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云收雨散。
医院里,劫后余生的沈烨神情呆滞的坐在长椅上,比上午被围殴时的造型还要狼狈。
两条胳膊都包上了纱布,雪白的新衣服满是血渍和泥污,一股浓烈的战损风,陪伴他三年的电子表都不知道丢到哪里去了。
“你叫沈烨?荣平,你现在带他回队里做笔录。”
一个神情冷峻,身材高大穿着便装的中年人,快步走来,瞥了沈烨一眼,语气冷漠。
沈烨回了神,站起身来,语气略显焦急:“胡队长,莫警官他~”
这个中年男人是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姓胡,听见沈烨的问题,他不禁皱了一下眉头,不过还是语气不耐烦的回了一句:
“命保住了,但是胳膊残了。”
一听这话,沈烨顿时就咽了一口口水,语气结巴:“残,残了?我能去看看他吗?”
“你是大夫?你会看什么?荣平,发什么呆呢,赶紧带回去。”
胡队的神色之间透着一股浓浓的不耐烦,说完之后,就转身离开了,沈烨忍不住皱起了眉头,脸色也阴沉起来,他也有点来气了。
我尼玛,跟谁甩脸子呢?老子今天也是拼过命的好吗?整个过程也都没有添乱,有功无过。
说句不中听的,今天要是没有沈烨出手,莫警官恐怕就不是残了的结局了。
不表扬,不感谢,不勉励也就罢了,但是横眉冷眼的,跟特么对待犯人一样,换谁也接受不了啊!
“沈烨,我们队长心情不好,不是针对你,走吧,我们先回队里,我给你换件衣服。”
一直陪在沈烨身边的是一个年轻帅气的小伙子,他也是便衣刑警,叫邹荣平,警校才刚毕业,实习生小菜鸟。
他拍了拍沈烨的肩膀,轻声的说了一句,沈烨不解的问道:
“邹哥,这么大的案子,当场告破,胡队为啥心情不好啊?”
邹荣平语气有点低沉:
“莫警长是胡队的老战友,好朋友,之前也是刑警,后来因伤退到了派出所,这次直接残了,还有~”
“还有?”
沈烨挑了挑眉头,邹荣平左右看了一眼,凑到沈烨跟前,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
“今天抢银行的那三个家伙,那把54手枪,是警枪,我们队~行了,行了,你就别打听了,赶紧跟我回队里吧。”
邹荣平自觉失言,连忙止住了话头,不过沈烨已经心中了然,原来如此,难怪胡队脸黑的如同锅底,一幅生人勿近的模样。
沈烨这趟出门,才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这都已经是第三次进局子了,做问讯笔录都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有莫警官和小周警官的背书,沈烨今天的行为自然被定性为了见义勇为,做了笔录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邹荣平人挺好的,不仅把自己的一件新t恤直接送给了沈烨,做完笔录还把他送出了分局,准备送他回住处。
折腾完,都快1点了,刚走出分局大门,就看见郝山河正站在台阶下边,朝沈烨招手:
“大英雄,你是真牛啊,一天之内,就干了两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沈烨表情尴尬:
“郝哥,你就别逗我了,我都差点尿裤子了,邹哥,有人接我,就不麻烦你了,你赶紧回去忙吧,这件衣服我洗干净~”
邹荣平隐晦的打量了一下郝山河,只是一瞬,就错开了目光,拍了拍沈烨的肩膀:
“行了,我都说了衣服就送你了,沈烨,回到住处,别忘了给呼机换上电池,我们这边如果有事,可以方便联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