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除了这些黑奴外,我还有一个想法。”
“说来听听?”
朱慈炯顿时来了兴趣,只听朱慈炤说。
“咱们派捕奴船过去拘黑奴,效率我看有些低,倒不如这么搞,在非洲建几个据点,捕奴队驻在这些据点里面,顺道在四周开荒种些地。”
“满足一下粮草需求,省得咱们万里转运!”
“他们平时,四处出击,捕获黑奴,咱们的船过去后,直接装了黑奴便走,这么一来,一条船可以多跑几趟……”
朱慈炤的话一出口,朱慈炯顿时一亮——原本,达到今年定下来的三万黑奴目标,是要再购置些船只的。
可是当下,听朱慈炤这个提议后,朱慈炯顿时觉得,这个法子不错。
因为以往的捕奴船,是要在非洲停泊很久,直到逮够奴隶才走的。
而这一次,捕奴队是直接驻在岸上捕奴。
船只过来,无非是卸货,装货罢了。
捕奴队又常驻于岸上,船上的空间,也可以腾出来许多,用来装载黑奴。
在这样的情况下。
联合捕奴公司的效率,势必大增。
休说是三万个黑奴了,再多几万,也不成问题了。
但只见,朱慈炯点头说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啊。”
不过旋即,他又话锋一转。
“可是,咱们的据点,设在非洲大陆上,万一这些黑人,袭击咱们的据点……”
“这个不用怕,这些黑人的战斗力,不足为虑,他们根本打不破我们的据点,他们若是敢来袭击我们的据点,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正好趁机,逮一些他们当奴隶……”
“这倒是。”
朱慈炯听罢,也觉得有理,旋即,他又话锋一转。
“不过,常驻于非洲的捕奴队,也应该配上马吧?”
“这是应该的。”
朱慈炤听罢,也觉得有理。
捕奴确实是需要马才行——因为黑奴跑得都挺快的。
捕奴队或许能打得过他们,但想逮到黑奴,可不易得很。
所以,配上马就再合适不过了。
一来,有马可以让他们战斗力倍增。
二来,也利于他们捕奴啊,只见朱慈炯深思片刻后,琢磨道。
“或许,咱们可以去草原上,找一些蒙古人参加捕奴队……”
“这蒙古人马术精湛,到了非洲逮起黑奴,想必也是很顺手的吧?”
“二嘛,这些蒙古人,在草原上扔套马索的本领,也是不差。”
“若是让他们到了非洲,追着黑奴们,一套一个准,大大的利好于捕奴……”
“三嘛,他们也会养马,在非洲养马,太金贵的阿拉伯马,河南马,还有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其他马,是不能养的,这个太贵,而且,对付黑人,也用不着这些好马吧?”
“用不着,非洲是没马的,黑人也不会骑马,休说是骑马了,骑头驴子,骆驼,骡子也行了,蒙古马好养活,用在非洲,再合适不过……”
“对对对。”
朱慈炤点头,觉得朱慈炯的这个建议非常不错,他说。
“这个非洲毕竟不是别的地方,咱们手底下的捕奴队,也不见得愿意长驻,反倒是那些个口外的蒙古人,一个个穷的尿血,只要许以些好处,不怕他们不去非洲……”
这年头,大明朝虽然在殖民着全世界。
但是,殖民红利,却也不是谁都能享受得到的,被大明朝统治着的草原,还有北方的蒙古人,就享受不到这个红利。
他们的生活方式,实际上不比之前,有太大的进步。
甚至,还要更差点——之前还能够南下抢汉人,可现在嘛,这个机会却已然没有了。
所以,当下在蒙古草原上的蒙古人,日子过得是挺差的。
只要朱慈炯愿意给出好处,就不缺蒙古人,愿意远涉非洲,充当他的打手,去捕杀黑奴。
嗯,对于蒙古人而言,捕奴这种事,可不就是祖传手艺?
只不过,到了十七世纪,他们这个手艺,遇到了枪炮,便不太中用了。
但是,对比非洲大地,还处于原始祖传的黑人。
蒙古人却还是非常厉害的,擅长骑射,扔套马索的他们,如果再配上大明朝的枪炮,在非洲捕起黑奴,甚至还要比朱慈炯他们手底下的人还要厉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