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对如何在卡利克塞穿行还算有经验。
一般被贫穷家庭遗弃的小伙子,不可能在这片骸骨和黄沙组成的沙漠里穿行几个季度。
绝大部分人都葬身于艾克塞的腹中,成为他们的养分。
而像曾经卡萨丁一样幸运的人,都挣到足够的钱远离了这个地方。
他们都宁愿穿行于茫茫无边的“无尽平原”法拉杰塞,都不愿面对那些潜藏在地下,让人毫无还手之力的可怖煞族。
不过,卡萨丁倒也认识一位在卡利克塞上穿行了十多年,名为沙伊布的中年男人。
他在髓印集市的名气,大抵可以比得上卡萨丁当年在卑尔居恩的时候。
卡萨丁告诉李林他们说,卡利克塞的生存基础,是一种叫“开脚皮”的法子,每位向导必须学会。
相当一部分的艾克塞没有视觉系统,它们全靠身体的某种感应器官来感知地面的动静,并以此来捕捉踏足它们领地的猎物。
在卡利克塞上不能骑骆驼,加上人与货物的重量,会极大的震动地面。
而且人们行走也不能穿鞋子,这会加大脚和地面的接触面积,让那群艾克塞迅速感应到。
不仅如此,由于骆驼走的过于缓慢也会暴露位置,人在地面上行走时必须迈开步子,做到又快又安静。
开脚皮的第一步,需要大拇指着地并向外滚动,直到整个脚掌落地,才能把身子的重心从后脚移到前脚。
再加上沙漠的砂砾不比海滩,开脚皮可是一个十分痛苦的过程,通常会伴随血流不止,砂砾嵌进脚底的皮肤之中。
一些人在这个过程中免不了化脓发炎,真到了那种程度,也就说明这个人已经没救了,会被向导和商队抛弃。
沙漠的生存环境是残酷的。
从未听父亲讲过这种故事的卡莎陷入了沉默。
再望向地面上的骸骨,她的心中很不是滋味,想要除掉虚空的决心更加坚定。
而希维尔则是颇为感叹:“还好有内瑟斯跟着我们,那些煞族不足为虑。”
大步跟在希维尔骆驼旁边的内瑟斯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没有反驳这个观点。
“我们这次的主要目标是玛尔扎哈,不过如果没抓住他的话,把这个地方的虚空威胁解决掉也算为民除害了。”卡萨丁闷声道。
“煞族女王雷克塞对么?”内瑟斯嗓音低沉又沙哑,“它们应该是潜沙兽的异变体。”
“雷克塞真的存在么爸爸?”卡莎对雷克塞的传说感到好奇,“你以前跟我讲,几乎没人见过它的真面貌呀?”
“因为见过它的绝大多数人都死了吧。”李林抢先回答道。
“李林说的不错……”卡萨丁沉默了两秒,“不过,后来沙伊布见过它。”
“真的吗?那……他有没有跟你说过雷克塞长什么样?”
“当时是沙暴天气,他其实也没看太清,只能隐约辨别出那是一只足足有上百米长的庞然大物。”
卡萨丁叹了声气,“沙伊布带领的那支商队全军覆没了,只有他跟两个年轻的小伙子活了下来,还好当时天气恶劣,让他们捡回了一条命。”
“卡莎,雷克塞的级别差不多跟吟歌谷地下的那只触手螳螂差不多,如果吞噬了它,你的肤甲还会再进化。”
刚一说完,李林就后悔了。
卡莎要是真的吸收了挖掘机,进化出能力的该不会是打地洞吧……
一想到她在地底挖洞的场面,李林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不行不行,我这提议也太那啥了……
还没等他改口和卡莎回应,内瑟斯忽然竖起了耳朵,眯着眼遥望远方,进入了警觉的状态。
“做好战斗准备,我听到脚底下传来的动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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