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2章:不能以人论之(2 / 2)

师风华,你到底是怎么狠得下心肠、那样对待你的妻子的?那是与你共同生活了十五年的结发妻子啊。”

“不是、她不配!”

师风华眼见再也无法逃脱,便一咬牙,站了起来,吼叫道:“她算得上是什么妻子?她婚前与人私通、婚后仍不知收敛、甚至连避孕药汤都不喝、就带着野种回来,她算什么妻子?

我为什么不想让她给我生孩子?就是因为、我发现她婚前就与魏王有染。这样不贞不洁不忠的人、她不配生下我的孩子!

是,狄大人,您厉害,您什么都查到了、什么都猜到了。可您却不明白、我为什么会在那时候突然想杀了她的吧?

也许,你们会以为我是图财,其实不是。即便她再有万贯家财,现在的我、也已经不稀罕了。

我已经利用了她、得到了我想得到的一切,那些钱财、我已经不在乎了。

否则,她活着,岂不是才对我更有利?我岂不是才能得到更多?

我杀她、就是因为受不了和她的恩爱了。明明看着她恶心得要死、却偏偏要感动她牺牲自己救了我、而不得不和她恩爱缠绵。

她还怀了我的孩子、一个我根本不期待、不想要的孩子。

因为那就等于……不仅仅会恶心我一时、更会恶心我一世。

我也想打掉那个孩子,但只是孩子没有了、事情就能过去了吗?不能!

最主要的,被我收买的人、竟然悄悄告诉我,魏王已经在打算、借着我出事之机、设法除掉我,再把樊澜迎回府。

嗬,我怎么可能会让他的奸计得逞?!我要想保住自己、就必须先让魏王死心。

可我斗不过他,那么,就只能釜底抽薪、除掉樊澜了。

我让她在恩爱甜蜜中死去、已经对她是最大的仁慈了。

这样的女人、我这么对她、有什么错?!

狄大人,您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法义是入罪的基础、法理是出罪的依据。法律不外乎人情。

那么,像我这样的人、您就不应该治我的罪。我也是被压迫的一员、我也只是无奈之下的拼力反抗而已,我有什么错?!”

这话,给所有的人都听诧异了。

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人究竟是怎么长成这样的?

世人都知道:有些人、不能以人论之。

但、无法用言语来论的、还真是太稀奇、太稀奇了。

狄映走回公堂上、重重拍了下惊堂木,而后宣判道:“师风华、谋婚骗财、科举舞弊、与人私通、挑唆仇怨、杀害祁蔷、谋害正妻,罪名成立!

本官判其:五马分尸、满门抄斩、即时执行!

魏王妃樊可:随意打杀下人、还因妒成性、谋害亲妹,罪名成立!

本官判其:斩首之刑、即时执行!”

话音毕,令签现、掷地有声!

师风华至死都不承认自己有错,但在百姓们的嘘声和唾弃声中,最终还是后悔了起来。

后悔的是什么?

事不密。

或者,不是不够密,而是没有想到埋藏得如此之深的一切、会被那么一个人、那样一个神奇无比的人、给彻底刨挖出了个底儿掉。

而就在樊可的脑袋落地之时,武承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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