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人做错事,就要付出代价(第一更求评价票)(1 / 2)

“什么?”

听到这个要求,梁月莲猛然站了起来,脸上带着不可置信之色。

要知道,他们做的只是吞掉公司的货,归根结底,也不过是求财罢了。

可钟轩提的要求,已经不只是求财那么简单。

完全就是在谋夺公司的产业。

甚至将事情说得严重些,已经可以称为是要分裂忠信义公司,背叛连浩龙,建立自己的势力。

想到这里,梁月莲将目光转移过来,声音带着些颤抖的道:“你知不知道,这样做的后果,究竟是什么?”

钟轩站起身整了整衣领,而后转过头来,淡淡的道:“这点我自有分寸,不劳大嫂操心。”

“我只希望在三天内,能有律师来找我,签署关于公司所有正当生意的转让协议。”

“如果在那批货到达西环码头之前,我无法确定,自己能得到想要的东西,我会毫不犹豫的告发你们。”

说到这里,钟轩的语气顿了顿,而后又继续道:“希望在我离开后,大嫂不要妄想改变在西环码头上岸的计划。”

“像这种事情,只要你们做了,就会留下蛛丝马迹,想查清楚,并不是很难,对不对?”

其实从最开始,钟轩就根本没有想过,掌控忠信义最赚钱的卖货生意。

与之相反,在其他人看来,利润微薄的正当生意,却是钟轩最需要的。

因为和其他人不同的是,钟轩在港岛没有任何可以被调查的犯罪记录。

只要能接过这些生意,并且在工商署备案,钟轩就等于拥有了一个最干净的身份。

无论在背地里做什么,只要不被警察抓住证据。

那在明面上,钟轩就是港岛遵纪守法的良好市民,并且无可辩驳。

梁月莲咬了咬牙,开口说道:“公司所有正当产业的数量你应该清楚,三天的时间,根本就不够。”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两个月之内,我保证你能平安的拿到这些产业,你觉得怎么样?”

虽然这些产业的股份,都是依托在忠信义公司的名下。

且连浩龙只是把这些产业,当做明面上掩人耳目的手段,对于归属权并不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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