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吃着挺急,要不是拉特利耶提醒,指不定会被噎着。他接着说:“说吧,为什么会挨饿?”
“因为衣着华丽的恶棍。”他眼里不仅是悲怨,就像是在悬崖上冒死一搏抓住荆棘藤的农夫,毒蛇在岸上盯着他看,獠牙时不时显露出来,他已经快支撑不住了。
他差点被蛋糕渣噎着,连忙喝一口咖啡,苦得脸皱的不行,又说:“我们这些做佃农的,有什么办法,以前我们还是自由农的时候,多少也能够有三四亩地,那些税,我们不能不交,于是就售给劳斯丹德伯爵,那老头子可真是狡诈恶徒,我们快在他家里干不下去了,那些租子怎么比当初的税负还高,都是一群吸血鬼。”
“那个少爷,他也假惺惺。”普利特一想到这,气的将桌子连番拍响,碟子也打振,磕碰声惊扰到对面桌上的顾客,他连忙又对他们说了抱歉。
拉特利耶仅仅聆听,也在思考,手里的钱也才三吕讷,他没办法立即给出有效的支援,又问:“你欠他们多少租子?我也许能够筹钱,现在我手头上能给吕讷,但要更多我只能回去拿。”
“别白费心机,你能还六弗兰郎?他们每月收我们四弗兰郎一亩,能以半年一收8第尼[1]小麦一亩抵,就变为月租两弗兰郎,我们撑了几个月,受不了这群人把我们磨成豆渣子了,他们居然还想把我们当肥料撒呢。”
这把拉特利耶整得有点懵,他自己积蓄根本就付不起这个钱,但为了稳住他,站起来和他立下誓言:“我查茹兰特先生若不能将其办到,我替你家去做一年的佃农。”
“没什么说服力……”普利特愁眉苦脸耸拉着脑袋,就要转身离开。
拉特利耶马上将三吕讷塞在他手里,并双手紧握。“我只是想你明白,我会在的。”
普利特已经磨了一双薄老皮的手感到了温度,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微张着嘴望着曾经的发小,没想到现在自己是如此落魄。
拉特利耶也知道他的倔脾气,还不能算是施舍的钱,他说:“我借给你的总行了吧,绝对不收利息,还有那六弗兰郎,也是如此。”
“这样……我就放心了。”普利特点头说完,剩下的半碟蛋糕,他也没剩下,不一会就嚼完下肚。“替我谢谢请客的小姐,可我要走了。”
临走之前拉特利耶特意提醒:“你记得明日就在这咖啡厅等我,这钱我明天给。”
“有,一定有。”普利特背靠他往镇南边去。
围绕着还剩半杯余热的咖啡,他们马上就对这次事情做出会晤。当然,娜莎听到他要用一日拿到六弗兰郎的钱去救济他的伙伴时,她自己可是觉得莫名好笑。
娜莎站起来,俯视着他,脸不太好看,当然,如果她都眯着双眼像一条线的时候,显然是对仆人的不信任。“六弗兰郎可不是什么小数目,你觉得你掏得动这么多钱?”
拉特利耶也很心虚,干脆全交代了:“我好歹……能付两到三弗兰郎,这可是我积蓄的钱。”
“懂了,你求我吧。”她的威压态势,正是要看仆人的小心态是怎么被自己拿捏在手心里的。在她的眼里,一次过付三弗兰郎也问题不大,虽然她生活费正是这个数。
三个银色狮鹫头一字摊开,这可比三个“银文头”(吕讷)显眼得多。
但他也想起普利特的话——难不成真有向贵族卑躬屈膝的一日?
拉特利耶并没有这种对立感,他活可比普利特舒服,从来不用担心粮食失收。但承诺和尊严,在他眼里这个稀有性选择问题从来都没这么严峻过。
有那么一丝闪过的念头,兴许求人会比违约更好。这个少年始终低不下头,理由也很简单——膝盖太硬,荣誉太少。他还不如去求父亲帮忙,即便以他父亲的对贫抠门个性,是很难答应筹钱的。
他说出了他的选择:“德·潘诺-拉兰诺斯小姐,我要求我站着把钱还了,所以我不会求你。”
原以为这番话让娜莎觉得被冒犯,没想到她仅仅是拍他的头盖。“傻瓜,没有这样的事,我说着玩的。拉兰诺斯家族的价值不是让人顺从,而是让人舒服。”
她把那些钱都放在他手心里,又说:“你知道那家伙,他不会接受我的钱,所以那就请你替我借给他,至于他还不还,那就是他自己的事情。”
“谢谢。”他的印象与大小姐做出来的格格不入,这让他感到羞愧。
“哼,这就是他撞我的代价,要无意间接受我的恩惠,这才有趣嘛。”娜莎坐下来,她拿着杯子和茶勺接着把玩,突然想到拉奥列斯遇刺那天的黑衣使徒,站在他身旁的“骑士”,拐杖乌黑过漆,在阳光照耀下偶有发亮。
娜莎突然发大火气,把勺子也向桌面上一拍。“拉特利耶,你作为仆人,明天跟我去算账。”
“那么去哪呢,娜莎小姐?”拉特利耶装作恭谦的问。
娜莎咬牙切齿,嘴含着一大口气,又从唇缝里挤出,反复强调:“讨厌的,很讨厌的,本小姐超讨厌的劳斯丹德邸宅!”
次日,普利特如愿以偿得到了他的四块弗兰郎,可他并没有料到,实际上他得到八弗兰郎。因为薇若妮卡打了招呼以后,也往里面塞了两块。
她的理由是:“钱就当我被偷了,你知道我胆就小,怎么拿回来嘛。”
在那个看似阴暗的早晨,普利特的心里却没有一丝难受,得到一份厚重的支持。
为了防着钱袋被抢走,他特意将钱袋绑在手腕上,涨起来的部分放在袖口里面。含着无限的感激,他马上就要赶回家里。
大小姐却另有打算,看着普利特远去,眼里的失望逐渐削薄,她稍微咬唇微笑,那种高兴无法用言语去诉说。她手里还有个钱袋,如果她的母亲知道这一举动,真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欣慰。
因为她要做一场亏本交易。
两小只在钟表店已经等候多时,他们从日胄八点就开始奔赴要去的镇南面,在此之前他们去教堂听了布道,算是一种消遣,差点没让他们睡着了。
南边的集市让从未涉足这一地段的她颇为好奇,集市并不像她预料的如此肮脏,但大小姐依旧提起裙子走动,有时候她会盯着面包店的橱窗看。在那个年头,潘诺镇是甜食大师的训练场,也许过于夸张,后来历史证明这并不假,至少对于佩尼萝是这样的。
面包的卖相一点也不差,可看着手头上要做的事情又感到莫名惋惜。有那么一刻,拉特利耶得把大小姐拉好几次才舍得走。
酒馆上的糙老汉子,他们的牙齿都掉队了,但他们看似依旧开心,有些两发鬓白,还能含着肉干,偶尔来上一杯啤酒,这就是这群行会师傅以及学徒的安心日子,学徒们经常挨骂,却也能跟着上桌吃同样的食物,谈着家常和明天的工作。
离开集市后,最外围的地方都是借人住宿的地方,甚至还有简陋的马厩,那些马吃得草料不好不坏,但绝对能吃饱。往来的外商不见得没有一群四轮马车,都是货物和辎重。
据说最近的盗匪猖獗,他们只能成群结队,往来借宿的街上甚至也有持枪守卫。
正太和萝莉,看着络绎不绝的人流,若是不知道还以为来殖民开拓。
走到没人的乡野地带,娜莎满是兴奋和期待,因为她热爱自然,认为只有那里才能抛弃所有束缚。不一会,大小姐看到满是一片花白流淌的瓣河,夹杂着黄色蕊心随风摇曳,它们即是浪潮。
走到近一颗橡树的交叉位置,天然的路标已经为他们指引道路。
“走吧,去黑色的地方。不过我们能试着跑过去。”还没到拉特利耶反应回来,娜莎就提起裙子迅速奔跑,蓝色精灵貌似已经和雏菊花海化为波纹,高举扇子向前挥舞。
“你等等我。”拉特利耶也跟着跑起,伴随着嬉闹和不算酷热的微风,太阳在卷云的积聚下逐渐增厚,不一会就盖住光芒。
在乡间仅剩的卵石路一段,终于找到偌大的建筑群,在它的外围,就是庄园田地。
那栋大理石建筑,它稍微比平常的要晦暗,外面的黑栅栏尖部极其锋利摆成黑桃状。
原本的庄园,竟没有一人驻守,除了紫色玫瑰和乌鸦盯梢。他们感觉到一股寒气,与夏日大不相称的冷,天穹之上的灰障,不均匀的水泥色积雨云
“有人在吗?德·潘诺-拉兰诺斯的娜莎……”
门角处要不是能看到三角帽的羽穗,还真未必能从一大撮叶子后面找到人。
“我就是,说来惭愧,劳斯丹德的家主,就是我,也就剩我了。”他站起来,一袭斗篷罩住蓬乱卷发下的高挺脸庞,眼里只有看不清的忧愁,是一种患得患失的哀痛。
“很抱歉,我是不是来的不合时宜?查理你这是……”
“拉兰诺斯好像还不知道这件事?”他闭着眼睛,似乎不想让眼里的光芒丧失。
新任家主略带哽咽,在低语回答:“你讨厌的老头——我的祖父昨天在天国为诸君张灯了。”他抵着拐杖行礼。
“请进,我的客人,劳斯丹德没什么不欢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