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逸一伸手,立刻便有人送上了一把匕首,将一颗马铃薯砍开,与外表灰黑色泥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乳黄色的果肉。
“生把火,烤熟它。”
将手中的土豆交给一旁候命的楚良,楚逸满是期待。
很快,火堆升起。
被切开的马铃薯很快就散发出了诱人的香气。
待烤熟后,楚逸也不嫌烫,直接拿起半块大口咬下。
入口软糯香甜,因这马铃薯没有后世的任何化肥、农药之类的残害,味道上壁楚逸吃过任何的马铃薯都要多了几分醇香。
“好!非常好!”
楚逸大笑,将另一半丢给了郑知龙:“尝尝。”
错不及防的郑知龙一脸懵逼,双手借住滚烫的马铃薯来回拨动。
楚逸已经下令,马铃薯虽烫,他却不敢迟疑,连忙咬了一口。
这一口下去,郑知龙双眼登时一亮。
马铃薯的口感,虽不比水果那般清爽,但它却胜在产量,是可充饥的粮食。
手中沉甸甸的马铃薯,不过是最普通的一株里面所结下的一颗果实。
眼前这不大的一片第上,每株下面都有如此的产量……那将何等惊人!
仅仅只是略作猜想,郑知龙就只感头皮一阵发麻。
“这回知道了吧?”
“这,便是本皇要你在长安与关中推广的作物,马铃薯!”
楚逸揭晓谜底:“此马铃薯极为耐寒、耐旱,即便是在我关中北方地区,一年亦可种植两季,若赶上年景好,照料得当,一年收三季亦未尝没有可能,每亩地的产量皆是粟米的八倍还多。”
“而最最重要的,此物不但可当做主食,亦可当做菜品烹煮、烤制、翻炒,乃至是研磨成粉,加工成各种美食,完全可以取代我们现在的主粮粟米。”
拿着被咬了一口的半块马铃薯,楚逸兴致勃勃:“此物,乃是你上任以后的头等大事,待春耕开启,长安所辖的全部田地,最少有三成要给本皇耕种上此物!”
郑知龙双眼凸起,只觉口干舌燥。
这一刻,他已完全意识到了,自己面前这看似不起眼的马铃薯,到底是怎样的宝贝。
华夏自炎黄始至今,立时数千载,苦粮久矣!
可以说。
从有历史记录以来,这个生活在神州大地上的民族,就一直在为了这口吃食挣扎、求存。
无数次的饥荒,至使神州尸横遍野,国祚衰败。
无数次的饥荒,至使这个本该屹立在世界之巅,傲世寰宇的民族,却只能依靠长城等防线苦苦支撑,挣扎求存。
但自己眼前这个小东西,不说可以彻底改变,但也可在最大程度上解决这一困扰了华夏千载的顽疾。
如此宝物,此刻,便要通过他郑知龙,来正式推过至全国各地!
噌的一下,郑知龙的热血便直冲到了天灵盖,激动下,他的双眼竟不受控制的留下了串串浑浊滚烫的泪水,仍不自知。
肥腻到肉都叠乐三层的大脸上,泪水沿着肉缝,以一种奇怪的角度流下,显得极为滑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