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米国的杂志上发表作品,听着像一件挺没边儿的事,但因为有了马克梦这个中间商,一切似乎变得可行起来。
管他有枣没枣,先打它三杆子。
这就是林为民的想法。
小说的名字叫《利刃出鞘》,就是后世那部由丹尼尔·克雷格主演的推理类型电影。
电影本身是非常正统的本格推理,剧情非常完整,细节处理精妙,用来改编成小说几乎可以拿来就用。
13分钟的电影被林为民浓缩在两万字的小说里,情节紧凑,信息量很大。
如果这篇小说真的能发表,按照马克梦所说《埃勒里·奎因推理杂志》的稿费标准,一两千块美元肯定是少不了的。
跟马克梦约定好,稿子先放在他这里润色,下周林为民过来确认他润色的质量,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以马克梦的名义邮回米国投稿。
回到文讲所,林为民发现所里多了几口人,是贾大三带着妻儿从老家回来了。
放假的时候,所里组织去北戴河玩,贾大三要回家探亲,顺便把妻儿接到燕京来玩一玩。
林为民跟贾大三妻儿打了个招呼,还特意跑到d校外的小卖部给贾大三的儿子买了些零食,他儿子不敢接,而是先看向父亲贾大三。
等到贾大三点头之后才说了一句“谢谢叔叔”,接过东西。
贾大三家的家教很严,规矩也很大,这一点在之后几天的时间里,林为民越来越深有体会。
贾大山把妻儿安排在了他隔壁的宿舍,晚上并不在一个房间住。
林为民问起时,他说是因为他脑子里总是是不是蹦出一些灵感和碎片,这个时候他就会急忙起床从被子下抽出纸笔,把灵感记录下来。
“跟我睡在一起,一般人受不了。”
“跟你一个宿舍的几个人也没反应啊?”林为民不解。
“毕竟是在所里,肯定得克制点。”
除此之外,吃饭时也有规矩。在文讲所都是吃食堂,贾大三平时都是自己动手,可妻子来了之后,这一切都变成了妻子的事。
有一天,林为民到贾大三那屋跟他闲聊,刚聊了没几句,贾大三就开始敲宿舍的墙。
过了一会儿,贾大三妻子便端着茶水过来,林为民看得目瞪口呆。
这大哥要是活在四十年后,估计得被小仙女们给乱拳打死吧?
这些事尽管对于林为民的价值观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但却也无法掩饰内心的羡慕。
不过规矩大归规矩大,贾大三对妻儿是不差的,把妻儿从老家接到燕京就是为了要带他们好好玩一玩。
所以回来之后,只要有空就会带妻儿外出游玩。
在贾大三带着妻儿满燕京游玩的时候,林为民再次来到了《当代》编辑部。
一回生,二回熟。
这次不用介绍,他熟稔的跟编辑部的编辑们打招呼,巧的是上次来时见过的那个中年胖子今天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