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少年成名需趁早(1 / 2)

小会议室里。

心怀鬼胎的四人,各有各的需求。

正如李正贤教育春风哥那群小弟的理论,只要有需求,那双方就能达成合作。

刚刚忽悠完第一类客户的李正贤,立即开始忽悠第二类客户。

“这段时间,我们用连续六个交易日的准确数据,证明了自己的实力!”

忽悠的套路,就是先拿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事实。

然后再把自己的目的,放进事实里。

在扫视了三人一眼之后,他继续说道:“现在,我有一个合作提议,供三位参考。”

迫切于找到一个金手指的陈康平,立即响应道:“李先生,您说!”

“从今天开始,我们不会再提供任何的股票信息,包括金融信息给三位。”

李正贤笑道,“我想,三位应该能体谅我们的做法。”

三个人都点了点头。

这就跟钓鱼一样。

三个人吞下了鱼饵,或多或少,都赚到了钱。

那对方把他们约过来,自然就不会再下鱼饵了,得收竿啦!

实际上不仅他们是这样,第一类客户,也是如此。

套路就是这么玩的。

真要能预测股市、期货,那还找这群人干嘛呢?

但在三人的眼中,这就是高升这种大机构,实力的体现。

大机构看重的,并不是单纯的金钱。

为什么把他们三个人单独列出来?

不就是因为他们都是大公司的管理者,手中不仅有钱、有人,也有社会关系等各种资源吗?

做人最怕自行脑补。

三人已经给李正贤的言行,披上了一层合理化的面纱。

蔡春风是高升在雾都找的黑锅侠。

那他们三人,就是高升在雾都找的第一批合作伙伴。

这么理解,才是他们认为的合理解释。

“不过我们要在雾都开展业务,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也需要相关的资源,尤其是要处理好与各地政府的关系”

听到这句话,三人不由得暗中点了点头。

戏肉来了!

他们猜得一点都没错。

三个人都有强大的资源,尤其是政商关系。

有被高升利用的资格!

对,就是被利用!

三人已经有了明悟,要跟大机构合作,只能是被利用,就看对方能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收买价格了!

李正贤按了一下小会议桌上的铃铛。

一个穿着正规的妙龄美女,扭动着青春的气息,从门外走了进来。

手中抱着厚厚的三叠资料。

分别放到了三人的面前。

“这是我们高升拟订的合作合同,大家可以先看一下。”

当妙龄少女的豚部消失在会议室大门外时,李正贤敲了敲桌子,对三人说道:“核心就一条,那就是我们公司将用千分之三的日息,每天结算一次,从三位手中借款,从而达成双方的初步合作关系。”

“在三个月内,双方在金融、政商等关系上,逐渐形成深层次的合作关系!”

千分之三的日息!!!

而且还是日结!

听到这个数据,在场的三个人,就算是放水钱起家的朱诚,都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这哪里是合作,分明是送财童子啊!

千分之三是什么概念,一年就是11%的年利息啊!

借一万元出去,一年后,就会变成两万多回来!

加上日结。

如果他们包里的钱趁手,完全可以玩成复利!

一年下来,就是接近三倍的利息!

一万出去,四万回来!

比朱诚经常玩的九出十三归还狠!

大机构,果然是大机构,这气魄,简直就是雄霸天下!

擅长于管理的丁大伟和陈康平,在看完所谓的“高升合同”后,不由得被里面详细的条款震得外焦里嫩。

不愧是国际大机构啊,就是比国内的金融机构牛b。

以后他们的公司拟合同,也得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用最复杂的条款,来解释最简单的问题,从而把责任完全撇清!

“因为我们公司在国内没有法人资格,因此这份合同的签署方,是春风投资。”

李正贤微笑道,“我想三位能够理解这种签约形式,对吧?”

“银行账户是我们和蔡春风共管的,他和刘勇,也就是沙区的勇哥,是非常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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