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章 地狱惊魂(2 / 2)

轮回路上 莲池月 3397 字 11个月前

你就是我说的,偶尔做了一件大善事,抵减了你平时的许多过恶。要不是做了这件大善事,你死后必下地狱。领着他走进地府的阴差直言不讳地回答。

好险呀!鲍烈兴感叹不已。

到了阎王殿,鲍烈兴也不知道向那端坐在殿堂之上的阎王施礼。阴差提醒他,才立马跪下叩拜。一殿吏将两本奏折呈上阎罗王,大王,鲍烈兴生前为救一孕妇,下车追赶歹徒,被歹徒刺杀而英勇献身,阳间已将他封为烈士。

这上面的一本奏折,记录了鲍烈兴的英雄事迹,凭此,他的灵魂可以顺利超生。这下面的一本奏折,记录了鲍烈兴生前的种种劣迹,凭此,他的灵魂应该下地狱受刑。

听到这里,鲍烈兴皱眉,看阎王的反应。阎王手执如椽大笔,先看了上面的一本奏折,在上面打钩;继而又细瞧下面的一本奏折,在上面打叉,并签写两个字:免刑!然后把两本奏折返还殿吏。殿吏又请示阎王,可否把鲍烈兴直接送往转轮王殿?

慢!阎王站起来讲,虽然鲍烈兴免于下地狱领刑受罪,但是必须带他到锯体分身地狱里看一看。

当下,殿吏唱个诺,即吩咐一名鬼卒押解鲍烈兴前往锯体分身地狱,只走近地狱门口,就闻到一血腥味;才跨进地狱门,一道血水就流至脚边。

抬眼看去,两位罗刹一左一右正持钢锯使劲锯断一个已然昏死过去的罪魂大腿,一名夜叉也正在啖食血淋淋的人肉。

那鬼卒指着罪魂的大腿说,幸好,你做了阳间的英雄,不然的话,你死了就会被押送到这个锯体分身地狱受刑,锯断大腿后,还被夜叉吮血吃肉。

为什么要受这种刑罚?鲍烈兴有些胆寒地问。

你记得吗?你在部队服役期间,曾经是不是飞起一脚把一个战友的腿踢骨折了?鬼卒来一个以问答问。

鲍烈兴想起了这件事,惭愧地低下头,一言不发。鬼卒接道,你把人家的腿踢骨折了,就应该到对应的锯体分身地狱领刑受罪,要不是你偶尔将功补过,就不可能免去地狱的刑罚。

当下,鬼卒又领着鲍烈兴察看了许多罪魂受刑的大小地狱,每看一处都令他心惊胆战。有的被割舌,有的被抠眼;有的被挖心,有的被全体蒸煮,惨叫声不绝于耳。

也有寂然无声的地狱,有的罪魂过了数千年仍在受罪消过,却未能消弭,也不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一副木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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