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群龙的盛宴(3)(1 / 2)

“接下来将要开拍的是‘清乾隆洋彩锦上添花万寿如意葫芦瓶’,这件中国清朝乾隆时期的瓷器是当时制瓷工艺的巅峰,是内务府制造的皇家用品。19年庚子战争之后流出中国,于此相类似的一件藏品在几个月前于香港拍出了173万美元的价格。”拍卖师扫视全场,“起拍价9万美元,现在请出价。”

又是中国失窃的文物路明绯不由得摇摇头,根据过往几年的记录,似乎拍卖会上最有价值的就是当年从中国流出来的文物。有的时候会有良心的中国商人在国外拍下文物之后捐赠给国内,但之前索斯比拍卖行曾经遇到西夏王朝的后裔抗议拍卖皇陵文物的事。

“不是我抱怨什么,昂热校长,我的账户里钱太少了,甚至还不够个起拍价的。要是今晚真的还有我们需要的东西,恐怕价格只会更高——就不能再往账户里拨点款吗?比如1万?”理查德捂着耳朵里的无线耳机,小声说。

“别担心,钱够的。”昂热校长懒洋洋地说,同时还抬了一次价位,不过很快就被超出去了。

“我只是担心而已,万一我报出个一千万的高价,可是账户里却没有这么多钱,不会被请出去吗?还是直接跟他们说,卡塞尔学院会为我们支付?”理查德有些紧张地解释。

“唔你说得有道理,我去联系一下诺玛,让她给你多打点钱抱歉女士,我需要去一趟洗手间,让一下,谢谢”然后昂热校长就中止了他们的交流。

该死的,我前世怎么就没有考虑过让学院加钱呢?我是不是傻?路明绯忍不住感叹一声,这种事还是得看理查德,总是能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或麻烦,然后提出解决的方案,未雨绸缪。

“231万一次!”

“231万两次!最后的机会,请抓紧出价!”

“231万三次!成交!”拍卖师落槌。

全场响起礼貌的掌声,这件价值不菲的“清乾隆洋彩锦上添花万寿如意葫芦瓶”是个漂亮的结尾,它被列在目录的最后,是压轴之作。

“下面将是今天的特别环节,一如既往,‘意外的邂逅’。”拍卖师笑着说。

“这是个什么东西啊?”理查德有些困惑地东张西望。

他们在普通席,这里的人都只是一些小家族出身,没有vip席上的老客户有钱,血统也不算很纯,这场游戏在进行到一半的时候,他们就基本上处于退场状态,他们的财力不足以让他们和那些大佬竞争。而且在经历了几个小时之后,大部分人都已经烧干了自己血脉中的力量,黄金瞳都已经熄灭,理查德也在路明绯的建议下早早熄灭了黄金瞳。

现在这些人的黄金瞳又亮了起来,一个个很兴奋,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理查德虽然不解,但现在随大流点燃黄金瞳,必然是不会出错的。

“这就是我们的目标了,不惜一切代价拿下,我已经让诺玛调用了1万美元,在你的账户里。肯定够用了,甚至绰绰有余,接下来就看你的表演了!”这时候,他们沉寂已久的耳机里想起昂热校长有些兴奋的声音。

“那我们这是要邂逅什么?”在理查德说话的时候,一只巨大的黑色硬壳箱子被推了上来,让他一脸茫然。他的血统在这里已经算作佼佼者了,但仍然比路明绯差很多,哪怕隔着箱盖,她也能听见里面若隐若现的龙吟声,刺激得她热血沸腾。

诺顿这家伙,还真忍心把“七宗罪”拿出来?路明绯感到惊讶,那可是能杀死他自己的绝世利器,就这么送给敌人,是疯了吧?

她下意识地抬头看向右侧的包厢,那个前世酒德麻衣占据的位置,美艳的歌舞伎演员此时已经不再悠闲地坐着,而是兴奋地站起身来,一双明媚的赤金色眼瞳贪婪地盯着那个黑色的箱子,想来也是认出来,这是一件绝世宝物。

该死,他不会是赫尔佐格的手下吧?路明绯突然咯噔一下,毕竟这种风格,好像和风间大师的云中绝间姬,以及王将的公卿面具挺搭配的这么说不能落在这人手里啊!

当然,也有可能是小魔鬼请来的托儿,前世他为了卖大价钱,就请了酒德麻衣这个托儿,轻而易举赚走秘党1亿美元,结果自己连汤都喝不到,简直太不够意思!

“这是件非凡的拍品,所有拍卖师见到它的时候都震惊了。它非常漂亮,是工艺品的巅峰,但是很遗憾,我们不知道它的传承,甚至不知它的年代,因此我们没发给它定一个合适的起拍价。经过卖家许可,这次将是我们罕见的零起拍价拍卖,每次的加价额度可以是一美元。”拍卖师竖起一根手指,“机会难得,请勿错过,仅仅一美元!”

场内骚动起来,这是件新鲜事,调动了大家的好奇心。普通席上的人摩拳擦掌,觉得这么低的起拍价,指不定自己有希望侥幸买到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拍卖师对现场气氛很满意,第一步的营销成功了。

他戏剧性地缓缓揭开箱盖,声音里带着神秘的诱惑,“神话般的武器炼金刀剑组合!”

“天哪,那是”理查德瞪大眼睛,看着乌金色的锐光沿着箱盖开启的刹那,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他的血统还不足以听到封存在刀剑中的龙吟,但却能感受到其中隐约的,来自血脉中的威压。

“没错,就是七宗罪。原本是在我手里的,可是我在和龙侍搏斗中,不小心把它掉在了江底,卡塞尔学院下去了那么多潜水员也没找到——没想到是被人捷足先登了。”昂热校长的声音很严肃。

理查德感到不解,“可是如果有人捷足先登,为什么会选择把它拍卖呢?这么珍贵的东西——这可是能杀死龙王的宝刀,竟然有人愿意拱手相让?这得多不识货?难道认不出上面的炼金花纹吗?”他小小的心里大大的疑惑。

毕竟,他的父亲是尼古拉斯·弗拉梅尔,最近这一年里,也多多少少沾边学了一点炼金术知识,好歹懂点皮毛。是不是炼金金属,他是能一眼看出来的。

“而且,我们假设把它打捞上来的人不识货,难道拍卖行的人也不识货吗?这分明就是纯粹的再生金属啊,技艺都失传了,这么一把刀卖出去一个亿都是小意思!他们竟然一美元起拍?”他激动得甚至开始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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