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说过,刘瑾这小子还是有点商业头脑的,又岂能坐以待毙?他还有机会力挽狂澜,只不过难免又要兴风作浪!
新上市的股票和债券,除了国营民生产业外,也包括四大家族所发行的金融产品,比如汉中张氏企业发行的“运河实业”、江阳费氏发行的“波斯矿业”,以及刘庞氏家族发行的“贵霜兴业”等股票和债券,销售情况也不错!
因为政策导向性影响,这些金融产品,亦属于朝阳行业,虽然投资者更热衷于购买国营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但这几大家族的金融产品收益率更高,只要投资人不图四平八稳,愿意冒点风险,还是不错的选择!
这对刘瑾来说,就是个机会!他现在手里没有活钱了,正好可以借着发行股票和债券,筹集一笔新的资金!只要有了钱,他就可以继续兴风作浪!
问题是,有国营企业和其他三大家族的金融产品竞争,刘瑾想要吸引投资人购买,肯定要动一番脑筋,必须极具吸引力才行!于是,长安刘氏企业推出了名为“西洋商贸”的金融产品,承诺了非常高的分红标准和收益率!
股票这种东西,其根本还是分红,你有多少比例的股份,企业赚钱了,就能分到多少红利,多者多得,少者少得,它的流通买卖性质是因为有了股市,后来才出现的!
因而,一支股票所承诺的分红标准定得很高,势必会很吸引人!倒不是那些投资人真的准备等着分红,而是这样的股票,在股市上价格会涨得很快!
债券呢,也是差不多的道理!刘瑾只需要把收益率定得最高,他发行的债券,吸引力也就大了!
问题是,刘瑾这么做,合法吗?他再一次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刘氏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全都没超过法定标准,但他却搞了一次捆绑销售,只要投资人购买了“西洋商贸”的股票和债券,免费赠送“海船制造”的金融产品!
换言之,投资人花一份钱,就能买到两家公司的金融产品,无形中等于是价格打了个对折!再加上刘瑾所承诺的分红比例和收益率,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是最高标准的,当然极具吸引力!
这个“海船制造”,是个什么东东?它是刘瑾刚刚成立的一家新公司,看名字就知道了,应该是一家造船厂!
令人感到不解的是,刘瑾现在有钱开办新企业吗?尤其是像造船厂这样的大型企业?当然没有,说白了,其实这是一家皮包公司!
不仅“海船制造”,就连“西洋商贸”,目前也是皮包公司!问题是,像这样的公司,居然也能审核上市,发行股票和债券吗?这就是政策导向的特殊情况下,特事特办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