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十年的时间对于整个物质位面而言只是一瞬,但却足以让一个婴儿成长为少年。
一个十岁左右的黑发少年,在农田中跟随着父母一起劳作。
在生产力普遍低下的物质位面,孩子们无忧无虑的童年基本只持续到七岁。七岁以后,他们就要和父母一起下地干农活,学习各种有关农耕的知识,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
上学?再给世界学校可没有被普及。只有生活在城市里的有钱人家,才能送孩子们去上学。向瓦伦这样的孩子,接受的多半也就是来自父母待在相传的简单知识。
在干了三年以后,瓦伦的农耕水平已经赶上了自己的父母。而且不知为何,瓦伦的体力很好,完全不像一个十岁的孩子,他总是能比别人工作更长时间。这也大大减轻了他父母的压力,让他们能够在春天耕种更多的土地,在来年收获更多的粮食。
某种程度上,瓦伦很幸运。像他们一家这样的普通农民,生存完全依赖于他们脚下土地种出来的粮食。而一片土地能种出来多少粮食,还得看老天。在瓦伦出生的这十年里,他们所在的这片土地都没遭受到什么严重的自然灾害。因此,他们一家的家境也还算殷实。
“休斯。”
在黄昏时,一个壮硕的男人跑到了瓦伦一家的田地,大声叫着瓦伦父亲的名字。在他的肩上还扛着一条不知名野兽的大腿,看起来分量十足。
“罗杰队长。你怎么来了,还带着东西?”
罗杰的到来让休斯感到惊喜。
虽然居住在同一个村庄,但处理一些重大的节日,和一些特殊的集会,村民们一般不会离开自己的土地,相互之间也不太交流。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小国寡民的生存模式,基本可以用来形容他们。
“这不是在巡逻时打到了不少猎物,大家分了分还有的多,给你们送来。”
“这怎么好意思?前几天你们才刚刚送过。”休斯摆了摆手,想要谢绝罗杰的好意。
“欸!话可不能这么说,我们民兵队这些年来可没少受你们的照顾。就你们夫妻俩的手艺,我还嫌给少了呢!”
这里就要提一下民兵的意义了。
作为的野外独立成立的小村庄,是没有自己独立的正规军队的。所谓民兵,就是从普通村民中抽调出来的青壮年。经过一些基础训练,拿上兵器,甚至是农具就可以叫做民兵。
虽然村庄的收获会统一抽调一些,用于民兵供养。但大多数民兵平时还是会从事田地劳作,只有很少一部分专门负责村庄的保卫工作,有时还会在野外巡逻并狩猎。
而现在正在和休斯夫妇交谈的这个巡逻队长罗杰,就是民兵的总负责人。而且他还是这个村庄中为数不多的职业者,据说早些时候还给城里的商队做过护卫,只是后来受了伤,不得已退了下来。
而休斯夫妇因为年纪大了,并没有参加民兵,但偶尔会负责民兵们的伙食。休斯夫妇做菜的手艺受到了民兵们的好评,再加上他们偶尔还会照顾那些巡逻时受伤的民兵。一来二去,和民兵们的关系也就好了起来。民兵也经常带一些猎物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