一路从前衙回来,来来往往的下人们并不少,看到自家郎君夫人亲近的场景一点儿也不惊讶——第一次见是惊讶,第二次见是兴奋,第三次……当一副场景已经习以为常之后,他们已经学会淡然处之了。
郎君和夫人如胶似漆,恩爱有加并非什么奇闻,若是哪日两人相敬如宾才是奇怪呢。
崔维桢一路抱着叶蓁蓁回到明熙苑,伺候的丫鬟们连忙上前伺候,接伞的接伞,解斗篷的解斗篷,端茶的端茶……忙而不乱,有条不紊地围着两位主子转了起来。
“打盆水来。”崔维桢把叶蓁蓁放在炕上,如此吩咐道。
“郎君,是洗脸水吗?”
哪个丫鬟这般没眼色?
崔维桢看了一眼,发现是玉盘就释然了,这般缺心眼,难怪备受主子宠爱还在二等丫鬟这儿混着。
“洗脚水!”叶蓁蓁担心崔维桢不给好脸色,连忙吩咐道:“你主子我的鞋子都浸湿了,快打水来给我泡一泡。”
玉盘一看,立马就明白了,她先是过去伺候主子把鞋袜脱下来,然后搬来炭盆,道:“夫人,您先烤着,我这就去灶房打水去。”
叶蓁蓁看着炕沿的炭盆,嘴角一抽,旁边响起一道可疑的笑声,待她转眼看去是只来得及看到某人尚未收敛的唇角。
别以为藏得快,她就不知道刚刚在嘲笑她!
崔维桢唇角疯狂上扬,轻咳了一声,道:“咳,突然有了食欲,今晚就吃烤猪蹄儿吧。”
“讨厌!”
叶蓁蓁一脚踹了过去,然而并没有得逞,直接被崔维桢一手握住了,“玉足芊芊,肤圆光致,玉趾怜怜,暗香轻盈,非猪蹄那等混物能比拟,蓁儿何必妄自菲薄呢?”
合着你含沙射影,还怪她多想是吧?
她的脚被束缚住无法动弹,又因他一席话既气且羞,双眼含雾地瞪他:“快放开我!臭脚丫子有什么好看的,说好的洁癖呢?”
难得看到她害羞,崔维桢倍觉有趣。非但没有松手,反而抓着把玩起来,虽然说是脚丫子,但爱美的蓁儿显然从未忽视过双足的护养,且不说常常磨死皮,还经常擦一些护肤膏,连脚指甲都磨得圆润可爱,此时因为害羞,紧紧地蜷缩在一块儿,显得格外可爱。
叶蓁蓁并非出汗体质,又是大冬天,所以双足上全是香膏的味道,盈盈一握的玉足小巧可爱,肤如凝脂,如良脂美玉,非但不会惹人厌烦,反而让人爱不释手。
难怪前朝君主喜爱三寸金莲,文人墨客盛赞莲足,今日细看,确实有其动人之处。
叶蓁蓁看着崔维桢盯着她的脚陷入了沉思,那诡异的眼神让她情不自禁地冒起了一身的鸡皮瘩疙,她没忍住再踹了一脚:“你这样子不对劲啊,看起来像个登徒子。”
看在他仪表堂堂,俊美非凡的相貌上,她非常宽容地没说出更加毁形象的形容词。
崔维桢抬头看了她一眼,竟是在她足底按了一下,一股难掩言喻的酸痛顿时从脚底神经传来,叶蓁蓁打了一个哆嗦,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你……小气鬼!我不过是说了你一句,居然公然报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