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都快把拳头捏得骨头咯吱作响,皱纹密布,顶着乌云闷雷的窒息感散到拉特利耶的头上。小姐倒是很识趣,轻呼一口气,提点道:“查茹兰特叔叔,在这件事情,他必须要给我一个交代,但也不必要为这小子生气,这是我和他的事情。”
娜莎看着她的父亲,又将隔板挪开,抖动蓬松的卷发,又用扇子撩拨挡住她视线的一小撮。
莫林刚想说些什么,就被小姐以噤声手势回绝,只能被撂到一边去。
娜莎依前靠近,贴耳说道:“怎么,做了不得体的事情,罪魁祸首却不敢面向我,你要做的,可不能是缄默。那么,你该怎么补偿我呢?”
“我不知道。”他摇摇头,手快捏肿,汗流浃背。
“你这人真不干脆,先生要是不说也没关系,那你就欠我一个不可抗拒的愿望。”她又走向南特,双手靠背地说:“叔叔您看这样的处置合适吗?”
“小姐,我认为这很公道,至于他的错误,我会好好和他讨论的。”查茹兰特先生将怀表放入口袋,挪动帽檐。“拉特利耶给小姐添麻烦了,真不好意思。”
“没事,以后在他实现我的愿望以前,他需要随叫随到,除非他给我捅天大的篓子,我这个人是好说话的,不大会生气。”看向门外的柱子,她回头又说:“拉特利耶,明天苏拉日——记得来找我。”
“只要小姐能原谅我,这不算什么。”拉特利耶额头上不可见的灰障淡去,也没再发抖。
她坐在沙发上,双腿靠拢,刚抽出书架上的其中一本,是关于花卉学的书。“那你记着,今天——王政六百九十二年也拉格尔[2]月(nv’jelaēgerre二十八日日胄向十点四十六分,拉特利耶你就是我的仆人。”
他悬着半口气差点没噎住,愣住片刻,“娜莎小姐,这可有点说不过去。我是说,这样的处分显得你不大包容。”
书页恰好挡住她的容颜,两盏蓝色指甲盖般大的幽灯窥视着拉特利耶的苦桃子脸。又直言道:“也许我的确如你所说不大包容人,不得不说,我超期待看到你蹲牢狱的样子。然后,我每天都会来看你的。”
“您可真蛮不讲理。百灵鸟般的面容下,原来有这么恶毒的心肠。”他整个人都绷紧,拳头卷缩,都快把指甲镶进手心,左手的书也被捏出凹痕。
“总之你随便,若是不去也无妨。反正我又不会对你怎么样,如果有人上门知会你,你自己看着办。”说完她就揣着书翻开下一页,不到片刻,南特带着他们离开店内,脚步渐行渐远,在鞋面磕碰卵石路的嗑咔声被周围吃透之后。
娜莎长叹一口气,将那一页举起,是四叶草的介绍。“父亲大人,我这么做是不是有些过分。”
帕洛斯看着女儿愁眉苦脸,反而噗嗤一笑。“这书可没被你涂鸦过。”
“我是说查茹兰特先生那儿子,您也是知道的,按照你和先生的交情,我根本用不着对他犯这么大脾气,可他却不晓得其意呢。”娜莎将书放在桌面上,转头走向前台,捣鼓满布在桌面上的齿轮和黄铜小棍,都是全新的,一点瑕疵也没有。
“你的确有威胁他,这就是你的不对。”
她点点头,语气慵懒地说:“你知道的。现在其实没多少人引用《土地贵族义务以及特权法》,尤其是这条法律。再说了,一开始我的确恼怒,可这没教养又愣头愣脑的男孩子,值得我这么操心送他入牢嘛。”又将手肘举起,“你看看,他撞到我,这里还有伤口,难道拉特利耶就不该被吓唬?”
“我看你第一次自己出行,可没像以前这么少话。”帕洛斯很快就把零件筛齐,放入一个个精致的贝壳白小匣子。
娜莎小步轻跑,拈走在沙发临近圆桌的花卉学书,用手内侧拨开书页。“在第494页,雏菊在能够渡夏的寒冷地区可以进行分枝繁殖。”
“这代表什么?”
“我。”她举起挂在脖颈间的银项链,连串起来的挂饰,是带雏菊和橄榄交织雕花的发条。
帕洛斯恍然大悟:“这倒是很般配,嗯。我想如果你现在不回去,她可就要受被冷落的气咯。”
日渐西斜,待到月狩开始,帕洛斯就领着女儿一路北行,繁星尚未被点亮,点灯工却兢兢业业,拿着长杆顶住燃起的蜡烛为路灯接火。在弗兰格亚,他们是和群星知会交流的人,在祈圣教的传说中,繁星代表着每一位或每一撮灵魂为入夜的行人指引道路,而他们则会同时点灯,表达人们已经心领逝去之人能在天堂指路的好意。
初夏的欧布拉斯趁着马尔诺昔骑着驯鹿夜游时,会打算多看一眼甚至与祂私会,这或许能够解释夏日时长更甚的原因。帕洛斯偶尔会抚摸女儿的头,这让她感到舒心,蓬动的卷丝流入末梢,偶尔穿行到他们的衣袖和褶皱边。
到河边的广场上,小姐探出头来,想在不大湍急的橙流找到自己的倒影,风从右侧略过她的面容,它又往天捎一眼,厚重炽暖的卷积云看似绣上散逸的鹅毛,又不自觉地轻哼一曲。
天色被染青后,伴随少女低语,拉兰诺斯庄园已近在咫尺。
在米褐色的一栋,还是对面橙瓦和蓝瓦白漆住宅,位于乌比瓦尔街(levubivaēhrstiruzé二十号,拉特利耶与父亲的口舌之争下不堪受战,尚未长毛的雀可不敌长辈的啄。
南特都快把嘴皮子都说破,抽起书桌上的玻璃瓶,任由水灌入喉咙,才润湿干涸发热的舌根处。瓶盖被投在一边撞到托板,恰好弹到桌的边缘。
“我亲爱的儿子,今天的戡乱可真是让我叹为观止啊。若不是我和赫米特先生有交情,那么恐怕在潘诺镇三弗里外的拉兰诺斯女伯爵就要来向你兴师问罪,到时候我就算是拿再多弗兰朗,他们可未必会放过我们。”
“那明天的话我必须要去?”拉特利耶靠在墙上不敢乱动。
“如果你想挨牢狱之苦,那你就早说嘛。”南特扶着额头,左拳轻敲桌面四五声。
“我并没有选择。”拉特利耶长叹一口气。
“所以,明天你必须去。”南特抽出桌上的烟斗,小酌几口,透着光的灰蓝色烟雾都因为不安的躁动缓滞,如油浮水。
拉特利耶擦掉头上的冷汗,附和道:“啊,对。就这样吧,如果小姐能够好受些,当然我希望父亲您也能好受些。”
“你要是想让我不板着脸训你,拉特利耶,我劝你最好放机灵点。明天要是惹得小姐不高兴,我就得抽空解决你这烂摊子。”南特脱去宽袖大衣,放在架子上。“不过,事情并没有这么糟糕,拉兰诺斯女伯爵也算好说话。”
他挥手示意,让拉特利耶走进书桌,从褐色抽屉里拿出两弗兰朗,略显沙哑地说:“不管怎么说,我和赫米特先生,以及他的妻子,关系尚算不错,你母亲也是如此,但是大家都忙碌于繁琐事务,不经常见面。至于他们的女儿,她的情况,我想她自己会告诉你的。”
“那你也不必要将我痛斥一顿吧,爸爸。”
“你不仅迟到还撞到人,非常不礼,在这一点,我当然要教训你。”烛火下的光芒越发稀疏,南特拿出半截被切开用过的蜡烛,烧融底部,引线也着了。“可是,你平日并不会迟到,这可是稀罕事,数十年不遇的彗星那种。哈,这可真巧,霍松先生的杖罚今天居然落在你身上,还在路上撞到熟人,多幸运啊。”
拉特利耶苦笑一声,摇摇头,烛光再次填满这书房之时,两枚弗兰朗已经落在他的手里。他的左肩沉重而踏实,一只发皱的指节向前挪伸,一双略显疲惫地眼睛注视他。“孩子,明天也许你会有收获的。”
一身黄棕色马裤,配上一条白色亚麻长袜和袜扣,右小腿肚还有泥污,蓬乱不堪的棕发,左耳梢还有杂草。在走出书房后,就一头扎进洗漱房,待到他梳洗干净之后,搀扶着门框,乳白长袍花领口上沿长出一张白蜜桃,袖口延伸出修长白皙的枝干。他的脚掌长才刚到半弗尺[3],这在当地以“袖珍”一词最为贴切。
自家卧室的窗边,拉特利耶手扶窗边,指尖触打棱角位,在半日前,这个顺着烈风双手揉捏裙面丝绸,身穿蓝色裙面白色花饰衬底的少女,水蓝而不透底的瞳孔,柔顺卷滑的偏白浅棕发。
如此可爱的形象被自己所袭破,不仅大家额头都肿包,也搅乱各自一日的好心情,忧愁悬吊在额头顶,迟迟落不下笔。
日记本上的空页上只写了“我”,墨水拉丝的痕迹早已风干,除了今天,还从来没空过。
“那小姐,估计也不是这么坏。”
他依稀记得,从这个晚上开始,日记再也不是长篇大论,而是简短的几行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