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章修书狂人老朱(1 / 2)

民间称这种宽大的棉布为金陵布,这种棉布又宽又厚实,保暖效果也好,很快就受到了百姓的喜爱。

顿时那些商贾就坐不住了!

他们几番打探之下,才知道这种新式织布机是西山做出来的。

又听说桂彦良就在西山担任教育,便找到了桂家,于是便有了这些浙江商贾一同前来金陵的事情。

桂彦良听罢只是摇了摇头:“此乃是朝廷机密,我也无能为力,诸位请回吧。”

那些商贾见桂彦良如此干脆拒绝,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们只是一些低贱的商贾,而桂彦良不但是当世大儒,桂家也是慈溪第一豪族,根本不是他们能比的!

那些商贾出了公塾,有些垂头丧气,桂彦良不帮忙,他们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办。

难道白来一趟?

“我们或许能去找沈半城!”

“对!沈万三如今也是朝廷官员,同时商贾出身,他或许能够帮忙!”

一行人立即离开西山,往金陵赶去。

可惜,这些人在沈家也没得到好消息。

沈万三去了美洲,接待他们的是沈府大管家。

管家只说沈家也没有办法,若是有消息会通知他们。

实际上,陆渊答应了沈万

三,等到新式织布机开放民间购买之后,会先供应给沈家一批货。

当然,这种事情,沈家是不可能往外说的。

.......

老朱完全是家天下的践行者,他喜欢为这个帝国制定一切规矩。

从做吴王开始,他就决定以法治国,令李善长负责着手编著律令。

而这便是《大明律》。

《大明律》初稿出来后,朱元璋迫不及待地想让全国人民都知道都理解,又命人将所制定的律令中涉及民间的所有事宜,除礼乐、制度、钱粮、选法外,分类汇编成通俗讲义刊发全国,命名为《律令直解》。

刊发不久后,朱元璋又发现一些地方需要加以完善,于是在洪武六年,他又组织编写了《律令宪纲》,亲自对所有内容逐篇审核,到次年二月最终完成。

而直到洪武七年,由朱元璋亲自执笔的《大明律》正式颁行天下,成为有明一代的宪法。

明初的《大明律》一共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计460条。

对于自己劳心劳力的得意之作,朱元璋认为《大

明律》堪称经典,规定“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但他没想到一些法律适用于现在,却不适合以后。

后世的大明皇帝就懵逼了,但又不能改《大明律》,那怎么办呢?

那就只能在《大明律》上面添加条例了。

弘治皇帝实在没办法,让刑部尚书白昂主持编修了《问刑条例》,这本书修了八年。

这是明太祖《大诰》的升级版,它将众多典型案例加以梳理提炼,变成更具稳定性的例。保留太祖《大诰》所定基调外,重新修例,且用例不用律。

而嘉靖朝,万历朝也在不断增加《大明律》的条例,为《大明律》增加各种律例。

到了万历朝《大明律》已经增加到了250多卷,可见大明初期和中后期的律法变化有多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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