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忙驳斥:“可不许说倒霉的话哦,说多了真会让幽灵魔鬼记住这件事,他们就会想个办法将这些人的灵魂全部勾走。”话要再多说,指不定会真实现,就连娜莎她自己也迷茫在这些突然冲击而来的忧虑之中,只能故作大声:“我还以为你多聪明,居然在为这个忧心。”
“只是多少有点无趣,他回来,多留一会,我都会觉得我的存在就多一分。还有,你,母亲和父亲,甚至是……那个讨厌鬼,我都记在心里。”
考奈薇特又说:“你总是说有时候你会做梦,可我感受到了,不再空荡荡的,滴答声断断续续。”
娜莎下意识地抓住考奈薇特的手,她说不清楚,可迫切地想找到第一次转动发条的场景:
“我期待着梦中相遇的一刻,就像开头一样,我转动你的发条,从弥漫黑雾的虚空里找到光明,紫色丝带率领我与你相见。相信我吧,无论在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的。”
“我觉得这有点幼稚,可对于我们来说刚刚好。”另一只手搭在娜莎的手臂上,说出她迄今为止想做到的事情:“将你的发条拿出来。”
“誓言……是什么?”娜莎拿出挂在脖子上的项链,正是驱动考奈薇特的发条。
“同时亲吻发条的人——以长夜中的掌灯人,以及自然诸神的启示,无论今后如何,都能找到对方,知晓对方的心意,作为双方各种的见证者。”双方将它一并读完,双方的唇痕在发条上发出幽蓝色的光芒,直到占据全部,连着整个发条都被渲染。
忽然一股昏沉乏力的感觉,她们都感觉自己的肢体如面条般酥软,承不住在月光下宣誓的代价,失重感越来越明显,倒在床榻上陷入梦境之中。
五月之后,亨利奉命要回归到部队之中,在早上,他在与母亲告别之后,临行前,亨利有些尚算急切的话,他对娜莎和考奈薇特说:“要是不和你们说些什么,你们肯定会抱怨我。我敞开心扉,说实话,战争也许会把我吞噬掉,可在此之前,请你们将其视之为一次远行,儿郎们的游戏就要开始了。”
直到现在为止,娜莎还向他摆架子。“我巴不得你迟点回来。那可就没人欺负我。”
“我坚信你会有四叶草携身的。”考奈薇特双手靠背。
“还有,替我转告拉特利耶,就说……就说——请他不要忘记自己握住的信念。”亨利跨上白马,转身挥手又说:“各位小姐们,你们也是,漫漫长路需要有人作伴啊。”
“定会转告。”她们异口同声,为此乐而不疲。
亨利长笑一声,挥舞马鞭,在漫步转向后,就开始驰骋在玻璃仑斯大道中,属于他自己的平原中去。骑枪的小旗子在原野上噗呼作响,帽子的羽毛少一缕,看起来像被拔了冠的白公鸡,却更像鹰,低空掠过一望无际的平原,周围都是那么渺小。
不过娜莎和考奈薇特很是无奈,默不作声。自己估计也在想,为什么她们的兄长能够表现得如此豁达,死亡就像割杂草般简单,不加以恐惧。也许只有那句话才能知晓吧。
又过了几天,从莴纳勒山方向,突然出现一队人,他们身穿制服,熊皮帽带着流苏,白底黄衬的大袍宽袖军服,袖口有三个纽扣,银色制物。带头的长官光鲜亮丽,他身穿大衣,双扣编排,还有肩章,刻印狮鹫盏尾,橄榄枝放两边。
一旁的掌旗手,拿着旗面上印着白底黄十字,也是中间一只白色上毛,下身褐毛的狮鹫,旁边的四格白色位置,刻印五个交错的黄盏尾,在金色闪电和橄榄枝的刻印底部,有一张米白色绶带,上面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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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王家百合花黄十字团)
此行的目标地,正是镇上的广场。半个营的掷弹兵,作为精锐仪仗队。他们的队列非常整齐,有人曾经形容:他们是铁栅栏。
意思是队列如铁栅栏般稳固。
帕洛斯出门相望,正巧看到了老朋友,他挥手示意,为了能让团长能认一下这位常年未见的老友,就大喊一声:“老盏尾花的格拉罗达,那套白衬衫还好吗?”
团长停下来,举手示意队列停下,他接下来做出一个令老友意想不到的决定,故作高深地说:“你等一下。全体左转,装填!”掷弹兵在石板路上踏出声响。又脱下手套,向宅邸的方向大喊:“帕洛斯,站在这里别动。你很快就知道我要干什么了。”
通条放回铜帽口处,熟练快速,一排的士官拿起戟对正线列,还不断大声喝令对齐。
“瞄准!”枪口如秋风席卷草地般落下,正对前方。
“阿尔比斯,我不相信你会对我开枪,难道你忘了吗?”帕洛斯展开双手慢步走来,丝毫不惧,对这种事来说他见惯不怪。
“并未忘记。”团长挥舞起军刀,刀尖向前,掷弹兵向枪口对上方意图抛射,这正是他预料的。
“放!”烟雾构筑的白障不到一秒内,放出炫目多彩的焰火,恰巧有些可惜,因为不是在夜晚出现,效果大打折扣。
“好家伙。”帕洛斯长叹一口气。“你可要吓死我啊。”
阿尔比斯跃身下马,展开双臂,他笑着说:“很久不见了,你瞧,刚刚的火药味是不是很特别。”
“你总是能让我出乎意外。”他们拥抱在一起,行贴脸礼,弗兰格亚人有一句俗语——旧友重逢当比三桶蜂蜜酒。阿尔比斯和帕洛斯的喜悦染在脸上,犹如熏醉,就在清晨的太阳能映在他们脸上,烘出淡甜菜汁色的精神脸时,又重新记起十四年前,正是在同一片旗帜下,他豁出性命,就是为了这张王旗不倒。
掌旗官想要阻挠帕洛斯,一把将他推搡开,旗杆头戳到他右肩上。
帕洛斯紧握住他曾已经完成的誓言,怅然若失,柔力也被唾碎了,直到很久后,才喃喃自语:“也对,我早就不是部队的人呢……一个钟表匠就该做这样的活。”
阿尔比斯不敢接着话茬,他的士官,在老一辈资质的人里面,更是瞪着掌旗官,由于纪律,他们终究是不敢张扬。
能在军中混的很久的老兵,多少都会察言观色,这也许是大难临头的征兆。
阿尔比斯的脸色和早上格格不入,倒是看着暮夜森林的阴影盖在他额头上。
帕洛斯感到压力。“没事,这都是……”
“我要求你们讲纪律,很好,可是若认不出队伍里的兄弟,也就算了,我没有阻止他,他也没有惹大家。”阿尔比斯的语气更加苛刻:“掌旗官应该不认识他吧?也对,你也许会以为我这么大费周章去做,是为了私人感情吧?”
“不敢。”掌旗官大声回答。
团长的话犹如一记耳光打在握着旗杆的面容上,尤为沉重:“上一任营长的命,是他所救,而上一任团长的军事行动以及全团兄弟们的性命,也是这位先生所救。他是一个可敬的人。”
帕洛斯试图缓和大家的紧张感,他说:“没这么夸张。别激动嘛。我的确不合规矩,这也是违反军纪啊。”
营长终于出面,他在军队里资历和阿尔比斯是同届,倒是颇为冷静地说:“小子,你推搡错人了。十三年前在派斯兰德的战争上,他可是率先达到柳卡斯特修道院的旗手,在当时与他一同作战的,正是上一任团长以及你面前的长官们,他曾经是这旗帜的伙伴。”
旗杆上的弹痕,如今却只是后人习以为常,被当成花纹装饰的一部分。由于凹下去的部分恰到好处,阿斯比尔将其在对称的另一边铁框也磨凹,没想到居然连荣誉的痕迹抹掉。
掌旗官面色潮红,羞愧地张口,刚想说些什么,可惜已经没机会了。营旗的刺痛,在帕洛斯的眼里已经不再具有价值,呵出不太相称的寒气,可又很燥热。
“我向我的过去决裂,但阿尔比斯不是,如果你以个人名义,我时刻欢迎,若是因为这些事情产生间隙,我担待不起。”帕洛斯发觉自己没有帽子,头上握不着东西,于是俯首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