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有火把驱雾,自然也就没啥可怕的了。
陈骥的不适一下子轻了不少,正要跳下去,但想了想,还是沿绳而下。
地形不熟,万一谷底地面另有玄机呢,不可不防。
等陈骥来到刚才设置的终点后,新开辟出来的地图,已经和来路连成了一片。
重新将陈家庄设置为终点,绿线瞬间生成。
细细看去,整条线路全是绿色,再没有红、橙二色。
“墨哥儿,咱俩可以回家了。”
陈墨头前带路,已经走出了十多丈去,闻言后先回了下头,随即指着脚下说道:
“三郎,你是看到这些脚印了罢?
不错,认路有进步,义父若在天有灵,必定会欣慰的。”
陈骥低头看去,一天前他和陈墨路过时的脚印赫然在列。
好吧,装笔又失败了。
啧啧,这还是网文么,作者菌看来是不打算让主角痛痛快快地装一回笔了,是吧?
陈骥愤愤不平,追上陈墨:
“墨哥儿,咱们这就去找张员外?”
“今日来不及了。”陈墨头也不回,脚步匆匆,“咱们连夜赶路,回家稍事休息,明早再出发。”
……
清晨,万籁俱寂,东边刚露出一抹鱼肚白,马蹄声就敲碎了这份宁静。
两匹快马一前一后出了陈家庄,直奔北面而去。
陈骥坐在马鞍上异常兴奋。
他不是大雁,做不到一会儿一个人字,一会儿一个一字。
不过他可以一会儿向前贴着马脖子,一会儿拉着缰绳仰天后躺。
要不然就是或左或右地蹲在一边的马鞍上,任由坐骑驰骋,他自巍然不动。
不管怎么浪,他都能稳稳地立于马上,且马速丝毫不受影响。
不得不说,穿越附身的这个身体,毛病不少,个子矮、路痴加脸盲。
但其他方面真没得说。
比如体力,能一口气走几十里山路而不觉累。
再比如这身骑术,当真是绝了。
领先他半个马身子的陈墨,斜眼瞥见他在马上玩儿的各种花活,忍不住笑道:
“三郎,看你这模样,宛如第一次骑马般欢快。”
可不就是第一次骑马么,陈骥心里暗道。
穿越前的他,作为打工人,哪有机会接触骑马这种高大上的运动。
今日一上马,全身都在欢呼雀跃,难免就欢腾了一些。
“嘿嘿,墨哥儿,守孝守了这么久,身子骨都发痒了,你懂的。”
“不错,前些天我去县城打探消息,骑在马上也是异常爽利,三郎,今日既然有兴,不如比一比?”
“比就比,怕你不成?”陈骥在马鞍上坐好,两腿一夹马肚子,瞬间超出陈墨一个马头。
陈墨不甘落后,甩了一马鞭,追了上来。
两匹马忽前忽后,谁都保持不了领先优势,在乡间小路上踏出了滚滚烟尘。
半个时辰后,天色大亮,两人虽然还是不分先后,但却齐齐勒住了马,开始缓缓而行。
都是兄弟,骑术不相上下,马也不相上下,想要分个高低,哪有那么容易。
纵马狂奔了这么久,也该让马儿喘口气,歇歇脚,要不然就跑废了。
这两匹马据说是陈父想办法从塞外购入的,不敢说千里挑一,至少也是百里挑一,得好生相待才是。
再者说,如今他们就是想跑也跑不起来。
前方有小镇出现,今日应该是个赶集日。
人群从四里八乡赶来,已呈熙攘之势,两人又不是纨绔恶少,岂能闹市纵马。
再行片刻,人群愈发密集,骑在马上已然不便,兄弟俩干脆下马牵行。
人声鼎沸,叫卖声、还价声,声声入耳。
路两边全是各种小摊小贩,其中以小吃最多,周围萦绕着各种食物混杂在一起的香味。
陈骥和陈墨不约而同地互视一眼,齐声说道:
“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