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该!”马文旭心里更加畅快了,看向洛澜的眼中也满是佩服之色。
他们第一次来的时候,老汪带着他们一路拼杀,出来的时候七十多人,最后只回去了三十二人,所有人的后背都磨烂了,背回去的稻种只够魏无涯种几块试验田。
而这次跟着洛澜过来,目前为止一个人没伤,一两银子没花,只是拿出来一些在金川不值钱的破玻璃珠子,就换了几仓库的稻种和棉籽。
如果不是那个小官闹了个幺蛾子,现在这些稻种和棉籽恐怕已经运回大康了。
几仓库的种子啊,如果和以前往回背的话,得多少人才能背回去?
在封建思想的影响下,马文旭以前对商人的印象不是很好,但是洛澜改变了他的看法,也改变了他对商业的认知。
原来生意做好了,收获竟然这么大。
“洛澜姑娘你真厉害,”马文旭称赞道:“跟着你做生意真是太畅快了,就像当初跟着先生打仗一样!”
“不是我厉害,是先生做出来的水玉珠厉害!”洛澜摇头。
不管是这次在交趾,还是当初在京城,拍卖会之所以能顺利举办,成功圈来大批金银,除了洛澜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玻璃珠。
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玻璃珠就是跨越时代的产物,是一种bug一般的降维打击。
就好像有一个从未来回来的人,做出了百分百真实的虚拟头盔,戴上之后你可以在里边做任何事情,满足一切现实中无法满足的愿望。
可能这种头盔在未来是烂大街的便宜货,吃顿火锅的钱就能买一个,但是这个从未来回来的人开出天价,功能越多的越贵,照样会有无数有钱人趋之若鹜。
玻璃珠就和这个头盔一样,不是那些权贵不识货,而是这种东西超越了时代,超越了他们的认知,所以有的是富人愿意买账。
“早知道他们这么喜欢水玉珠,我这次就多带一些过来了,土司不满意,那就给到他满意为止!”马文旭有些后悔地搓着手。
“不,马大哥你要是带太多水玉珠过来,反而坏事了。”
洛澜解释道:“先生说过,物以稀为贵,水玉珠之所以值钱,就是因为在交趾没有,如果你带太多过来,水玉珠就不值钱了。”
其实唐小北曾经建议过金锋,不放开玻璃技术,这样一来,玻璃珠就能和前世的钻石一样,一直卖出高价。
从经济层面来说,唐小北的建议是正确的,能够让玻璃产生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但是玻璃不光牵扯到利益,还牵扯到工业、建筑、科研等领域的方方面面。
金锋在起家之前,需要玻璃来圈钱积累原始资本,但是起家之后,他追求的不再是个人利益,而是整个国家的利益,放开玻璃技术才是正确的。
但是在交趾不一样,这里不是大康,洛澜不用顾忌,可以用尽手段来圈钱,所以她想细水长流。
既然细水长流,那就不能一次性放出太多玻璃珠。
其实马文旭很想看看何文龙得知玻璃珠不值钱时候的表情,不过他也明白自己这点恶趣味和洛澜说的比起来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