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老板威廉·伦道夫·赫斯特在二战及后期时被称为是新闻界的“希特勒”。
这家报纸很有特色,专攻两个方向,其一是黄色新闻,其二致力于凶杀暴力方面的报道。
发生在珍珠街第一分局的劲爆枪战,恰好符合《纽约日报》的主题。
赵传薪打空温彻斯特M1897的弹药,已经将屋顶清空。
斑斑点点,血洒屋顶。
爱德华·汤森惊呆了。
长这么大,他都没见过如此强悍的男人。
他听见了警察带着哭腔的咒骂,看见有个警察裤裆洇湿。
他见证一群警察因恐惧一个人而四散奔逃。
也感受到了不乏勇气之辈的怒火,他们朝屋顶射击。
然并卵,屋顶之人已经完全占领了高地,将身体后挪,子弹便全部落空。
再露头的时候,已经在二十米开外。
并且莫名的,将马克沁搬到了楼顶。
塔塔塔塔……
爱德华·汤森一缩脖子。
虽然攻击范围距离他还很远。
可一些暴露的警察人仰马翻,没有冒头的,紧张的快把手里的转轮攥出枪油。
一人之威,恐怖如斯!
然后,爱德华·汤森见那人来到楼沿,用浑厚的嗓音喊道:(必须附上原版)
“Ineedyoutodeliveramessage.”
(你们给我捎个信。)
“Iwantyoutotelleverymotherfuckerofthiscity.”
(告诉这里的每个城狐社鼠。)
“ThatI'mthekingofNewYork!”
(老子就是纽约之王!)
说完,那人反身回去。
留下一群灰头土脸的警察,怒火万丈又无可奈何。
可听了赵传薪的话,爱德华·汤森兴奋的浑身战栗,大脑中立刻浮现了最新标题——纽约之王!
打起来后,记者中就只有他有胆量留在这里观战,只有他才有这第一手资料!
有警察问警司:“长官,怎么办?”
警司握紧了拳头。
太他妈嚣张了!
美国自打独立战争以来,都没有过这般嚣张的狂徒!
警司战栗不已,颤抖着语气道:“上,给我上,就算是死,也得死的有尊严!就算你们收过脏钱,就算你们得过且过混吃等死,就算你们谵妄愚昧,可你们终究还是警察。现在,我将带头冲锋,老子看看哪个孬种敢落后!”
说完,警司抱着斯普林菲尔徳M1898,真的带头冲了出去!
警察队伍大受鼓舞。
一群警察嗷嗷叫着冲锋陷阵。
塔塔塔塔……
马克沁开始收割生命。
最前面的警司首当其冲,只开了一枪便身体颤抖,嘴角溢血!
出师未捷身先死!
赵传薪成功的激怒了他们。
警察如麦,成排倒下。
他们前赴后继,可当倒到了第三排的时候,警司带来的勇气终于耗尽,如退潮般撤走。
一鼓作气再而衰,这次他们是真的胆寒了。
赵传薪擦擦额头冷汗。
他这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马克沁的弹药也不多了,这还是当初在延边地区,杀败了小日本后,在背水军的储备中补充的。
要是再打不怕他们,赵传薪将面临一场旷日持久的苦战。
见他们退却,赵传薪从楼顶一跃而下。
先是收了警察的大杀器——土豆挖掘机和几箱弹药。
爱德华·汤森本来躲在最后面,可拍照拍的兴起,竟然忘记了逃。
等反应过来,警察大队伍已经超越了他。
然后,在他身后不足十米处,赵传薪跳了下来。
爱德华·汤森抱起照相机就跑。
他跑,赵传薪也跑,很快两人并驾齐驱。
爱德华·汤森转头,见赵传薪也转头。
爱德华·汤森惊恐的瞪大了眼睛。
战场上,要是杀红眼了,谁他妈管你是不是记者?
好在,那人似乎并未失去理智,似乎还冲他笑了笑,然后加速,瞬间超越了他。
砰,砰,砰,砰……
爱德华·汤森见那人双手双手枪,边跑边开枪。
数不尽的警察,恨不得爹妈少生一条腿,玩命的跑。
大街小巷,全是逃兵。
后面,赵传薪已经不再开枪打人。
只是跑着跑着,偶尔放一枪,主打一个驱赶。
爱德华·汤森起初还很恐惧,渐渐地,他发现没什么可害怕的。
因为那人根本就不打算伤害他,后面甚至都不再朝警察射击。
那人似乎有意将警察向纽约市衙门口赶。
念及此处,爱德华·汤森一愣。
此人果然是个疯子!
这是往大了闹。
他干脆不逃了,扛着照相机跟了上去。
到了纽约市的衙门口附近,赵传薪才拿出温彻斯特M1897。
轰……
这里没有净街,行人听见枪声开始尖叫。
衙门口有公务人员跑出来查看,见状吓的赶紧返回去。
不多时,整个纽约市衙门乱成一团。
市长乔治·布鲁斯·麦克莱伦得知那个胆大包天的狂徒,竟然杀到了衙门口,不由得大吃一惊。
“不是说只是个疯子罪犯吗?几百上千的警察,打不过一个人?”
“不知道,先生,快躲起来吧,那疯子就在外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