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好心人给的提醒吗?
让自己小心一点,不要被抓走?
谁会这么做呢?
一个个人名在脑海中掠过,但都被否定。
他没有朋友。
没有人喜欢跟搬尸人做朋友。
也就是说,常理来讲,没有人会冒着得罪内城区的风险,提醒他。
忽然,林霄想到一个人。
李明。
他刚刚抵达聚集地时认识的人。
俩人年龄相仿,观念也差不多,很快就成了朋友。
那栋房子,就是俩人一起搭建的。
只是后来,李明消失了。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难道说?
眼前的尸体是李明?
林霄不顾尸体上的蛆虫和脓血,迅速扒掉对方的衣服。
他记得,李明脖子上带着相框吊坠。
一个很普通的吊坠,但李明特别珍惜,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眼。
没有?
尸体的脖子上,空空一片,根本不存在什么吊坠。
对了!
李明的后腰上,还有一块胎记。
相框吊坠这种东西,有可能被人拿走,而胎记不会。
林霄把尸体翻过来,掀开衣服。
果然!
在尸体的后腰,有一片青紫。
哪怕大部分都溃烂了,仍然能看出来,原来是有胎记的。
这个尸体,就是李明。
那么,事情就说通了。
好友李明是被人抓走后,参与了危险的人体实验。
不知道经历了怎样的折磨,好友逃出内城区,连夜跑到这里。
死在了墙根下。
林霄想了想,把好友的右手切下,剩余的部分,用绳子绑在一起,吊在竹竿上。
内城区进行人体实验的传闻,流传了很久,大家都知道。
但不意味着,他可以明目张胆地告诉管理者,他知道这个事情。
背后说三道四,和当面打脸,是有区别的。
他要把尸体送到管理者霍恩那里,就要避免这点。
至于为好友报仇?
还不到时候。
他现在要实力没实力,要背景没背景。
谈报仇,不过是笑话而已。
唯一能做的,就是给好友一个体面罢了。
而躺在火葬场,被火焰烧成灰,就是所有人最后的体面。
林霄挑着好友的身体,向东头走去。
一路上,尸体不断增多,让竹竿的弧度越来越大。
路上的人见到他,都面带厌恶,躲得远远的。
尸体是臭的。
搬尸人,同样也是臭的。
没人喜欢跟搬尸人做朋友,除了李明。
走到火葬场,将几具尸体扔到火焰之中,林霄放下竹竿,在旁边的石头上歇着。
火葬场的气味很不好,臭味,再加上尸体烧焦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几乎能把人熏晕。
一些新手搬尸人,把尸体扔下就跑,根本不会多待。
林霄却不在乎,反正他不会得病。
而那些跑得快的,才活不了多久。
霍恩见有人在火葬场旁边坐着休息,就知道是林霄。
他迟疑一会儿,缓步走到林霄面前,说道:
“林霄,内城区的大人想见你。”
林霄抬起头,看着穿戴全套防护工具的霍恩,问道:
“是实验吗?”
霍恩沉默了。
林霄是他手下最长命的搬尸工,已经干了半年之久。
人心都是肉长的,两人相处久了,就会有感情。
他不知道如何解释这件事情。
林霄见霍恩不说话,也就知道怎么回事,接着问道:
“我能不去吗?”
霍恩摇了摇头。
“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