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我才是总裁夫人12(2 / 2)

众人一惊,三年?不知道呀!什么时候办的结婚典礼啊?众人瞥向他左手的无名指,那里有一个戒指,朴实无华,真看不出来竟然是结婚戒指,他们以为老总的结婚戒指怎么样都要是高端大气的吧,有些人喜欢在手上戴戒指,因为没听到老板举办婚礼的消息,所以一直以为是老板的特殊嗜好。

莫凌无奈的笑道:“我们现在已经有孩子了。”

众人看向莫凌的肚子,笑着说道:“恭喜恭喜……”

过了几日,顾泽回了大西洋,教莫凌的东西他已经教的差不多了,莫凌已经出师了,临走前他问莫凌,“你真的不跟我一起走吗?”

莫凌摇头摸着肚子苦笑,“没办法,怀孕了啊,去不了。”

“那里可是有顶尖的黑客高手,我这不过是皮毛而已,你要学习的东西还有很多。”

明枭挡在莫凌的面前,表情不善的看着顾泽,好像这个人要拐走她的老婆。

莫凌虽然很心动,但还是拒绝了,这个任务是明枭,她不能舍本逐末,所以她不能走,她只能叹了口气,“等以后有机会吧!”

莫凌虽然去不了国外,但是她考进了离家很近的一所计算机学校,在那里继续学习计算机,后来莫凌生了一个男孩,就开始专心带孩子,明母对莫凌也不再像之前那样苛刻,想想这个儿媳妇虽然不满意,但是比起赵曼来真的好了不止一星半点,而且莫凌做的防火墙给公司带来巨大的利益,她又生了个男孩,所以也没再找莫凌的茬。

当初说的机会是在二十多年以后,明氏的公司被明枭丢给了儿子,自己带着老婆去了国外,让莫凌继续深造计算机。

二十多年的相处让明枭也学会了做饭,这天他做好爱心午餐,提着饭盒去找莫凌,外面下雪了,他看着飘落的雪花想起了他年轻的时候,那时候的他真是无趣,赵曼向他告白的时候他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周围的人都谈恋爱了,别人对他说,他也应该谈恋爱了,好像恋爱是人生必要的一部分,刚好只有赵曼向他告白,于是他就同意了。

赵曼提出分手的时候他还是没什么感觉,交往总是会分手的,这是人生必须要经历的,于是他同意了,令他不明白的是,赵曼脸上好像有一瞬间的愤怒,为什么要愤怒?不是你说要分手的吗?

后来,他回到了故乡,掌管了自家的公司,然后林静向他告白了,他也同意了,他快到结婚的年龄了,应该有个结婚的对象了,等到他认为他应该结婚的时候,他向林静求婚了,两个人去了民政局领了证,就是夫妻了,至于结婚戒指……他挑了一个简单并且贵的,简单是因为他不喜欢花里胡哨的东西,贵是因为他认为女人都喜欢贵的东西。

果然,林静收到快递的时候就把戒指戴上了,什么话也没有说,他以为她是喜欢的。

在他看来,婚姻就是妻子买买买,而丈夫就是一直工作的,他小的时候他的父母就是这样,他有的时候看着母亲觉得她很愚蠢,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要娶她,对此父亲给出的答案就是:女人,都是一样的。

娶谁都一样,不过是个附属品而已,无所谓爱不爱,就像他娶了林静,如果当初不是林静向他告白,而是王静,李静什么之类的,他都会答应,因为他谁都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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