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上中巴车,章一天就一直注意着车前排上的一位大伯和大妈。
大妈边和大伯说着话边吃着糍粑。
车还没开出多久,意外发生了。
吃着糍粑的大妈突然两眼一翻,腿一伸,倒在了座位之下。
司机是一位中年大叔,听到车上的人群惊叫声后,先停车了解了下情况,之后,急忙掉头把老太太送往了最近的医院。
很不幸,大妈公没有抢救过来。
按说这大妈在中巴车上吃东西噎死,应该是一件意外事故。
可大妈的家属却不是这么想的,他们竟然把司机起诉索赔,理由是司机为什么不阻止。
和大妈一同坐车的大伯姓肖,也是大妈的老伴。肖大伯要求公交车司机对其进行赔偿,赔偿的原因竟是公交司机没有及时制止大妈吃糍粑的行为。
我们一行人也只能暂时放弃回乡之行,静观这件事态的发展。
我作为一名律师,却觉得这位肖大伯诉讼请求过份了。
如果按照肖大伯的思路,那么不仅公交车司机需要赔偿,还得追究卖糍粑的商贩,进而追究做糍粑的人,追究种糯米的农户,追究长糯米的那块地?
类似这种拉不出便便赖地球吸引力的逻辑真的令人无语,可是某些素质有问题的人的确很擅长讹诈。
怎样奇葩的理由他都能想出来,而且敢于实施。为什么呢?
因为他们打着维权的旗号,讹诈成功了就是一笔不菲的赔偿,万一失败了也没什么损失啊。
说实话,有这种想法不奇怪,但是敢于付诸实施那就真的令人深思了。
这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素养问题,还牵涉到他们为什么敢于这样做的问题。
扶摔倒老人被讹诈,理由很奇葩:“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扶我?”
大妈自己吃糍粑噎死了,家属质疑公交车司机:“你为什么不阻止?”
这种言论背后的问题更值得探讨,归根结底就是讹诈的成本太低了。
那么问题出来了,公交车司机对大妈的死有没有责任,又该不该承担赔偿呢?
不但不应该赔偿,还应该对这种类似敲诈勒索的行为进行处罚。
马大妈被噎死是因为吃了糍粑还是因为坐了公交车?
这个问题的答案显而易见,我看马大妈家属的所谓要求就是赤裸裸地讹诈。
首先,公交司机无责。
他的责任是安全驾驶,不是私人保姆。要说责任,陪同马大妈一起的肖大伯责任最大,你为什么不阻止老伴吃糍粑呢?
其次,公交司机在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把马大妈送往了医院,已经尽到了救助义务。从这个角度讲,他也无需担责。
再次,类似马大妈家属的这种“我弱我有理”的无赖行为应该受到谴责,不能仅仅是讹诈不成就不了了之。
联想到李甜甜超市菜刀被偷去上街砍死人案以及最近爆发的异案,我终是明白,仅靠我在阳界调解,完全没办法处理这么多的异案。
源头,还是阴界的动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