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天。
这是无上太初天一处穷乡僻壤,乡下旮旯角的偏僻地方。
大体呈梯形的一块浮空陆地,大致有个二十几万里长宽高下,有千亿子民聚居。没什么珍稀矿产,没什么特殊灵药,也就是,对于修炼者来说,这块红梅天没什么价值。
是以,天庭都懒得在这里安插镇守府邸,只是有几个小型的地方豪门,在这里盘根错节、繁衍生息,送了几个族中子弟在极遥远的天庭衙门中供职,偶尔传回消息,征调一些士卒,提供一些最基础的物资,仅此而已。
“别的不说,天庭修建的这星门航道,是好东西,的确是好东西。从这件事情上来说,我是挺太初大帝的。”老熊尊化为一条身高丈二,满身横肉的黑胖汉子,披着一件蜈蚣扣的对襟大衫,却又不扣好纽扣,袒露着胸怀,露出了胸口硕大的虎头纹身,大咧咧,摇晃着臂膀,犹如一资深老混混一般,在红梅天某处小城的街道上惬意行走着。
他身后,同样是丈二高下,皮肤略呈澹金、浅银、古铜、铁黑色的四大金刚,穿着一模一样的衣衫,好似四头刚刚从死牢里逃出来的重刑犯一般,双手捧着硕大的荷叶包,‘吧唧吧唧’的啃着油光水亮、浓香四溢的卤猪头肉。
他们紧跟在老熊尊身后,吃着老熊尊掏钱给他们买的零嘴儿,却对老熊尊的赞叹嗤之以鼻,一个个斜着眼,翻着白眼的盯着老熊尊的后心。
“想当年,我跟着朗月上师,在无上太初天我佛门各处下院游走,点化有缘的生灵,度化他们入我佛门。”老熊尊掏出几个大钱丢给了路边的小贩,从摊子上捡起一块人头大小的野生蜂巢,‘吧唧’咬了一大口。金黄色、浓香馥郁、清甜醇厚的蜂蜜顿时炸了满口都是。
老熊尊惬意的眯起了眼睛:“那时候,以朗月上师的修为,从一处下院赶到另一处下院,都要在虚空中奔走数月,甚至是数年,数十年……”
“又一次,我还记得,从烂陀古寺本院,跑去一个比较偏僻的红莲下院,我的亲爹耶,朗月上师跑断了腿儿,都耗费了三百七十八年九个月二十七天又五个时辰!”
“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刚刚走了三十二年,随身携带的蜂蜜就吃光了。老子那时候年纪小啊,在半路上哭天喊地的要吃蜂蜜,被朗月上师抓着就是一顿毒打……抓着就是一顿毒打……抓着就是一顿毒打……啧啧,毒打不断啊,那一段日子,正是黑暗,残酷,血腥,无情……所以,每一个时辰,每一刻钟,都铭记在心啊!”
“想不通,那时候,烂陀圣地这么多大能,为什么就没有哪位佛尊起意,修建覆盖整个无上太初天的星门,或者类似的挪移阵体系呢?”
摇摇头,老熊尊喃喃道:“后来才知道啊,虽然这话有点大不敬,有点犯忌讳,但是你们应该是上师的心腹,最信重的人罢?你们应该也知道当年的事情……一群残兵败将,能找到一处地方休养生息,保全性命,已经不容易了……大家都忙着恢复、调养,谁还顾得上经营自家的地盘?”
四大金刚同时停下了嘴,他们深深的看了一眼老熊尊的后心,泼法金刚冷声道:“熊黑子,俺们兄弟,就是你所谓的残兵败将之一……嘿!你,找打么?”
老熊尊激灵灵打了个寒颤,他回头看了看四大金刚,干笑道:“我就说,上师身边的人,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偏偏我不认识你们四个……感情,你们这是,重出江湖?”
泼法金刚瓮声瓮气的都囔道:“然也!休养生息这么多年,修为才恢复到了巅峰之时的七成上下……吾等凝聚的金刚舍利上,还有一丝后患,需要借助庞大的信徒信仰之力,才能燃起至高佛炎,彻底驱散。”
老熊尊眯了眯眼睛:“现在的无上太初天,是天庭的天下,佛门散修虽然还分散四方,甚至好些佛门散修因为说话好听,又多是花花肠子,最擅长给人出谋划策、解决各种见不得人的阴私勾当,是以各方大能门下,甚至好些天庭重臣身边,都豢养了一些佛门散修充当门客、供奉……”
“但是佛门,毕竟是不成气候了。”
“想要足够多的信仰念力……”老熊尊摇头道:“难,难,难!”
大力金刚用力的一巴掌拍在了老熊尊的肩膀上:“所以,才找上你嘛……信仰之力这种东西,嘿……满坑满谷,都有。”
双眸闪烁着深邃的神光,四大金刚朝着满大街熙熙攘攘的行人看了一眼,同时笑了起来。在他们看来,这满大街的人,这城池里的人,这红梅天的人,乃至整个无上太初天的子民,就是一颗颗茁壮的韭菜。
些许佛门手段,就能让他们化为最虔诚的信徒,供奉无穷无尽的信仰之力!
最简单的就是――敞开山门,纵放妖魔,妖魔乱世,佛陀救世……当无数妖魔横行世间,无数子民身处水深火热之时,伟大的佛陀们突然降临,度化世人……这信仰之力,还不得和浇了农家肥的韭菜一样‘曾曾曾’的往上冒么?
收割信仰,对于佛门大能而言,不要太容易!
老熊尊笑了笑,喃喃道:“是,收集信仰之力,很容易……但是想要太平的收割信仰之力嘛……没这么容易!就这天庭,呵呵!现今的天庭,可不好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