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琳非常犹豫。
能不犹豫吗,富贵这样的普通夜狼对他们来说就是动物,是畜生,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现在让莎琳跟富贵做戏,哪怕不让富贵占别的便宜,光在她身上蹭就让她恶心的不得了,全身都在抓狂。
但艾莫斯的话也对。
必须把张帆的情报带出去。
现在他们连通讯设备都不敢用,就怕有一点不妥被张帆发现。
和种族比,个人的一些荣辱算不了什么。
这是每个种族能在无数年的淘汰中生存下来的原因。
每个种族都有无数贪生怕死的蛆虫,但同样也有无数愿意为种族献出一切的英雄。
但,彼之英雄,我之仇寇。
别的种族的英雄,是另一个种族的敌人。
就像现在。
对于狼人一族来说,莎琳和艾莫斯就是他们的英雄。
可是,现在这个英雄不得不和一头野狼虚与委蛇。
富贵精虫上脑,根本看不出面前这头小母狼的不正常,只是一味地缠着莎琳要做羞羞的事。
莎琳显出狼形后比普通的狼也大了一圈,比富贵还高,富贵想爬到她身上并不容易,再加上莎琳故意为之,所以每次都滑落下来,气得富贵绕着莎琳左右转圈,最后想出一个主意,喝道:“跪下!”
“嗯?”
莎琳眼睛一眯,不善地看着富贵。
富贵道:“该用什么姿势还用我教你吗?快点,等成了好事带你见我主人,让他赏你一颗化形丹,早早变成人,进入人类社会,不比在这鸟不拉屎的山里好?”
化形丹能变成人?
莎琳把这个词记在心里,冷笑道:“你自己都没变成人,还想忽悠我?”
富贵大言不惭道:“我这是想靠自己本事化形,可不是那只鸡,一点出息没有,尽嗑药了。”
富贵做梦都想变成人,可惜他没功劳也没苦劳,化形丹又珍稀,上哪变成人去。
“呵呵。”莎琳嘲笑:“我看你是不如那只鸡吧?”
跟富贵扯犊子也比被他往身上爬好。
果然,富贵被莎琳的话分散了注意力,忘了要做的事,怒道:“他就是运气好点,从小被主人养大,这才被主人看重。不然他跟我根本没法比,我有这么多小弟,他有吗?”
经过这些天的发展,狼群又扩大了,将近两百只,而且个个膘肥体壮,跟以前的富贵差不多大小,在南山也算一霸。
所以富贵才这么有底气。
莎琳毫不客气道:“人家一只手就能灭了你们。”
这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富贵恼火道:“他不过是比我早走两步,你等着,用不了多久我就能超过他,我才是主人手下最厉害的奴才。”
莎琳问道:“他有山神指点,你怎么超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