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跑、跳高、跳远是强项自不必说,长跑他也不怕。
要知道,警队里的人出去参加运动,都是马拉松、铁人三项什么的,可比学校里的运动会生猛多了。在警队这么多年的训练和积累,虽然体能和耐力勉强合格,但是和眼前这些大学生比肯定绰绰有余。
思索片刻,林远说道:“我也报个跑步,或者跳远啥的。”
“行不行啊?你这身板?”石磊表示怀疑。
“我从小就爱蹦跶,可以去试试。”林远说罢,也对服务员挥了挥手:“服务员,再来两瓶啤酒!”
石磊吃惊道:“还喝啊?远哥。今天过后,我都管你叫哥了,可不能再被你的外表所蒙蔽了。”
林远瞪了他一眼:“说好的嘛,叫老林。”
“对,老林老林。”莫渐云跟着说道,“我可不能喝了,老林。一会我还要去练琴。”
听到练琴二字,林远正在倒酒的手顿住了:“练琴?”
“嗯,我上学期加入的一个乐队,每周五都要合练。”莫渐云解释道。
原来儿子也玩音乐,而且还有个乐队。
林远心里涌起激动,他按捺住自己的情绪,说道:“那你把杯子里的喝完吧,我们就这两瓶弄完。”
儿子啊儿子,你可真是我的宝藏啊!继承了我的运动神经,还继承了我的音乐细胞,为父的可真是要高兴死了。
“你在乐队里司职什么乐器?”林远问道,心里寻思着最好别是鼓手,不然家里两个鼓手,庄小晴不得崩溃掉?
“吉他。”莫渐云淡淡的说。仿佛吉他是乐队里最不起眼的角色。
“哇!我可以跟你去吗?云哥!”
林远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管儿子叫了一声哥。
儿子担任的位置是自己最希望他担任的位置。这真是意想不到的事情。
如果说莫渐云有一身的运动细胞,那也许仅仅是一件让林远惊喜的事情。但要说莫渐云会弹吉他的话,那则是一件十分值得林远期待的事情。
他可以脑补自己会在儿子很小的时候,就用音乐熏陶他,让他将来也热爱音乐。而眼下,如此期待的事情,就这样突然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林远突然这么激动的问,让莫渐云有点错愕。他随即答道:“可以啊。不过去了之后,你可能会觉得无聊。”
石磊嘴角微扬,跟着说道:“我去过几次,是有点无聊哟。除了那个小姐姐有趣点。”
莫渐云鄙视地说道:“小姐姐小姐姐,到哪儿都是小姐姐,你有点追求吧?”
“哦,又有小姐姐?”林远问石磊,脑子里莫名浮现出宋阳汐的影子。
石磊又是一笑:“你去了就知道了。我今天就不去了哈,二位。我回寝室去打游戏去。”
暮色下,林远跟着莫渐云,沿着象牙街往回学校的方向走。在快到大路口的地方,他们往一条小巷子拐了进去。
进入巷子之后,街上的喧哗声渐远,感觉安静了不少。
这里两边都是尖顶造型的长排建筑,夜色下看得不是很清楚。实际上周围全是两层高的独立商铺,每间却又相互连排在一起,往远处延伸。
莫渐云在一间名为“涅夫莱特”的咖啡馆门前停下来,说道:“就是这里。”
涅夫莱特和普通的咖啡馆有很大不同。没有故作格调的装修,也没有堆砌的书本和物件,而是用伴有枝条的绿树装饰作为屋内的主体,灯光也异常明亮,丝毫没有普通咖啡馆那种暗沉的感觉。
这环境如果要说和咖啡有什么联系,那装修出来的这种自然风格和一丝绿林气息,让人想起欧洲中世纪城邦的郊外。
两人推门进去。林远把这“中世纪风景”扫视了一番,最后把目光停留在了门右边的吧台处。
这个吧台跟屋内整个绿林融为一体,很有设计感。
最吸引目光的,是吧台内侧站着的一个女孩,她个子不高,梳着齐肩的锁骨发,刘海遮住了大半个额头。
女孩看到两人,双眸闪亮起来,她对莫渐云说道:“嗨!这么晚才来?”
莫渐云应了一声,说道:“我带了个同学来。”
女孩保持着笑容,顺着莫渐云的介绍冲林远点点头。又指了指里面的楼梯:“你们上去吧,他们都来了有一会了。”
林远也向女孩致意,心里嘀咕:莫非这就是石磊说的那个……小姐姐?
近近打量一下,她长着一双略带卧蚕的杏眼,配上柳叶般的眉毛,小脸圆润,样貌精致。
出于礼貌,没敢多看。
林远跟着莫渐云上了楼梯,经过一个小小露台,进了一个房间。
房间大概四十多平,很宽敞,进门的部分有改造的痕迹,看来是占用了本来是露台的一部分地方。
房间里只有简简单单三五样桌椅家具,和三五个人。
“苏队,不好意思来晚了。我带了个同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