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童笑着在夜紫的脑门上轻轻点了点。
夜紫一直都是孟童演唱会的御用小提琴手,小时候就跟着她参加大大小小的比赛,再后来孟童在乐坛展露头脚,走到哪里都带着夜紫。音乐剧、演唱会,都离不开夜紫所带领的乐队相伴。
这是她最信任的一支队伍。
而“夜紫”的名字是她在网络上连载小说的笔名,她本名叫做“凌紫”,英文名叫“purple”,也是国际上公认的小提琴神童。
她年纪虽轻,却是国际top乐团的首席小提琴手,曾带领着top乐团小提琴演奏组四处征战,获奖无数,满十八岁后top乐团的团长便支持她成立了自己的弦乐团,名为“紫色乐团”。
夜紫刚刚带领着她的弦乐团完成了世界巡回演出,本想歇一阵子,孟童的世界巡回演唱会又开始,需要她,她便来了。
表姐妹两个闲聊了几句,孟童看着夜紫平静的面容深叹一口气。
“我是不是不应该逼你来我的演唱会?”
夜紫微微抬眸,听出她的言下之意,淡淡一笑,“姐,你不用自责。这本身就是我的一份工作,而且我正好回了国,离得也近,你需要我,我没有不来的道理。”
“姨父那边……不是不想让你回来吗?”孟童眼中有些担忧。
夜紫却平静道:“我早就成年了,十八岁那边我就告诉他,我将来肯定是要回到祖国的。这是我的家乡,落叶归根,理当如此。”
孟童将她轻轻揽入怀中。
在这一点上,她们姐妹的想法是一样的。
或许是因为小时候在这边长大的缘故吧,在国外待得久,却总还是有一种在异乡漂泊的感觉,回到故乡,心自然而然就变得平静了。
“这次回来,感觉怎么样?”
夜紫靠在孟童的肩膀上,她从小性格孤僻,并不容易与人亲近,孟童是她唯一亲近之人,也是她唯一愿意倚靠的人,在她面前,她才会觉得自己是个孩子,是可以撒娇,可以说说心里话的。
“吃得好,景好,人也好。”
想到了某个人,夜紫嘴角上扬起一个弧度。
孟童松开她,挑了下漂亮的细眉,“哦?感觉有情况。”
“你谈恋爱了?”孟童有些激动地问。
夜紫脸罕见的有些红,精致可爱的小脸上露出真正属于女孩子的娇羞,“还没……只是,遇到一个小哥哥,蛮有趣的。”
她重新靠上孟童的肩头,把玩着她的一缕发丝。
孟童饶有兴味地问,“什么样有趣的小哥哥?”
夜紫几乎毫不犹豫地说道:“阳光、单纯、可爱、帅气。”
一顿,而后又道:“话很多。”
说着便笑了起来。
孟童也跟着笑了,“那不正好符合你的择偶标准?”
“是呀。”夜紫说着,尾音都跟着上扬起来。
说不出的愉悦。
“阳光、单纯、可爱、帅气……话还很多。”
孟童琢磨着这几个形容词,喃喃道:“怎么感觉有些熟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