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赵嬴脑子里有数不清的坏点子,也照样受困于身体而无从施展。
偷抢骗三招。论骗,没人会去信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说抢,根本打不过人,与其说抢还不如说是找死。
唯一可行的就是偷,可在这地方他就算偷到了也没有销赃的渠道,偷到东西也不过是引火上身。而且就算偷到了东西,一旦被发现他也跑不过人,被追上了依旧是死路一条。
以他这四岁孩子的身板,成年人的一巴掌就足够把他送去三途川。
“啊……”
这时赵嬴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方式,但马上就将其在心中否决,那是他就算死也不会去做的事情。
至于什么方法,倒也简单,就是去做男娼。记得原著里的桐生刹那就是靠做男娼傍上了五熊区的实力者,并反客为主,将对方变成了他的傀儡。
只不过这是赵嬴死也不会做的事情。虽然为了活下去绝大多数的尊严都可以抛去,但这种事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在这种地方想要有尊严地活下去,真是件困难的事啊。”
赵嬴叹息一声,总觉得这几天叹的气比他前世一辈子的都多。
从路边站起,缓缓地向街道另一边移动。
在先前的时间里他已经瞄准好了要偷窃的目标,现在就是行动的时候。虽然一旦被发现就是必死无疑,可为了活下去,他也只能赌一赌了。
目标是街道另一边坐在椅子上的壮汉,要偷窃的东西则是他放在脚边的那个皮包。
“希望这个步法真的有用……”
赵嬴时刻注意着那名壮汉的目光,每当其四处张望的目光扫过来,他就立刻改变步法,借此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这个步法据说是师父早年从唐门那里换来的招数。和其他讲究踏水无痕飞檐走壁的轻功不一样,以暗杀为职业的唐门只有两种轻功。一种叫听不见,一种叫看不着。
反正唐门自己就是这么称呼的,按他们说,暗杀行业的哪需要什么如雷贯耳的称呼。而这两种轻功也都是为了暗杀存在。
听不见是用特殊的走路方式消除脚步声,无论踩在怎么样的地面上都不会发出声音。看不着则是利用人视线的盲点,光明正大地靠近而不被人发现。
经过事后钻研,赵嬴发现这招就是利用人的视觉误差和习惯性行为,通过把握人的视角,让人不自觉地忽略掉自己,以达成明明就在眼前却看不见的效果。
只不过赵嬴从来没有施展过这一招,也不知道这步法究竟好不好用。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是在这样赌命的情况下。
现在他也只能祈祷这一招是真的好用,而不是师父他老人家的吹牛。
“一步步地接近,不疾不徐,千万不能急躁。利用自己的身高躲在对方的视觉盲区里……”
赵嬴在心中默念着行动给自己鼓劲,同时缓慢地接近着那个壮汉。
“还有十步,九步……”
眼看着那个黑色的皮包在自己视线里不断放大,赵嬴的心跳也越发激烈,甚至有细密的汗珠从鼻尖渗出。
可就在这时,那个壮汉却突然转头看来,好像觉察到背后有人正在靠近。
“噫!”
在那壮汉看过来的时候,赵嬴的心脏几乎快要被吓到停跳,差点本能地一旁跑去。
但理智压倒了本能,让他没有逃走,而是继续按着那步法的方式行动。
“对方看过来的时候绝对不能逃跑,就算躲得再快也会有视觉残留,只会让对方发现不对劲。尽可能就地隐藏,如果有建筑就靠在建筑边缘蜷缩身体,伪装自己从一开始就在这里。绝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建筑物的装饰,对于体型小的事物大概率会忽略或不去细想。”
赵嬴遵从行事,披着破布靠在了墙壁上,就好像自己是个从一开始就蹲在这里的乞丐。
壮汉的目光扫过,但或许是觉得路边的乞丐根本不足警惕,并没有觉得看到的有何不对。
出于警惕,他还是把皮包拿起,放到了离赵嬴更远的另一侧。
但看到对方的举动,赵嬴反而越发激动。
在壮汉低头拿皮包的时候,他就在用脚尖以非常小的幅度向那边移动。
而在壮汉把皮包放下的时候,赵嬴就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
“一般人在把东西改变位置之后只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在那之后很长时间就不会再去看,这就是最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