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章 谁的耳朵(2 / 2)

轮回路上 莲池月 2597 字 10个月前

阚能来愣了片刻,讷讷地讲,你女儿芳菲跟你讲了没有?

熊正南领会到了他的意思,便说,讲了,那是不可能的。你签了协议,不可言而无信吧!

阚能来说,你女儿不是打算退了那桩婚约吗?

这时,阚能来的妻子游梅珍从房里出来,板着脸孔讲,由不得她。芳菲订了婚约的那个男子是个猎手,他曾对媒人放言,他意中了芳菲,如果有人敢横刀夺爱,他就要拼命,甚至拿猎枪打人,那样会闹出乱子来。阚税官,我劝你还是放手吧!

阚能来又将手里的狗肉递给她讲,芳菲的妈妈,你就接了这一提狗肉吧!

游梅珍也连连摇手说,不要,不要。你知道吗?我家养了一只白狗,见了吃狗肉的人就叫。你又不是不清楚,狗是爱啃骨头的,可是丢下一块狗骨头它,它则不啃。

阚能来懊丧地说,知道了。遂拎着狗肉掉头回返,刚走出门前场子,那条白狗就追上去汪汪地叫。

算是撞了一鼻子灰的阚能来很想发泄,他转过头,弯腰在地上捡起一颗石头砸去,那白狗机敏地溜开了,当然没有砸中。他又朝白狗追上几步,追至第四步时,一个趔趄,左腿一滑,跪了下去,地上凑巧有一块锥形的石头,碰着了膝盖骨,痛得他直眨眼睛。

他咬紧牙关起身,头微低着,在狗的吠叫声中蹒跚着离开。

一天上午,蒲圻县衙像往日一样气氛森严。

守门衙役看见一个中年男子在衙门前下跪喊冤,手里还拎着一个布包。

守门衙役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有什么冤情?说来我听听。

中年男子回答,我叫曹仲春,是本县城北人氏。至于有什么冤情一言难尽,烦请门卫官准许我走进去向县令详细诉说。

守门衙役伸手用两个指头摁住嘴巴什么的部位,一吹,就发出尖厉的口哨声。从衙门里立即走出一个蓄着长辫子的衙役,会意地把手一招,曹仲春就起身走进两边蹲着一对石狮子的衙门,跟在那位衙役后面穿过几道圆门和弯弯曲曲的过道,就到了县衙公堂。只见一个身着七品官服的人阔面大耳,正低头皱眉阅读一份公文。

那位衙役故意把脚跺了一下,以引起县令的注意,继而右手齐额中规中矩地讲,报告知县,这里有本县北郊一个叫曹仲春的人在衙门口喊冤,已被下官带来准备向您诉冤。

曹仲春就此双膝跪在公堂门前,手里拎着那个布袋,声音颤颤地讲,县太爷,草民曹仲春代兄长喊冤,恳请准诉。

县令没有回答曹仲春,而是招手示意那位衙役拢去,将桌上阅读过的一份公文递给他。嘱道,你看一看。现在八国联军打进了首府,国家处于战乱时期。弄不好,我们蒲圻都会沦陷为洋人的租界。

那位衙役边看边点头。

曹仲春见知县不谈他的事,就干脆站起身,将拿在手里的那个布袋一晃一晃的讲,县太爷,您理不理民事?

县令说,民事当然要理,只是有个轻重缓急。你讲吧!为什么代兄喊冤,你兄长干吗不自己来?

曹仲春没有急于回答,而是将手里的布包解开,现出一对血糊糊的人耳,他望一眼就涕泪纵横。

县令惊骇地问,这是谁的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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