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驾驶着黑色的奔驰s6,缓缓地行驶在深圳city天南区东郊的一条公路上,汽车的副驾驶座位上,坐着与他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林芳,几乎所有人都无比看好他和林芳的结合,当然,他们现在还并未结合在一起,他们现在还只是相识不久的朋友关系,虽然他们也都非常看好对方,但这只是因为他们都认为对方‘很合适’,而不是真爱对方,他们心里都想着另外的人。
时间,是234年6月1日,星期六,下午六点半;地点,是华夏国南粤省深圳city天南区东郊,王城漫不经心地驾车向右转向了另一条公路。这条公路被高大的法桐形成的树荫所覆盖着,公路的左手边是一个中档住宅区,公路的右手边是则是一所市立中学,王城的车速依然很慢,他降低车速并不是为了方便和林芳说话,事实上他并不知道该和林芳说什么。
林芳是一个颜值堪称上等的女孩子,身材也很不错,学历也完全拿得出手,人品更是没的说-温柔贤惠、端庄大方,她是一个绝对可以成为贤妻良母的好女人,她的家境也与自己相当,两人绝对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王城已经是‘千城集团’说一不二的总裁,他年方二十八岁,身高一米八零,体重约七十五公斤,他是一个温文儒雅的男人,他也是一个心思细腻、心机深沉的男人。王城的身价大约是45亿,千城集团是由王城的父亲所建立的,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要业务的大型集团公司,只不过在五年前,王城的父亲不幸突发脑血管疾病病逝,当时年仅23岁的王城便接手了千城集团。
王城刚接手父亲留下的家业时,千城集团绝对是一个千疮百孔、内斗不已的存在,王城骨子里并不喜欢经商,他与自己的父亲更是矛盾重重,但是为了不让父亲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被他人夺走,王城还是竭尽全力,他花了将近五年时间,与家族内外的各种势力做着各种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他赢了,他成为了千城集团的霸道总裁,在集团内部说一不二、唯我独尊,而此时他的年龄,也不过是二十八岁。
王城认识林芳也不过是最近一个月的事情,是王城的二姑介绍两人认识的,林芳与王城同龄,虽然都是二十八岁,但在偏向传统的长辈们看来,他们都已经是必须要赶紧结婚的剩男剩女了。
林芳家族的身价,也有39亿之多了,虽然林芳还有一个哥哥,但是如果王城娶了林芳的话,林家至少至少也得给出足够分量的嫁妆的,因此,如果王城决定要和林芳走到一起,那肯定是一桩稳赚不赔的重量级联姻,深圳city乃至整个南粤省、整个华夏国的商界,都非常看好王城和林芳的联姻。
“难道,只能选她了吗?她确实是最合适的选择啊!可是,我并不爱她啊,而且,她也不爱我,她有她喜欢的人,而我呢,我现在有我喜欢的人吗?好可悲啊,跟集团内外的各种势力斗了整整五年,千城现在虽然是彻彻底底听我的了,可是,我怎么感觉我整个人都变成孤家寡人了呢!”这时,王城又想起了另外一个女孩子:“
赵芬怎么样呢?她可是一个美若天仙的绝世佳人啊!娶了她,绝对会羡煞全天下的男人的!可是呢,她徒有其表、没有内涵,她除了有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一个堪称完美的身材,她还有什么呢?
她的见识和人品都不算好,她花钱大手大脚、从不知节约为何物,她的朋友和她的家人更是一个比一个奇葩,如果你娶了她,单单是她的朋友和她的家人,绝对绝对就会让你头疼死的!所以啊,还是选林芳吧,婚姻,说到底,还是要和最合适的人走到一起,林芳,就是与你最合适的那一个,至于说感情,还是等结了婚再培养吧……”
终于走完了这一段街区,王城继续漫无目的地右转,不知怎的,他忽然想起了另一个女孩子,一个失联了足足有六年的女孩子,那个女孩子,正是他的初恋情人,一想到她,王城的心就像是被钢针狠狠扎了一下:“曹菲……曹菲……曹菲,曹菲现在在哪呢?她还在梅城市吗?好久没想到她了,更好久没见过她了,怎么一想到她,我的心就莫名的疼呢?曹菲啊曹菲,我的初恋情人,我曾经最喜欢的女生,我还能再见到你吗?……咦,怎么回事,这是怎么回事,是什么东西砸到车玻璃上了吗?……”
王城正开着车,忽听‘砰’的一声闷响,似乎是有什么物事狠狠地撞击在了自己汽车的后排右侧车窗上,王城赶紧靠路边停车,和林芳一起卸下安全带,打开车门,朝着车的右侧走去,走过去之后,王城定睛一看,只见一个黑白相间颜色的足球正在地面上打着滚,朝着自己的汽车滚过来,想来,是公路旁边的学校里的学生踢球时,不小心把足球踢到了王城的车玻璃上。
看到那个可爱的足球之后,王城那宛如死水的心突然间活了过来,他不可抑止地回想起了大学时代的激情岁月,在岭南大学读书时,他曾是岭南大学校队的主力右边锋、以及岭南大学校队的队长,他曾经在绿茵场上挥洒了海量的汗水,他曾经在绿茵场上打进了数以百计的进球,他更曾经在足球上获得了最大的快乐,而这最大的快乐,是他和那个名叫‘曹菲’的女孩子一起享受的。
那个时候,王城是岭南大学的战术核心和队长,曹菲则是岭南大学足球协会的会长和校队领队,他们两人一起率领着校队南征北战、东讨西伐,他们两人更是在一起享受了将近四年的神仙般的情侣生活,直到有一天,因为一场出人意料的变故,曹菲离开了他,他曾经亲自跑到粤东山区的梅城市,去她上班单位的门口等她,等了三天三夜,曹菲也没有出来。
一个月后王城再去梅城找曹菲时,曹菲这次倒是见了他,但却对他说她已经有新的男朋友了,而且已经和男朋友同居了,王城说他不信,曹菲便说‘我就知道你不信,所以,我特意拍了一张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的照片’,看到那张照片并确定属实之后,王城瞬间就崩溃了,他整个人都痴呆了,他竟然呆呆地从梅城市步行走回到深圳city,走了整整七天,走了四百公里。此后的六年间,他再也没有见过曾让他爱入骨髓的曹菲。
事实上,这六年来,他也几乎再也没有碰过曾让他爱入骨髓的足球,当年的变故、曹菲的离去,已经让他对足球的兴趣大打折扣,而家庭的多事、父亲的离世、集团的内斗、商场的竞争,更是让他在过去的六年中几乎彻底忘掉了-足球曾是他的最爱、足球运动员曾是他最想从事的职业。如果不是当年他的父亲坚决反对他从事职业足球运动,他现在肯定会是一名实力不菲的职业球员了。
黑白相间颜色的足球轻轻地滚到了王城的脚下,王城这天穿的是正装和皮鞋,因为晚上他准备和林芳一起去参加一场酒会。虽然穿的是皮鞋,但王城还是不由自主地弯腿伸脚,轻松自如地颠起了皮球,他颠得很开心,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再次颠起足球,对他来说,似乎是遇到了一个分别已久的曾经刻骨铭心的恋人。
这天下午,深圳city下了一场大雨,此时路面上到处还是浅浅的积水,足球滚过来的时候,沾了很多泥水,但王城却完全忽视了这一切,他颠球颠得忘乎所以,以至于泥水都滚满了昂贵的西裤上,这让他身边的林芳很不开心,林芳本来就很不喜欢足球,林芳更不喜欢为了踢一场球而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男人,林芳本来以为王城绝对不会是这种男人,但是林芳却并没有去打听过,大学时代的王城是一个为了足球能疯狂到什么程度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