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路明绯找到了(1 / 2)

路明绯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凄惨了。

诺顿这家伙实在是太冷酷无情了,一天半的路程竟然让她这个柔弱的姑娘用脚走完——而且还给她指错了方向!

是的,虽然她有指南针这种东西,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走了一阵子后才发现不对劲,指针一直在滴溜溜地转个不停

然后她突然想起来,龙王复苏好像会引起局部元素乱流,而火元素的元素乱流不仅仅是严重的干旱和火山喷发,还有磁场紊乱!

诺顿你这个混蛋,怎么不提前警告我一声啊?现在老娘迷路了都怪你!路明绯欲哭无泪,她一直方向感也不怎么样,以前全靠诺玛导航现在可是彻底完蛋了!

她甚至怀疑,自己一直都在绕圈子,她听说在迷路的时候,由于右腿迈步通常比左腿要大,所以你以为自己一直在向前走,其实却在绕很大一个圈子。周围全都是沸腾的,冒奇怪颜色气泡的温泉,也分不清有什么区别。

虽然换了新的衣服,但是问题在于那条换洗的牛仔裤腰围能够抵得上十个她,又没有裤腰带,她只能手提着牛仔裤,好像在用一个大麻袋把自己装起来。她的鞋子是一百多块钱的冒牌货,走到半路上鞋底掉了,现在她光着脚,鞋面套在脚踝上,看起来又狼狈又好笑。

而且黄石公园有的地方地面是烫的。

“我觉得自己可能走不到有人的地方了”她委委屈屈地自言自语道。她不止一次摔大跟头了,摔得鼻青眼肿,有一次坐在一块石头上,差点把屁股都烤熟了还有那挥之不去的硫磺味,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升天了。

“我说你怎么就不能好人,啊不好龙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呢?为什么不把我直接送到门口呢?万一我不小心掉进一口岩浆池子里直接挂掉了,你费劲八五地救我不就白救了?”没有人的时候,路明绯就开始忍不住絮絮叨叨起来,像个祥林嫂一样不停地抱怨。

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走了多久,以至于脚上的水泡都被磨破了,娇嫩的血肉混杂着砂石,疼得人咬牙切齿——而且她还坐不得,因为她的屁股被烫出水泡了,坐下去就疼得嗷嗷叫。

“小白菜,地里黄,两三岁就没了娘~”

“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

路明绯开始唱歌给自己鼓劲,谁知越唱越凄凉,到最后竟然开始抹眼泪。

当她走到前来解救她的学生会+执行部大军面前时,整个人灰头土脸,狼狈不堪,穿着一只破洞的鞋子,光着一只脚,衣衫褴褛,一瘸一拐的,腿上和脸上全是伤痕,原本挺干净整洁的漂亮小姑娘硬生生成了乡下逃荒的村妇。

“路明绯?”诺诺学姐第一个呼唤她的名字,脸上露出惊讶。

她是唯一一个没有用枪指着她的人,甚至连恺撒都举着沙漠之鹰,对着她的头颅。

这让她想起了前一世的不愉快经历,所有人都把他当做了怪物,永无止境地追杀,曾经的朋友,曾经熟悉的人,那些他曾经救过性命的人,都成了他的敌人!兰斯洛特,苏茜,维多利亚,伊莎贝拉每一张熟悉的脸都刺痛着他的神经——从头到尾信任他的,只有诺诺一人。

芬格尔那条败狗确实也一直都在支持他,无偿地支持,但是他这家伙太跳脱,煞风景。

“诺诺师姐?”按理说路明绯不该这么怂,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孩了,她在前一世走过比这更加艰难,更加绝望的道路。

但是当她看见来救她的人的时候,特别是诺诺那柔和的目光和张开的双臂的时候,她还是哭了。

就知道诺诺永远不会排斥她,哪怕在这条时间线上,她们还没有经历那么多。

这有些丢人,不过大概是看见熟悉的身影,又饿又渴,整个人筋疲力尽,此时再也坚强不起来,当即扑在诺诺怀里嚎啕大哭起来——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埋在了诺诺的胸里,当着恺撒老大的面,坦然地吃了美女师姐的豆腐。

这要他还是男的,绝对不可能吃得到的,他就算有贼心也没贼胆,毕竟恺撒老大还在一边看着呢

“呜呜呜~”路明绯委屈地抽泣着,而诺诺一手环抱着路明绯,一手举起,示意旁边的人放下武器。恺撒收起一把沙漠之鹰,但是另一把仍然保持着上膛的状态。里面是炼金子弹,杀死高级混血种没有什么压力。

诺诺捋了捋路明绯半长的头发,附在她的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没事的,别哭,你安全了,不会有事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乖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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