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博物馆中的奇物(2 / 2)

要是自己独自一人也罢,但带着两个娇柔体弱的妹子,秦铮想了想,还是放下了心中的好奇。

于是,收拾完毕后,秦铮便一马当先在前方领路,踏上了回程的道路。

“老秦头,你说,那到底是啥东西啊?”

唐可歆走在路上,乐天派的她很快放下了担忧,开始没心没肺地提出自己的猜测。

“诶,你们说,会不会山里有妖怪啊?”

“秦铮!拉一把雅君,这个坎有点高!”

一路上,唐可歆叽叽喳喳的声音就没停过,就连秦铮都佩服她,明明已经在喊腿走不动了,但偏偏还能嘴里一刻不停。

山路崎岖,来时还不觉,返程时偶有不便之处,这时便是秦铮出手的时候了,几次伸手帮扶,显露出的轻巧身姿令唐可歆直呼不科学。

行到半程,刚刚沿着山坡走到一个山头,从另一侧的山路上传来几声粗犷的大笑,随后伴随着说话声,四个灰头土脸的男人出现在秦铮他们不远处。

迎面相逢,那几人见到秦铮等人,瞬间停下了说话声,站在原地看着秦铮三人。

见状,本在说话的唐可歆也止住了话头,与十几米之外的几人对视。

秦铮的目光快速地从他们身上扫过,心下微微一沉。

为首的是一位长相凶恶的中年男子,身上的衣物破旧,头发和衣服上粘有泥土,看上去颇为狼狈,而在他的身后跟着三个同样衣着破旧的中年男子,一胖一瘦一矮,年龄都在三十左右。

三人中的胖子提着一个农村中常见的蛇皮口袋,其中鼓鼓囊囊的,而其他两人手中提着锄头和铲子,头发灰扑扑的,脸上带着些许憨厚。

“胡老大,咋整啊?要不……”

胖子凑到为首之人的身旁,猥琐的眼神朝着唐可歆两人身上望去,用着讨好的语气询问着意见。

唐可歆和谭雅君也开始意识到不妙之处,脸上浮现出惊慌的神色,悄悄挪到秦铮的身后。

那面相凶恶的男子眯了眯眼睛,将秦铮三人的表现收入眼底,一个小白脸和两个水灵灵的女娃娃,应该是城里那些脑子想不开进山找刺激的驴客。

想到此处,他嘴角露出了一丝狰狞的笑容,他无法理解这些城里人没事找事的选择,正如他无法理解自己当年对自家婆娘掏心掏肺,她却选择偷人一样。

不过,也无所谓,他俩的尸骨早已埋在着茫茫的大麋山中多年。

想到当年下手时的畅快,他的眼神中露出几缕凶光,开口道,“男的干掉,女的留下。”

“胡老大?”

身后的矮子和瘦子闻言大惊,他俩用着惶恐的眼神看着被称为“胡老大”的凶恶男子,迟疑不定。

他们是来发财的,可不是来杀人的,这要是被警察知道了,说不定是要吃枪子的。

胡老大目露凶光,扫了三人一眼,闷声说道,“深山野林,只要不说,谁也不知道,胖子,你去!”

“好!”

胖子闻言嘿嘿一笑,露出黄褐色的一口烂牙,将手中的蛇皮口袋放下后,提起一把斧头带着一脸淫*邪的笑容向着秦铮三人走去。

“秦铮,怎么办,怎么办?要不我们往回跑吧?”

秦铮的身后,唐可歆扯着他的袖子焦急地问道,而谭雅君已然小脸煞白,慌得不知如何是好。

秦铮轻轻叹了一口气,人生就是这样操蛋,你不找事,事情却会来找你。

从一开始秦铮就做好了动手的准备,说实话,他并不担心自己几人的安全问题,实在不行他还可以带着自家表妹和她闺蜜躲到战争领主空间,然后召唤半人马碾碎他们。

但若非必要,秦铮并不打算在他人面前展露自己的秘密,哪怕是自己亲密的人。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聪明的人会相信人心,但不会去考验人性。

至于唐可歆提议的转身跑路,这一条路完全走不通的,眼尖的秦铮从一开始就看见了为首那人背负着的猎枪一角,从型号看貌似是萨维奇m11步枪。

这是一款在五六十年代定制生产的步枪,以极高的精度和极低的价格而闻名,算上各类改造的型号,这款步枪在全球的销量达到了34万支以上,是物美价廉的代表之一,堪比国内的ak47。

所谓七步之内枪快,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以秦铮目前的身体素质而言,区区四个成年人对付起来并不困难,但哪怕是他,被猎枪命中仍旧会有危险。

因此,如何在正常人的范围内解决这几个麻烦,成为了考验秦铮的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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