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一贯钱法(2 / 2)

第二条,魏国从新兴二年开始,所有兵役和徭役,均可以金钱抵偿,每人每次一贯钱!

古代老百姓身上的负担还是很重的,不仅要向官府缴纳赋税,更要服从兵役和徭役,义务从军,免费为官府出力!当初,陈胜吴广起义,不就是因为他们在去往渔阳服役途中,耽搁了行期,怕被砍头才不得已揭竿而起的么!

如果一个朝代,处于太平盛世,皇帝也没有大兴土木的欲望,那么对老百姓来说,负担就会轻很多;可要是身处战乱年代,或者皇帝特别喜欢大肆营造政绩工程,那老百姓可就苦不堪言了,不是被强抓去当兵,就是被迫在工地上,没日没夜,埋头苦干,甚至累死都没有人收尸!

可现在呢,司马懿的“纳赋令”却改变了这一根深蒂固的顽疾,今后服兵役和徭役,将不做硬性规定,只要你不想去,拿钱抵消就行,钱也不多,就一贯钱,便能逃过一劫,不用再去吃苦了!

不过,有个问题,司马懿没想到吗?万一人人都拿钱来抵偿,还有谁去当兵,谁来干活?呵呵,根本不必担心,有钱了,还愁招不到人吗?

现在,经过司马懿的改革,魏军待遇水平,已经紧追汉军,当兵成了一条旱涝保收的致富之路,别说现在没仗打,也没有危险,就是将来战争再度爆发,也会有人为了高收入,高福利,铤而走险,冒死参军!

再说徭役,既然制度进行了改革,免费劳动力没有了,那就花钱雇人嘛!包吃包住,还给工钱,总有些流民或失去生计者愿意来做工!

至于花钱雇人的经费,也不是官府出的,而是那些不愿服役之人出的,每人每次一贯钱,一年收一次,相当于多了一笔财政收入,国库有钱了,还愁没有劳动力?

况且,一贯钱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不是人人都出得起,那些出不起钱或者不舍得出钱的,还得照样服从兵役和徭役!同时,这项新政也杜绝了以往富有之人花钱雇佣他人,代替自己服役的情况发生,所能征收到的兵源和劳役,也会更多!

道理很简单!那些受雇者,必然是逃脱服役者,否则,他自己都要服役,怎么代替别人呢?这些逃役者收了钱,还是去服役了,可富人就不用去了,官府征收到的兵役和劳役,肯定有巨大缺口!

因此,这笔钱与其让那些冒名顶替者赚了,还不如由官府来收,再拿这笔钱去雇人,所征得人数,肯定比原来更多!

总之,司马懿颁布的“纳赋令”,从很多方面来看,都是利国利民的善政,一经公布,受到社会各行各业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由于新法之中,频频以一贯钱作为标杆和准绳,所以“纳赋令”,又被老百姓俗称为“一贯钱法”!

问题是,司马懿这项新政,果然对老百姓有利吗?他们还是只看到了表面,其实却是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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