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论如何征服冯玺(2 / 2)

诺诺眯起眼睛,弯月似的,“说实在的,要是我早个几年碰上冯玺,说不定还真想着挑战这种高难度的,很有征服欲,不是么?”

“别看我,铁树开不了花,冯玺不适合当作恋爱对象,幻想对象都做不到。”苏茜淡淡的说,“他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形象,我不喜欢那种很有活力的男生。”

“切,没意思。”诺诺吐了吐舌头,“那阿卜杜拉·阿巴斯呢?办公室恋爱有没有兴趣。”

“他不长在我的审美上,我还是喜欢东亚男人。”苏茜平静的说,她沉默了一会儿,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扭头捏了捏诺诺的鼻子,

“你和恺撒交往了有两年了吧,考虑过结婚吗?不许骗我。”

诺诺托着下巴考虑了很久,摇摇头,“还没想好,恺撒现在似乎走上了某个人生转折点,这个时候就算我主动给他求婚,他可能都会冷静的说,再等等吧。”

“我觉得时间不太对,而且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他结婚啊!”

“我以前问过我妈这个问题,”苏茜说,“我妈的回答是,只有结婚才能给孩子上户口啊!”

“你妈好棒!”诺诺捂脸。

“其实喜欢一个人是很不讲道理的事,你会想霸占自己喜欢的人,想和他一直在一起,然后跟他结婚。”苏茜说。

“你有喜欢过一个人吗?”诺诺望着夜空,轻声问。

苏茜抬起头,明净的瞳孔里倒映着月光,脸上难得地漠无表情,是在想心事了,她语气认真地说,“好像是喜欢过一个人的,但是我记不起他的样子了。”

“如果你喜欢过的人突然出现在你面前,你会和他告白吗?”

苏茜想了想,摇头,“应该不会,都是已经喜欢过的人了,告白被拒绝多尴尬啊。”

“对啊,”诺诺低下头,看着苏茜的眼睛,“你最初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是不了解他的时候,比如冯玺,长发复古美男,潇洒极了,可你根本不知道他留长发不是为了复古,只是打赌输了,不知道他潇洒的背后只是因为懒得收拾,他就像一本封套都没被撕开的书。”

“但是还是会有很多女生会喜欢他,会偷偷给冯玺写情书,会抱着怀春的心思,想万一冯玺答应了会怎么办。”

“如果冯玺真的答应了,怀春的小女生和冯玺在一起了,女生就翻开了冯玺的书,那本书好看极了,让人废寝忘食,让人手不释卷但书总有读完的一天,怀春的小女生慢慢认识到冯玺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她记住了冯玺这本书里的一行一句,她还会再翻开读吗?”

“现实是不会的,收回封套放到书架上的书,很少会被翻开的。”

苏茜沉默着,伸手爱怜的摸摸诺诺的脸蛋,“你说的好有道理,每天想这些会很累吧。恺撒已经是极品男友了,你难道还在为没有挑战过冯玺这个难度的人可惜么?”

“怎么可能。”诺诺两条腿在水里晃晃悠悠的,“我只是觉得,冯玺这个人很有意思,明明看上去是一个很不着调的人,可一旦提起这个人的名字,无论是谁都会莫名有中安心的感觉。”

“你说,如果冯玺这种人是终极大boss会怎么样?”

“如果冯玺是最后大boss的话,”苏茜满脸严肃的看着诺诺,郑重点头,“我们可以试着去征服他,到时候成为boss夫人。”

“小娘皮敢调戏本大爷!”诺诺扑进温泉,把苏茜也推了进去。

“轻点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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