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奇怪的判罚(1 / 2)

狄映笑笑,反问向他们:“我们先假设:朴赞是因延伤致死。那你们对这案子怎么看?”

刘六闻问,抬手抓了抓自己的脸。

乌云凑过去、轻轻撞了他一下。

这把小个子的、正在想案子的刘六、差点儿给撞下了马背。

他们一行人中,石十赶着马车,缪松陪着缪奶奶在马车里。剩下的人都是骑马。

只是因有马车同行的缘故,就是骑马的,马的速度也比较慢。

慢得乌云就有点儿闲。

刘六个子是侍卫队里最矮的一个,还精瘦精瘦的,高大健壮的乌云、可能觉得他还没有自己的肚子高、就总喜欢和他玩儿。

这下把没提防的刘六差点儿撞摔,乌云就“咴咴”叫了两声,上下点了点大大的马脑袋,高兴了。

刘六无奈地看看它。想打、舍不得;想骂、对方听不懂。

算了,他坐稳身体,斟酌着回答大人的问题。

“本来吧,属下觉得判轻了。可大人您要这么问……

属下觉得吧,判得重了。

其实这年头吧……属下就真说了哈,这年头牢狱里的人犯、还真未必个个儿就有罪。

不过不管有罪没罪吧,人家坐过牢了、受到过惩罚了,出来了想好好过日子的,这种其实就挺好的。

但世人很少有容得下他们的。

朴赞的行为就是个容不下的吧?有事儿、没事儿就朝人家院子里扔石头,这啥人嘛。

那人家揍他,其实他一点儿也不冤吧?

结果屠亮只是跟他吵吵,也没动手。反而是他先去打的人家,那这打起架来……

都是汉子,打架的时候又都是在火头上,手下没个轻重也是常有的事情。

总不可能:拳打脚踢、你来我往的时候,还得先想一下、我这一脚下去会踢到你哪儿?会不会引起你重伤或者致命?

那还打啥了?

拳脚嘛,只要能打到对方身上就行了,是吧?

打完了,两人分开,都还是活蹦乱跳的,还各回各家、各找各娘去了,没事人儿一样。

五日过后,朴赞却死了。

如果真的是因伤延期致的死,换了属下是县令的话,顶多也就判屠亮赔个丧葬费吧?

毕竟事情是朴赞自己先挑起来的。

总不能因为人家屠亮是个坐过牢的,就任由别人欺负不还手吧?

只是毕竟死了人了嘛,赔点儿也就是了。不至于再被判个十年的。

感觉屠亮有点儿冤。会不会是程县令受贿了?”

正在赶马车的石十,一向和刘六的关系最交好。他俩跟牛三十五、马三十六一样,都是秤不离砣、砣不离秤的那种。

所以观念上,基本都是一致的。

一人负责说、一人就负责点头。

彭凉的回答则是:“我考虑的可能比较简单。依据律令:谁挑事、谁担责。朴赞主动挑事,肆意朝屠亮家扔石头,朴赞就要有承担相应后果的自觉。

比如说:他扔石头没想过会砸到人吗?万一砸死了人呢?

他应该都有想过吧?想过还扔,还经常扔。那他主观上就是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吧?

屠亮为了保护家人、为了自卫,还在被打后才还的手。

若是按照正常情况来判的话,属下会判屠亮无罪,连赔偿都不用。

但再想想屠亮那人,他本就是以杀人罪入的刑,在牢里可能也会与其他人犯发生过摩擦。

所以,他就很有可能了解、怎么才能下暗手弄死人。

这也许就是他一言不发的原由?

那判他十年就正正好了。

这反而能说明:程县令并未受过贿。否则就该判屠亮被斩了。”

狄映听完他们的想法,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道:“既然你们都各执一词,而我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也做不出个什么精准的判断。

那么,我们便去会一会那个程县令吧。正好我也想见见他。”

于是,石十先带缪松和缪奶奶去了客栈休息。

狄映则带着彭凉和刘六、直奔向了仪恩县县衙。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