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九零年代,燕京的房价也是真便宜。就算是皇城根下的四合院,也不过几百万就能拿下,可以说是相当划算了。
项南就趁机买了一座四合院,一栋别墅,以及两套小户型。如此算是狡兔三窟,将来带女人出来嗨皮,不用担心被堵被窝里了。
除了忙于买房子之外,项南还抽空接了两单广告。
其实在他春晚成名之后,就已经有广告主找上他。
不过当时多是些小品牌,项南实在是瞧不上眼。再加上他当时也不缺钱,所以就把那些广告拒了。
不像夏洛,一朝成名,穷人乍富,居然连人流广告都接,简直太不要脸了。
在《致青春》专辑大卖,尤其项南全国宣传之后,他在娱乐圈人气、地位飙升,也使得诸多大品牌都向他递来了橄榄枝。
项南考虑之后,先接了两单广告。一单是浍源果汁,一单是森马服饰。
之所以接这两单广告,一来酬金比较合适。荟源果汁代言两年,一百万人民币;森马服饰代言三年,一百六十万人民币。
二来项南对这两个品牌还是有感情的。他上学的时候就总买森马的衣服,过年过节的时候也必喝荟源果汁。
项南抽时间拍了四条广告,两百多万就袋袋平安了。
这也是他买房钱的主要来源。
……
值得一提的是,项南现在还没签经纪公司,只是把唱片约签给了麦苗唱片。他的经纪约则还在自己手上。
一来,九零年代末,内地还没有像样的经纪公司。很多明星都是跑单帮儿,自己找人打理业务。他们的经纪人,不是自己的亲人,就是自己的朋友。
比如那姐的经纪人就是她姐姐;李兵兵的经纪人也是她姐姐;李亜鹏的经纪人则是妻子王斐的朋友,艺人景岗山的妻子……电影中,夏洛也是请秋雅担任了自己的经纪人。
直到两千年,华宜传媒成立经纪公司,才令市场变得正规化、标准化、系统化。
在此之前,这个领域基本是一片混乱,因此项南才不敢随便把自己签出去。
二来,其实项南也没打算把经纪约签出去。经纪约签给别人,就等于是给自己套上了笼头。到时候,自己的演艺生涯都由经纪公司安排。
他们要是尽心还好说,要是不尽心,那可就拖他的后腿,甚至直接毁掉他的事业。
历来毁在经纪公司手中的艺人都不计其数。比如徐怀玉,因为不听从公司命令,而被公司雪藏,由一代小天后直接成了透明人。最惨的时候,年夜饭餐桌上只有一只鸡,可以说是相当凄惨了。
因此后来的艺人都学精了。但凡有了名气的艺人,多成立自己的工作室。自己当老板,自己雇人打理自己的事业。
这样既可以保证自己的利益,而且还不用给经纪公司分成。更大的优势是,自己还能签新人,当老板,用自己得人气、人脉、资本捧新人,赚取分成。
所以,项南也考虑这样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