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烨对于老虞的提议也是从善如流,本来他还打算收拾一些东西去商城继续监视白大拿的,如今想想,多事之秋,还是在家猫两天更稳。
晚上,老爹老妈处理完货物的事情,满身疲惫的回到家,沈烨已经把晚饭都做好了。
非常简单,中午剩的羊肉,回锅红烧了一下,家里还剩几个鸡蛋,做了一盘酱炒鸡蛋,又焖了一锅米饭。
看见沈烨在家,而且还做好了饭菜,老爹老妈自然欣喜,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吃了一顿久违的团圆饭。
次日清晨,天才蒙蒙亮,老爹老妈就出门了,正式踏上征程,这一次的交易至关重要。
如果顺利的话,那么下一次就不用再亲自开车了,因为老爹他们已经能凑够6吨的货款,可以发车皮了。
这样不仅可以节省掉很大一笔运费,也安全许多,还不遭罪,老爹信心满满,想要过了年,就和陈叔正式成立公司。
沈烨站在阳台上,目送他们离开,心中感慨万千,眼下这个时代,还真是最好的黄金时代。
机会遍地都是,俯首可得,像老爹他们这样的小白,都能轻轻松松的赚到钱。
这要是后世,连特么211硕士都得送外卖的时代,老爹他们这样的傻憨憨还得不得被人活活卷死?
节约,这是老妈刻在骨子里优良品质,她要出门很久,沈烨又不在家里住。
自然不会让冰箱点着白白费电,所以昨天的几个鸡蛋,就是家里最后的存货了。
除了几根葱之外,家里啥也没有,沈烨只好出门去找饭辙,好在他现在兜里倒是格外殷实。
颇有那么点财大气粗的架势,完全可以点上两碗豆浆,喝一碗倒一碗。
沈烨穿好衣服出了门,离家不远就有一家老字号的回民馆子,有早餐,他家的烧麦羊汤是沈烨的最爱。
以前家里条件不允许,沈烨舍不得去吃,上一世一共也没吃几次,不过现在嘛,他已经完全可以实现烧麦自由了。
今天是礼拜天,沈烨来的又早,大多数有条件来这里消费的人都还在睡懒觉,店里零零星星的没几个食客。
沈烨点了一屉纯肉烧麦,一份羊杂汤,一共花了6块5,确实算是相当奢华的早饭了。
等餐的时候,兜里的呼机突然又响了起来,沈烨吓了一跳,连忙掏出来查看,留言是回电话,号码是个本地的陌生座机。
皱着眉头拎着呼机走到吧台前,沈烨换了一幅面孔,露出迷人死不偿命的笑容:
“姐姐,我能用一下店里的电话吗?”
吧台收款的是老板的小姨子,年龄不大,长得还挺好看,一看沈烨的俊脸,顿时笑容满面:
“行,你打吧。”
拨通电话,响起一个让沈烨无比诧异的女人声音:
“喂,沈烨,我是黎岚,我到小城了,你有空吗?咱们见个面。”
“嘶~”
黎岚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略带沙哑,沈烨顿时倒抽一口冷气,这娘们怎么突然乱入了。
说实话,沈烨是真的不想和她发生交集,她是个比鹿眉还要麻烦的人物。
她身边的那个方其海,绝对是个危险人物,手眼通天,黑白通吃,想想看,连本地刑警都无比忌惮,能是普普通通的小角色吗?
黎岚突然跑到小城来,找他是要干嘛?沈烨有点发呆,没有马上说话,黎岚在电话里轻声问了一声:
“沈烨,你在听吗?你不会已经忘了我是谁了吧?”
该说不说的,在滨城的时候,黎岚对沈烨相当照顾,她到小城,还指名要见面,无法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