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元狩二年,公元前12年,二月初三,卫青,霍去病,两路大军正式出征,拉开了漠北之战的序幕。
这将是汉军在距离中原最远的战场进行的一次规模最大也是最艰巨的战役,它必将名垂千古,永远镌刻在华夏的丰碑上。
他们兵分两路,第一路,主爵赵食其为右将军、平阳侯曹襄为后将军,公孙敖以校尉从大将军,统一归大将军卫青指挥,一共五万大军,从代郡出发进攻匈奴王庭,其实主要目标是匈奴的左贤王。
代郡在今河北省蔚县代王城,它是战国时代赵国首设,秦朝四十八郡之一。西汉时属并州刺史部辖;东汉时属于幽州刺史部管辖。
户五万六千七百七十一,口二十七万八千七百五十四。
下领十八县:桑乾县、道人县、当城县、高柳县、马城县、班氏县、延陵县、狋氏县、且如县、平邑县、阳原县、东安阳县、参合县、平舒县、代县、灵丘县、广昌县、卤城县。
另一路,以霍去病为主帅,刘瀚为副将。
此外,伏波将军路博德,匈河将军赵破奴,宜冠侯高不识,煇渠侯仆多,匈奴小王侯邢山,复陆支,伊即靬,还有李广的三儿子李敢,都跟随霍去病和刘瀚出征。
他们从定襄出发,它在今天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的土城子乡,辖境相当于今和林格尔、清水河、卓资、察哈尔右翼中旗等地。
其辖区多有变化,据《前汉书·地理志》定襄郡县有成乐、桐过、都武、武进、襄阴、武皋、骆、定陶、武城、武要、定襄、复陆等12个县;《后汉书·郡国志》并州:定襄郡领善无、桐过、武成、骆、中陵五县。
这里在历史上是兵家必争之地,在那些风起云涌的岁月里也成为古代民族融合发展的见证者,因为它是内蒙古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处。
《史记正义》记载:按古代谥法“辟地为襄”,“辟地有德,襄”;把一片土地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并使之安定下来即为定襄。
为了确保此战的胜利,汉武帝又征集了私人的马匹4万匹,步兵五十万,负责转运粮草辎重,保障大军的后勤补给。
大军已经部署完毕,可老将李广却多次上疏,请求出战,他李广14岁参军,现在已经是六十岁的老人了,与匈奴征战一生,名气很大,却一直没有建立功勋封侯,所以他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这场与匈奴决战的机会。
故而他在汉武帝面前嚎啕大哭,一番诉苦,汉武帝之所以不让他参战,一方面是因为李广的年龄确实太大了,另一方面是因为李广打仗太过冒进,而且运气一直都不怎么好,担心会打乱战局。
可看着白发苍苍的老将军在自己面前哭泣,汉武帝还是心软答应了他,让他跟随卫青一起出征,当前锋将军。
由于张汤的一些话,汉武帝又动摇了,出发前给了李广一道秘旨,让他交给卫青。
靠近边疆,卫青的大营中,李广匆匆来到,抱拳行礼。
“大将军,我来了!”
“嗯,我已经收到消息了。”
卫青点头,看着四周的将领,右将军主爵赵食其军、后将军平阳侯曹襄,校尉公孙敖,还有李广。
“诸位将军,自从元光二年,皇上发起马邑之战至今,我们与匈奴人已经打了快15年了,十五年呀,这些年来,我军先取河南朔方之地,驱逐白马王,解除了匈奴人从河朔草原对我长安的严重威胁,我军又重创了右贤王,逼降了浑邪王,尽得河西之地,斩断了匈奴的臂膀,迫使大单于将匈奴王庭迁到漠北。”
卫青一边诉说,一边站起来,眼神中充满战意,还有回忆,十五年呀,不容易。
遥想当年马邑之战,那是公元前133年,元光二年的农历六月初四。
汉武帝派遣精兵3万,命护军将军韩安国、骁骑将军李广、轻车将军公孙贺率主力部队埋伏在马邑附近的山谷中。
将屯将军王恢与材官将军李息率3万多人出代郡,准备从侧翼袭击匈奴的辎重并断其退路,一举全歼匈奴主力,汉武帝同时派遣商人聂壹前往匈奴诱敌……
他们准备得非常好,可惜呀,功亏一篑。
当时的匈奴单于是伊稚斜的哥哥军臣单于,他在得到使者的报告后,率领大军向马邑方向进军。
大军来到距马邑百余里的地方,发现沿途有牲畜,却无人放牧,这引起了他的怀疑。
匈奴在此时攻下一边防小亭,俘获了雁门尉史。
在他的威胁下,这个软骨头尉史将汉军的计谋全部说出。
军臣单于听后大惊道:“几为汉所卖!”
于是,他下令立即撤军,出塞后对雁门尉史说:“我得到尉史,是天意啊,天让你给我说!”于是封尉史为“天王”。
王恢、李息率领的三万大军已出代郡,准备袭击匈奴的辎重,在得知匈奴退兵后,非常诧异。王恢一番思考,觉得自己的军队敌不过匈奴大军,只好退还。
韩安国等率领大军分驻马邑境内埋伏,但好几天不见动静,遂改变原先的作战方案,率军出击,结果已无匈奴踪影……
就这样,他们丧失了围困歼灭匈奴大军的一次机会。
这种机会,往往只有一次,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现在的卫青回想起来,都感觉可惜,他们现在要决战匈奴只能穿越茫茫大戈壁了,要耗费太多人力,物力,财力了。
“而现在,我们的机会又来了,皇上的一切辎重都准备就绪,可以说是举全国之力,数十年之积累,就看着这一次了,我们和霍将军兵分两路,各自率领五万大军,决战匈奴,匈奴单于估计已经获得我军远征的情报,漠北之战,是我军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决战,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卫青说得掷地有声,眼神中充满坚决。
“诺!”
“我等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