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挣脱了布条的束缚,抓住了他的脚。
和之前不一样,这一次,那人的力气大的出奇,捏的庄兴的皮肉发白发疼。
他发觉不对,使劲用右脚去踩那人的手指,硬生生把那只手蹬下去。
可还没等他迈脚离开,那血淋淋的手,又抓了上来,这次,庄兴的两只脚都被抓住了。
其余三人纷纷都用蛮力撑开布条,缓缓站了起来。
他抽不出脚,只能用长枪锈钝的刀片去割,但这些枪的质量真的太差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地摊货,用捅还行,根本割不开一双手。
更要命的是,就算庄兴把那双手的肉割的露出森森白骨,就算拳打脚踢,使出浑身解数,甚至于用长枪捅穿那人的背,都没能让那人松手。
那家伙就像是个水鬼,死了也要拉人垫背!
另外三人离庄兴仅有三两米的距离,但他们并没有一扑而上,而是分散开,两个人捡起了剩余的两把长枪,另外一人捡起掉落的那把枪尖,把尖锐的利器,指向庄兴的胸膛,摇摇晃晃地走来。
雨幕之中,有火星闪烁。
终于感知到了,那股不祥的气。
是一只紫藤花颜色的狐狸,狐狸安安稳稳坐在一处坟头土包上,晃动着身后的尾巴,尾巴一甩,便荡出火星。
它身边有一个无形的屏障为它挡雨,似乎有一把透明的伞,让它在大雨之中,皮毛依然柔软蓬松,那华丽的紫色尾巴就那么搭在它肩膀上,像是一个雍华的贵妇。
贵妇默默地看着这边,如同一个观众,在台下看戏,看一出好戏。
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给祖师爷安脏所遇见的那个狐狸,虽然颜色不同,但它们的眼神好像是一样的。
“紫狐终于显出真身了么”
“好时机,庄兴,把你的掌心划开,抓住我!”
“干掉这只紫狐,应该就是这一层最后的关!”
庄兴咬着牙,略微松手,手中枪身下滑,捏住距枪尖数厘米的位置,稳住枪尖,右手按下,在掌心划出一道伤痕,血从伤痕中滴落出来,他的手就要按在挂坠上。
“别犹豫了!杀了这只狐狸!”
紫狐淡淡地看,枪尖逼近,手持长枪的两人站住了,枪尖对准庄兴,另一个则是把枪头高高举起。
庄兴急促地呼吸,掌心鲜血下滴,只要握住挂坠,他就能破局,但是还有什么,还有什么东西是他没注意到的!
风雨之中,雷电交加,三人直冲他而来,要把他刺穿。
越是危急,世界在他眼中就越清晰,他甚至看清了雨滴从眼前划过,那圆润的,外壳波澜的雨滴!
“我想到了!”庄兴放下了手:“是梨园!一定是梨园!”
他不能在这个地方使用挂坠,这不是正解!
杀掉这只紫狐,或许能让他脱离地界,但如果想要救下那几十个无辜的人,就必须回去!
一切的线索都指向梨园,必须要回去,真相,一定埋藏在那里!
他必须回去!不能在这里昏迷!
但枪尖刺了过来,两把长枪加一块枪头。
他举起右臂,接住了这围攻,三把枪尖刺入他的肌肉里,他不顾一切地捏紧拳头,硬生生用肌肉卡住枪尖,连着枪尖,把那两把木枪的枪杆折断!
仿佛要把他撕裂的疼痛传来,但他忍住了,从这泥潭之中挣扎出来。
他用拳头砸碎了抓住他的那双手,砸碎了那双手的骨头。
终于解脱出来,他循着自己来时的路,往回跑。
没看到,土坟上的狐狸看着他的背影,站了起来,同时,一个紫衣的飘魂出现,居高临下地盯着狐狸的头。
雨声滴答之中,狐狸抬头仰望,又坐回去,连同甩动的尾巴,都乖乖盘成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