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国家当中,除了世俗法庭外,还设有宗教法庭!与审理一般刑事或民事案件的世俗法庭不同,宗教法庭审理的,是涉及到违反教义规定的异端案件!
在古代西方,宗教法庭的权力特别大,说你是异端,你就是异端,火刑处死没商量;但到了现代,尤其是某些伊斯兰教国家,宗教法庭审理的就不仅是异端案件了,更多的是那些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的案件!
我们说过,他们那些国家,大多以宗教的教义作为社会道德和价值观的基础,那么这个宗教法庭,其性质,与刘纬将要创立的道德法庭,便有异曲同工之妙!
反过来说,刘纬将要创建道德法庭,是因为中国人没有普遍的宗教信仰,只有哲学信仰,所以,才称之为“道德法庭”,而非宗教法庭,其裁夺判定的基础,就是公序良俗!
说了半天,概念似乎还是有点模糊,让我们举个例子,您就明白了!这例子,来自于现代!
《交通法》作为现行法律之一,也是人人都应该遵守的底线,但是有些行为,《交通法》却并未明确禁止,就比如直行加右转车道等红灯!
在我国大多数的路口,无箭头指示的圆形红灯亮起时,车辆可以直接右转,不必等红灯!m..nět
但是,有些直行的司机,却把车辆停在直行加右转道上等红灯,结果,把后面想要右转的车辆,全部堵住,为一己之私,不仅耽误了别人的时间,还容易造成交通阻塞!
然而,这种令人憎恶的行为,竟然不违法,没有法律的条款,可以处罚他!于是,那句最经典的无赖言论,法无禁止即可为,成为了自私之人的借口和理由,而且,还他娘的理直气壮!
某些高素质的司机,本来不会这么做,但是,眼见着其他人那么做了,确实节省了时间,方便不少,有的人立场就会动摇,渐渐地,也跟着这么做了,这就是不违法但缺德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危害!
长此以往,每个人都觉得,只要不违法,缺德算什么?能打法律的擦边球,能占到便宜,那是能耐,正所谓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人们会认为,只有没能耐的人,才遵章守纪呢,自认为有本事的聪明人,就会不断游走于法律的边缘,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保不齐哪一天,他们便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做出违法犯罪的勾当,到时候你会发现,犯罪率越来越高!
这就是失去了道德约束,社会价值观体系崩坏的恶果!如果在法律的红线之上,有道德约束,人们因害怕遭受处罚,不敢逾越道德底线,也就离法律的红线很远,犯罪率就不会那么高!
刘纬成立道德法庭,就是为了对那些并不违法,却违背道德规范,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加以限制和制裁,从而提升整个民族素质,使我中华文明,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