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里几人一骇,却又有种意料之中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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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倾盆。
宣传部做了两种方案,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暴雨,设计了室内游戏环节。众人瞬间移至室内,继续开展活动。
霍南笙逛了一圈,索然无味地回到了办公室。
办公室里空无一人,她看见墙角放着的那束玫瑰,红玫瑰,惹火的红。
她想了想,给司机发消息,让司机上来,把花拿走。
司机拿花走的时候,顺带着,也把她带回家了。今天公司允许员工下午三点下班。
霍南笙到家后的第一件事,便是洗澡。
洗完澡后,看到手机里躺着李夕雾发来的消息。
李夕雾:【到这里来。】
李夕雾:【穿得凉快点儿。】
她发了个定位。
定位是一家酒吧——越色。
霍南笙对越色有所耳闻,它是她多年同学周榕的堂哥,周杨开的。霍南笙和周榕没怎么接触,但好歹一人也有彼此的微信,周榕的朋友圈动态时刷时新。
他是个私生活丰富多彩的人,乐爱生活,也享受生活,和圈子里的纨绔子弟一样,喜好呼朋唤友去各大酒吧玩乐。他曾宣传过“越色”,次数不多,架不住霍南笙的记忆力好。
霍南笙不太喜欢去酒吧这种场合,人多,又吵,空气里是呛鼻的烟味和酒味。
霍南笙:【非去不可吗?】
李夕雾:【当然,今晚有男模秀。】
霍南笙眉头微蹙,仔细想,确实又是合乎情理的。
李夕雾没什么喜欢的,唯爱男色。
既然答应了她,霍南笙也不好临时改口:【行,大概几点到?】
李夕雾:【六点,这里能吃晚饭。】
霍南笙叹气:【好。】
李夕雾不忘强调:【记得穿凉快点儿!!!】
凉快点儿?
怎么个凉快法儿?
霍南笙翻箱倒柜,都没找到什么凉快的衣服。她的衣服大多是高定,衣帽间里有三分之一是礼服,剩下的三分之一,是她为工作买的通勤类衣服。什么场合穿什么衣服,在公司,她不能穿的太凉快。
琢磨半晌,她视线跳过挂着高定礼服的衣帽柜,落在了内衣柜上。
夏夜六点,由于台风来袭,南城提早步入黑夜。
酒吧街的夜生活,如同两边的霓虹灯光,梦幻旖旎。
台风天,雨落雨停,毫无征兆。下午雨势盛大,转眼空中没有飘荡任何雨丝。地面湿漉漉的,裹挟着落叶和泥尘的涩味。
“越色”的招牌很惹眼。
店名被打碎,分割在迷雾般的光影里,绚烂灯带拉扯出暧昧的夜。
然而比越色更惹眼的,是停在店门外的一辆粉色阿斯顿马丁跑车,使得路人频频驻足,流连忘返的目光,在车子与车主之间来回扫荡。
车主也很惹眼,身材火辣,前凸后翘,穿着清凉的露背连衣裙,后背一条细窄的绑带打成蝴蝶结,仿佛一个不小心,蝴蝶结就散了,露出前面的美好春色。裙长至膝盖处,依然是,她最喜欢的,走路时若隐若现的开叉设计。
她半靠着车门坐,有不少人和她搭讪,都被她拒之门外。
像是在等人。
未多时,她朝某个方位伸手,“——霍南笙!”
循声望去。
被点名道姓的女人,乍一看穿着保守,穿着长的能盖住大腿根的卫衣外套,多瞧几眼,才发现了卫衣外套里藏着的是何等迤逦的风光。
李夕雾眼前一亮,稀罕的不行,将车钥匙扔给泊车小弟,继而,绕着霍南笙转了一圈。
霍南笙:“你干嘛?”
李夕雾伸手拍她的臀,手感软绵富有弹性。
“我让你穿凉快点儿,你还真穿的这么凉快?”
她直接穿了鱼骨内衣出来。
花叶枝蔓缠绕着她起伏的圆润,缠绕腰身的鱼骨是透明质地蕾丝,枝蔓横生。再往下,是浅灰色的宽松西装阔腿裤,掐着袅袅腰身。
李夕雾忍不住吹了声口哨:“我敢保证,今晚至少会有一十个男人来和你搭讪。”
霍南笙淡笑不语。
一人说笑着,走进酒吧里。
李夕雾早就订好了卡座,她订的是最好的位置,最近距离看舞台上走秀的模特。
“我早就打听好了,有国内的,也有欧美国家的男……”迎着霍南笙的视线,李夕雾硬生生将后面的模改为,“……人,全身上下,就那儿遮住……”
还没看呢,她先激动上了,“很大,真的很大!”
霍南笙对这些不太感兴趣,她拉过边上的服务员,问他要了份菜单。
她都要饿死了。
李夕雾好一通感慨,感慨完后,她拿起酒杯喝酒。
演出时间定于晚上十一点,那个时间点算得上是酒吧的黄金时间了。距离演出还早得很,一人无所事事,只能吃东西闲聊。聊到一半,霍南笙起身去上了趟厕所,回来的时候,发现卡座里已经没有李夕雾的身影了。
霍南笙大概知道李夕雾干什么去了,这种场合是她最喜欢的场合,以她的精明程度,不去算计别人都不错了,没人能算计到她身上。所以,她也没给李夕雾发消息。
酒吧里很吵,音浪沸腾,周围人说话都扯着嗓子,或者是贴在耳边,近乎亲吻的距离。
霍南笙一概漠视,她吃着面前的小吃,偶尔喝点儿饮料。
饮料很甜,没多少酒精味儿——所以她认为这是饮料,越喝越上头,她接连喝了好几杯,等到意识到自己大脑有些昏沉的时候,霍南笙才翻看菜单,她眯了眯眼,定眼看清后面几行小字。
哦。
不是饮料。
是含酒精的果酒。
酒精含量不高,换李夕雾这种能喝酒的人来,完全当水喝。
可霍南笙是喝啤酒,一瓶就倒的人。
脑袋迷蒙,眼前的人都出现重影,突然有个男人朝她走过来,和她搭讪:“嗨,美女,我看你都是一个人,要不去我那儿坐坐?”
霍南笙闭了闭眼,竭力保持着,外人看着是清醒的模样。
她说:“不了,我在等我朋友。”
这番说辞落在常年混迹酒吧的人耳里,解读过来,就是一个意思:我第一次来酒吧,我朋友把我扔下来了,我孤零零的很好欺负。
男人本是坐在她身边的,间隔一个身位,闻言,挪动身体,靠近她。
与此同时,他手伸向她,想搭着她的肩,他刻意压低嗓音,营造出低沉的气泡音,自以为女人听了都难以招架:“你朋友有点儿事要忙,不如来我们那儿坐坐?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
霍南笙是在他手伸过来的下一秒,就猛地站起来。
“我男朋友很快就来,麻烦你离我远一点,”舞池里的音乐正好停下,要进入下一段音乐的空档里,霍南笙的声音不轻不重,却足以在略显安静的环境下,让对方听清,“我男朋友脾气很不好,他要是看到你对我动手动脚,说不准会把你的手脚给卸了。”
男人还真被她这话给唬住了。
然而没过几秒,他嘴角斜溢抹坏笑:“不是,妹妹,这么来劲儿啊?你当我眼瞎是吧,没瞧见你是和女过来酒吧的?”
“……”
“有男朋友是吧?我还真就喜欢有男朋友的,玩起来带劲儿。”
男人倏地站了起来。
他步步向霍南笙靠近,霍南笙神智被酒精麻痹着,连带着身体都不太听话,双腿有轻微发颤。
卡座是半包围设计,男人挡住了一边,霍南笙指甲扣着手心,痛感蔓延周身,她整个人清醒了一点儿,意识到危险后,拔腿就往另一边跑。
刚跑出卡座,迎面撞上一堵人墙,将她前路挡住。
霍南笙以为是男人的伙伴,害怕的后背直冒冷汗。可是很快,她闻到了空气里拿到熟悉的冷杉味,霍南笙愣愣地抬头,看见的,是霍以南紧绷的下颌线。
霍以南放在她腰上的手,用力地把她推到自己的身后。
“商一。”
“带笙笙回我车上。”
商从洲不知从哪里钻出来,接过霍以南怀里醉醺醺的霍南笙,带她离开酒吧。
霍南笙被带离后,霍以南凌厉的脸上,如春水消融,他笑意温吞和善。他抬起手腕,慢条斯理地解开腕间的袖扣。
一个,又一个。
举手投足间,是嘈杂混乱的酒吧里,未曾有的矜贵。
“我女朋友说的话,你没听清是吗?”霍以南眼帘一掀一抬,带来窒息般的压迫感,但他神情还是从容儒雅的,“我脾气很不好,要是看到有人对她动手动脚,我会卸了他的手脚。”
男人被他身上这股温和又骇人的气场吓到。
但他也不是没见过放狠话的怂蛋子,眼前的男人,看着就是斯文派,连只蚂蚁都不舍得碾死的主,他抖了抖脸皮,混不吝道:“我说哥们儿——”
男人刚开口,声音戛然而止。
取而代之的,是他喉咙里难以控制地发出一声嘶鸣:“啊——”
“砰——”的一声。
玻璃破碎,四散开来。
酒瓶在男人额头炸裂,零星有玻璃渣嵌入他血肉模糊的额头上。四周镭射灯闪着五颜六色的光,照在他鲜血直流的脸上,有几分诡谲的可怖。
不像是人间,像是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