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 移风易俗重订法典 朝会集议全面增兵(1 / 2)

到了第二天,朱祁钰还是耐着性子召见了朝中重臣,这次依旧带上了朱文芳。

对小朝会的参加资格,朱祁钰做了些小改动:尚书、左、右侍郎都可以参加,不再局限于阁臣。添设的侍郎若无提前奏请,不用参加小朝会。

这样一改,那些资历较浅、非大学士的侍郎也就可以参与朝会了。

刑部右侍郎周瑄第一次参加小朝会,就给皇帝提了一个十分尖锐的司法问题:“圣上,山东鳌山卫经历司知事刘凯奏曰:

本卫副千户宋成娶千户戴茂长女为妻,已蒙给诰封戴氏为宜人,未几,成卒。

戴氏改适莱州卫指挥佥事姚雄。

此上负封赠之恩,下失夫妇之道,乞赦山东按察使司执问追夺改正。

并移文各处,晓谕命妇不得再醮。”

朱祁钰点点头:“就是命妇能不能改嫁的问题呗。”

周瑄回道:“确是如此,臣以为朝廷当制定成例,有一个统一而确定的处置方案。”

朱祁钰转向何宜:“这件事出自鳌山卫,我记得之前还有一个山什么卫来着,也是涉及到了改嫁官司?”

何宜回道:“是大前年,靖国公上奏,说有些人在订亲之后,男方或执役他乡,或调官他所,便弃前所聘者,别娶成家。

之前所聘女子的父兄不得已,只得将其改嫁他人。

结果那毁约的男子,反而兴词告争。

所司止据常例,断付前夫,或被嫁卖,或抑为妾。

原其所由,皆因男家无义,实非女家背盟。

如已故都督吕毅之子吕瑛,先定指挥使葛覃之妹为妻。

后吕瑛袭调山海卫,别娶千户俞胜之女为妻,又娶陈氏为妾,已生男女。

葛覃母子因女年长三十,便上嫁与南京千户刘昱为妻,已生男女三人。今被吕瑛具奏争娶,两家兴词连年不绝。

司法依律断令离昱归瑛,葛覃之妹又被迫去给吕瑛为妾。”

朱祁钰诧异地望了何宜一眼,这家伙竟然连这么多人名都能记住。

周瑄也附和道:“确是如此,大明的律例,在改嫁问题上,确实有很多不到之处。”

朱祁钰好奇地问道:“这个问题应该很常见吧,之前就一直没人管吗?仁庙和宣庙是怎么说的?正统朝又是如何处置这些事情的?”

周瑄苦笑道:“之前就是男女一旦定立婚约,按成例,男子可以另娶,但男子毁约之后,女子却依然不能另嫁。

只要告官,最终都是判男方胜诉。

还有有诰命在身的女子改嫁,以前都不会追夺诰命。”

“那我大明的律法岂不是有很多漏洞?”

周瑄很肯定地点点头:“上面提到的,还是官家男女。若是平头百姓,那就更加没有保障了。”

朱祁钰点点头:“以前我还真的忽略这些事情了,要不我制定一部《民法典》,把这样事情都规定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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