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在一个四线的小城,由于这些年经济发展的确不怎么样,喜提五线必是指日可待的。大学毕业后在念书的城市,秉承着整顿职场的理念,加上不嚣张还是年轻人么的思想,混了几年后除了一帮狐朋狗友什么都没剩下来。索性带着这些年的积蓄—几件衣服和游戏机,回到了家乡。
老家再是不好,终究是故土。而且这里还有那含辛茹苦培养我长大成人的老母亲,和一个在我妈眼里除了吃啥也不会的整天嗷嗷待哺的老父亲。回家后的前几天,我享受到了失散已久的儿子终于被找回般的待遇,我爸出去喝酒也老是带着我,并热切的跟一帮叔叔大爷介绍:
“这是我的好大儿,旗风。出生时你们知道吗?天空中一个大闪电,我儿子嘎巴就落地了,这真是要多闪耀!!有多闪耀!!!”每当父亲满脸骄傲的介绍我的时候,我都觉得父亲觉得我一定是天选之子,而他这个天选之子的老子,必定也会跟着我这霹雳带闪电走上一条金光大道。
而我妈说我除了随了我老爸的姓,“酒”真的再没随好的。我姓酒,我爸一辈子难得拿的出手的几件事中就包括这个少见的姓氏。“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我妈找我们村的陆大仙给起的名子。听说陆大仙后来归隐了,他的儿子陆泽继承了他的衣钵。在城里也混了个风生水起,不过陆泽儿时变死了娘,自己也断了一条腿,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泄露太多天机了,爷俩都落了个五弊三缺的下场。
在家混吃等死了几个月,父母逐渐开始看不上我了,阴阳怪气的成了家常便饭,我心里烦躁,便赌气去了奶奶家,美名其曰,放松身心,重塑自我,再造辉煌!
做了几个小时的火车又倒了汽车,来到那个我儿时有最多美好回忆的小村子的村口时,一切的美好回忆都随着我晕车带来的恶心感一股脑的吐在上面缠着好多已经泛黑破损的红布条条的大树下面。
正当我吐的头晕眼花的时候,一个就像是咬着舌尖说话一般的声音从不远的地方传来,并快速的接近:“哎呀,我的娘啊,杨妈妈!!”
我转过头去,双手还支撑在膝盖上,模糊中一道身影带着一阵馊掉的风嗷嗷叫着窜到我面前。然后把我向旁边一拉,对着我吐脏的地方就开始用脚踢土。
我本就吐的浑身无力,往后散了脚,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条件反射的我指着来人刚要骂,视线聚焦后,我便住了嘴。并不可思议的望着那个用脚不停刨地的人,脱口而出:“来福?”
那个人刨完最后一脚,怕不实诚,还用手又捧了一把土,盖在上面,又用双手拍了拍后,这才转过身,一脸愤怒的望着我。
来福是我儿时村子里最受大人喜欢的孩子,永远的彬彬有礼,永远的聪慧嘴甜,就因为他的乖巧,其他的同龄的小孩儿最恨他,因为他完全衬托了别的小孩儿的不足。在一起玩的时候也没少欺负他,甚至拿他的名字取笑。
可是,来福永远是亲切的,他拥有狗的一切优良品质,可他越是这样,越会激起小孩子内心深处最邪恶的一面。
“来福,是我,我是小风!老酒家的小风。”人们总是长大了,默认儿时犯下的错误自然而然的是会被原谅的。
“小风?”来福走向我,轻轻侧头,好像在想些什么。这时的我有些紧张,又有些不知所措,甚至忘了从地上站起来。可是来福看清我的脸时,眉头瞬间舒展,一把将我从地上拉起。
“小风!小风!!”他两只脏兮兮的手抓着我的胳膊,我能感觉到他的大力,那代表着他的开心。
“对对,是我。来福你先,你先把手放开。”我刚才可是看见他刚才用手在树底下干了啥了,虽然是自己创造的污秽,但也不耽误我嫌弃。
“好,好!”来福放下双手,眼神中却仍然闪耀着法掩饰的兴奋的光。
我端详着来福,头发很长,衣服有些破损,是脸和身上却还是干净的。但总体来说还是略显邋遢。
“你,呃,你这眉毛不错!”习惯见人先夸三句的我,实在是找不到切入点,随口胡说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