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如果事实刚好是相反的呢?
她怒火攻心、跑去灶房,提起了菜刀,再冲进了正屋,一把将杨伟揪下来、掀翻在地,上去就是用脚踹。
那柴签一看,哇,泼妇来了、捉奸来了,手里还拎着菜刀。这还了得?
一定会害怕吧?会忙不迭地滚下床、就想往外跑吧?
隆珠儿一见,奸夫居然想跑?这还了得!
你们都知道,女子捉奸、会先打谁?先挖谁的脸?先收拾谁?肯定不是自己的相公、而是把自己相公勾搭跑了的那个人,对吧?
于是,隆珠儿就跳起身、扬起菜刀、照着往外跑的柴签的脖子、就砍了过去。
柴签有175厘米的样子吧?隆珠儿才160厘米,要砍对方的脖子、肯定就得跳起来才对吧?
但隆珠儿也实在太胖了一点儿了吧?就算跳起来,也跳不了多高,所以,菜刀的刀背才会比较平吧。
想想看,以隆珠儿那体重,这一刀又是含恨出手,那一刀砍断柴签脖子的一半、没问题吧?
再想想,隆珠儿落魄的时候也没多久,但落魄了之后不但要自己洗衣服,估计她家里的鸡、鸭、鹅之类的,也才被迫学会杀的吧?
所以凶手才会给大人那种:貌似有经验、又没有太多经验、半生不熟的感觉吧?
之后的事,就更顺理成章了。我这么推算的话,没毛病吧?”
“没毛病?”
不等大人开口,房斌就先“呵呵”了聂波一脸。
打击他道:“隆珠儿揪着杨伟出院门的时候,身上可没有血。咱们的弟兄、把隆珠儿从去县衙的半道儿上、请回来的时候,她身上也没有血吧?
一点儿血迹可都没有,你这怎么说?
再有,就那院子里的七七八八、你随便看过了吧?
那有做饭的家伙什儿吗?连根木柴都没有,哪儿来的菜刀?”
聂波被问懵了一瞬,脚尖在地上蹭了蹭。
不过一息后,出于本能、或者是与房斌斗嘴的习惯,张嘴就给怼了回去。
“这还不简单?那就是隆珠儿在听到那孩子报信之后、心头因此大恨,就对杨伟彻底起了杀心。回家就备好了准备替换的衣裙,再拎着菜刀去了那小院。
在砍完柴签后,还特地穿着血衣裙跑了一趟后门。再把血衣裙和鞋子一脱、一包,藏在了哪里。
再绕到前门去……
不对,她得先把前门打开。不、不用打开门扉,就把门闩拉开了就行。
之后再藏好血衣什么的,再绕到前门去进院,假装气势汹汹地来捉奸、再揪着杨伟出去。
这下就能说得通了吧?
不管是时间上、还是留下的痕迹上、都能解释得过去了吧?”
房斌:“……”
他忽然发现,原来聂波也没那么蠢啊。这解释倒还真的是说得过去。
不过房斌还有疑问,就问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