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群龙的盛宴(1)(2 / 2)

其实他们的关系远没有这么密切,和一个男生如此亲近让她也感觉不太舒服。但是现在她得给路明非撑场子,让人们觉得,他刚才的窘态不过是烽火戏诸侯,只为博美人一笑。

而事实上确实管点用,至少路明非不那么尴尬了。

她来没有进过歌剧院,这对她而言是过于高雅的艺术,她以前只不过是一只位于社会底层,想要努力往上爬的蝼蚁。当她进去的时候,空气中浓郁的香水味扑面而来,让她不由得一阵晕眩。

“大夏天的,穿貂皮?”林小红忍不住有些诧异地问,“就为了炫富吗,不怕捂一身痱子?”这在她的认知中,简直是无法理解的。

事实上这里的一切都令人炫目——环绕的通天立柱就像是雅典卫城的巴特农神庙废墟,但被漆成华丽的暗金色,穹庐状的天顶上,一盏她只在《歌剧魅影》电影中见过的巨型水晶吊灯吧所有阴影都驱散,被灯光映成金色的穹顶和四壁上绘制着诸神黄昏的战争,绿色曼陀罗花纹的羊毛地毯,红色绒面座椅上以黄铜铭牌标记着座位号,舞台上悬挂猩红色大幕,似乎拉开幕布就会上演古希腊著名的悲剧。

“他们都是混血种,因为血统而衰老缓慢,因此审美也滞后,他们之间流行的风格,还是上世纪的浮华的老芝加哥风格。”昂热校长隔着耳机解释道。

他们的座位在歌剧院一层的前方,位置还不错,路明非手中的号码牌为17号。

“昂热校长呢?”在这样的大场面下,路明非也有些紧张,试图找到那个带他们来的老绅士,从他那里得到一些鼓励和确定。

林小红同样东张西望,一开始没有找到昂热校长。

最后她抬起头,在楼上的4号包厢里看见了正在和一位贵妇高谈阔论的老男人——没想到才几分钟,他竟然就搭讪上富婆了,不愧是江湖上出名的风流老头啊!

她确定就在刚才,昂热看见她了,但是假装没看见把目光又移开了,继续与一位四十多岁的“年轻”女士调情。

“昂热校长在4号包厢,但是我们不能和他打招呼,我们是新人,不认识他。”林小红提示。

他们不能打招呼,因为按照人设,理论上路明非和她不认识这位卡塞尔学院的老校长,他们只是新人而已。绝对不能因为这点闪失,让别人发现他们是托儿——否则会被当众赶出去,非常丢人的!

“当然,好吧,我知道”路明非挠挠头,一头无论如何都无法弄整齐的头发更乱了。

于是林小红从手包里掏出小梳子(别误会,这东西是直接走装在小包里的,不是她放进来的,里面还有一支口红,给路明非整理一头凌乱的头发,“别乱动,发型都乱了。”

两人的互动看起来颇为暧昧,没人会怀疑他们的情侣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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