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又一次沿着床头,爬到顺着额头敲到拉特利耶的眼皮上,顺着缝隙提点新一个日胄向的到来,随着一个得劲的懒腰,抖走身上的起床气。他拿走搭在衣架上的棕色马裤和新净长袜,长袍的末边被马裤套牢,袜带固住双膝以免长筒袜下滑,颈边戴上黑色丝带,走到客厅间梳洗脸庞后,仅仅是吃了半个面包就向母亲辞行。
“祝你日安,母亲,我今天要见一个很特别的人。”他穿上灰色大衣,正好对得上今日的积云底部,略显浓厚。“孩子,若是因为进餐耽搁,小姐是不会责怪你的。”
因为是苏拉日,休工游荡的人多了起来,在镇上的广场,从日胄三点开始,沿着河边摆摊的小贩和行人络绎不绝,砖路上都快容不住人,被皮革海所淹没。
在广场靠侧边帕拉斯勒街(lapalasiléstiruzé一边,有很多小孩围在树下嬉戏,他们拿起布偶、棍棒、甚至是破布,树叶都能玩出乐趣。有的时候还会把树枝折成一小块,树叶也被撕碎到拇指盖大小,玩起一种叫“卡莱维”的游戏,划分不同的格子,只有斜面五个树枝块连成一线,又或者四片树叶块横纵连成一线才能取胜。
他愣在那里,差点因为看孩子们玩“卡莱维”,而耽误会面的事情。直到一声话语掷中,这才意识到旁边有人。
“真没想到,你会在这里,而且看这么无聊的东西。”
拉特利耶转身就被卷发挡住视线,拨开说道:“我还以为百灵鸟学会说话了呢,娜莎小姐怎么会逛到这里来?”
“我很少出门,好不容易能行走下地,还有我以为你不来,就随便逛会。查茹兰特先生今日日安啊。”
趁着阳光不算灼热,和煦凉风与娇小少女的微笑,将之前的误会一笔勾销。拉特利耶本想再骂几声,却发现酿不出火药味,被花草淡香所覆盖。
他说:“娜莎小姐看起来也还不错。”
小姐双手置腹,拢到一块,话也放轻声不少:“本想着派拉雅出去知会你一声,但是不知道先生家贵址,就一直坐在父亲大人的钟表店,但我在这里不认识人。昨天的话,话是这么说当你仆人使唤,事实上,你还够不着做我仆人的份。”
“拉雅小姐好。”娜莎身旁的女仆仅是点头行礼,拉特利耶又抛话给娜莎:“还有,凭什么我要做你仆人啊,我没答应过这件事,这可是你自作主张。若是小姐让我为仆,除非欧布拉斯倒着被坐骑践踏[1],人能倒着贴向天花板走。”
娜莎拿出扇子,佯装不满的样子。“可查茹兰特先生,我听说这里离第十区有十多里路,如果中午我招呼一下马车夫,不到半小时我就能到宪警局去。本想着你能好好说话,你甘愿做刺猬,我也不会服输咯。”
他双手翘起,抿着嘴说:“真可恶,就知道拿这个吓唬我,你有证据吗?”
娜莎马上举指向天,对他说:“附近的邻居能够作证,我昨天早上还冒着腰疼和附近的人说道,才刚大病痊愈,哎。”又圈住额头左边的一片。“你看我头上的红肿都还没褪去。”
“很对不起,这是我的疏忽,可你也不能这么对我啊。”拉特利耶哀叹一声,像极了扯住缰绳的驴所能做出的闷吼。
“各位,能听我说一句么?”拉雅走到他们之间来,看着小姐,转头望向拉特利耶。“其实这次来,小姐是想让你去拉兰诺斯一趟。”娜莎又补充:“嗯,所谓的仆人,也只不过是陪我咯。当然,本小姐不会为难你的,你要是不想来,那就”
“我倒是想见识所谓的贵族到底住什么地方。”他站起来,拍拍大衣的下摆位置的尘灰,又整理衣领,如果让宅院的主人看到衣冠不整的模样,印象是会大打折扣的。
娜莎兴奋地直拍手,伸展双臂,说:“好极了(vonkate)!能请你现在就挪步吗?”
他双手靠背,两眼带光。“当然,那么我们算朋友么?”
“你不是说不做仆人嘛。”娜莎突然坏笑。
他摊开手说:“那姑且算是这样,朋友也好,仆人也罢,小姐的习性,我还一时半会琢磨不清。说清楚了,我可不会帮你做苦力活。”
“就这么说定啦。”小姐捏起裙边行礼致谢。
三人沿着帕拉斯勒街一路向北走,络绎不绝的马车和行人沿着玻璃仑斯大道,从郊外赶来此处,在每个苏拉日从王都赶来这里的人,要不是原家住址就在此处,比起佩尼萝的拥挤,潘诺镇的悠静能愈合他们的工作疲劳,例如在比利尔或者住在第四区的商贾,又或者是在第十区讨生活所需,那里可是著名的贫民区,也是珀黎嘉瑟弗洛大区有名的大型手工作坊聚集点。
要不就是要借潘诺镇作为当地的交通要点,南通小路往奥列瓦斯沃大道去莎尔兰和涅勒良大区的聂苏斯城,因此镇南边的旅店街略有美名,在歇息一晚后,就可以顺着玻璃仑斯大道往里迭尔卡内大道去比利尔和瓦德拉,要么就是去王都佩尼萝。
那些身穿尚算得体,甚至有些妆容的绅士,在维比希利尔街的商馆洽谈着新一批的航运,又或者手工制品的订单。
娜莎被他们的烟草味呛到,她直摇头,皱起眉头,待到走远后,才叹息着说:“这些大人的烟味呛得我直哆嗦,还有,不会化妆就不要化妆,为什么非得把余烬倒在白色染料捞出来再晒干抹在脸上,装成将死之人的模样,这多不得体啊。”
待到鸽子粪色的建筑群淡出视野后,他们再也憋不住,捧腹大笑。
商馆区的外围,正对着赛宁河的支流,在通过茹曼桥——是一位一百年前的造桥大师所设计的,在桥柱梁接驳栏杆的顶部,刻画着花仙子荣妮尔的随从,他们踩着卷心菜般的浪花,手握三条笔杆粗的藤蔓所编织的手杖。
奶油色的小靴子跨出大桥后,潘诺镇的核心区域也就到头了。草色的幕帘占据主场,远处只有些许磨坊风车,鹅卵石路藏匿着远观而不腻的巧克力,花草很喜欢这种食粮,在它们眼里,只有它们才算是甜。往常时候这里的风会更活跃,末梢会挠揉衣缝内的表皮,抹去过暖的油水。
它还是云雾的塑形师,沿着天边直到看不见的末端,到处都是它作乱的痕迹,卷毛状和片状的云首当其冲。
它们在娜莎迎面而来的前端,随后是棉花堆积状,有很长的拖尾,其中有一朵很像巨龙的模样,在低处也抹了一层灰,快看不起远方的高地一带,光线快透不到底,巨兽的身旁是长达数弗里[2]的大山。
拉雅指向前方,沿着山坡划出弧线。“深不见底的沟壑,这可是要下暴雨。你看看那边,透明的布帘盖住查翁以北的莴纳勒山和西尼乌尔的边缘。”
“怎么又是雨?”娜莎满脸不情愿地看着近一地带的农田,步伐也慢下来。“我估摸着大概一刻钟左右,如果我们赶不回去,那么就会变成落水的鸭子。”
拉特利耶拖拽领口,松一口气问:“我们离这里还有多远?”
娜莎收起扇子。“也差不多是一刻钟左右。鬼知道天会不会眷顾我们,墨利[3]要照顾的人可多呢。”
半刻之后,也算不清楚是水珠莅临他们,还是他们欲拒还迎,从灰罩盖在他们头上那一刻开始,就迎着烈风一路奔跑,跃入他们的衣襟、嘴鼻和耳朵里面。
为防着娜莎小姐着凉,拉特利耶把自己宽袖大衣脱下来,盖在她后背处,手却不停地打斗,若是远点看,还以为渔夫出海归来,握住两条不停挣扎的三文鱼。
拉雅正好挡在他们前面,任凭侧风顺带的雨水打到她身上。“小姐,再跑到拐角处,庄园已经近在咫尺了。”
“我知道。”她猛地咳嗽,脚差点崴了,脚跟有好几次扎到卵石缝里。
拉雅向他们招手,两边的仆人看到被淋湿的一群人,马上铁闸门打开。雨幕下的拉兰诺斯庄园没有淡化它的静态美,从铁栅栏两边衬底的盆栽就是饱满待放的红玫瑰。
皮鞋踏入庄园,他的身旁就是两根新系洛士那式大理石柱,顶部也是刻着玫瑰、郁金香、薰衣草的大花瓶。除此之外,在庄园大门对外的平原上,远处的矮房子群正是查翁外围,近一点看,是珐琅质白的花海,全一片清新的雏菊田。
这个棕发少年在暴雨中愣住,庄园的大门沿着内部,是象牙色的石砖路,是成色上好的石灰石,一眼略过,大道能容得下一百五十多人在此排成一队,这才到步入宅邸的外阶梯处,每隔二十五步就有一个小花盆。在他的左侧,有一条花圃走廊,藤蔓和各色玫瑰交织,它的尽头处,也许是因为雨雾的疏密,他尚算能看到透明的小块。
就在他犹豫未尽,还没细悦右侧的盆栽,甜而不腻的声线就把拉特利耶的心神呼唤回来。“倘若查茹兰特先生被这邸宅的模样吓住,也得请你进来再说,湿漉漉的身子可是很容易出冷涕[4]的哦。”
站在门前相迎又折手相迎的小姐,与娜莎相比,差半个上身有余,瞳色比她要浅,略显丰满的胸脯外遮罩着淡绿茶色的蓬裙,在弗兰格亚,罕见的白芷和芍药居然作为该裙的装饰物,衬裙的最底一层是纯白的,采用两层褶皱,一层在膝部,一层直达脚裸。与当时的时尚——后圆臀裙撑相比,她采用骨朵样式,并不急着舒展自己的曲态。
咖啡色的卷发,从脸颊位置开始扣成棉花状,前头还有数不清,花蕊纤细般的发根,这就是她的刘海。不明显的粉唇恰好像小舟,也没用厚得夸张的亮白粉,仅仅是头戴白羽浅苹果叶色宽檐帽。
散在一地的水痕在台阶上划出数到线,拉特利耶显得有些羞涩,他说:“我该怎么称呼您呢,小姐?”
“邸宅的主人就在你的眼前,孩子,你叫我安娜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