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玩笑绝对是dc漫画能排的上号的神作。
第二个小丑,笑疤,就是《致命玩笑》中的小丑。
他之所以不叫小丑,而改名“笑疤”,当然是因为哈莉和之前已经有过一个小丑。
哥谭超级罪犯都晓得小丑是被哈莉折磨得失去活下去的勇气,自殺而亡,笑疤还打算伪装成“科波特第二”,自然不会取个霉运罩顶的名字。
......
说说致命玩笑中小丑的起源。
那部漫画之所以是神作,是因为漫画中的小丑不再“高不可攀”,他就是個普通人,读者读到他的人生,感觉像在看自己。
他有点小理想,胆子也不是很大,有家庭,需要为生活忙碌。
在成为小丑之前,他和我们正常人没任何区别。
但他经历了“糟糕的一天”:老婆被电死,一尸两命,他奋斗的方向没了。偏偏还被帮派分子欺骗、胁迫,被蝙蝠侠追捕,结果掉进生化废水池,脸没了,声音没了,皮肤被腐蚀......一天之内,灵魂和肉体遭受双重极致打击。
他疯了。
小丑诞生。
虽然他有犯罪意向,但首先,是帮派分子找到的他;其次,他需要钱,老婆等着生产,娃儿需要奶粉。
可以说,在他成为小丑,犯下第一起案子之前,吉米都是值得同情的。
可能有人说,他活该,明明有实验助理的工作,却偏偏辞职搞艺术。
而之所以有这个设定,是为了增添他的悲情:社会容不得理想,不仅吉米被生活摧毁,梦想也一起被摧毁了。
简单来说,摧毁美好的东西才叫悲剧,摧毁不好的东西那叫“垃圾回收”。
一个有理想的人,显然比一条老咸鱼要美好。
而且吉米有追求理想的资本,他并非不切实际地盲目。
谁敢说小丑讲笑话的天赋?
......
说完《致命玩笑》中的小丑起源,再说说漫画讲了什么。
漫画剧情其实也简单,小丑想用戈登向蝙蝠侠证明:人生是个玩笑,每个人都是小丑,只要他遇到那个很糟糕的一天。
小丑的这套理论不浮夸,比诺兰的《黑暗骑士》接地气多了。
因为这本就是他的经历,也是我们普通人的经历。
天朝有句话,成年人的崩溃,往往就在一瞬间。
崩溃之后,绝大多数人都是爬起来继续麻木生活。
小丑没有选择麻木,而是......算了......麻木的人太多了,作者才幻想有个不麻木的,做出别的选择的人。
从吉米成为小丑后,生与死、富与贫,对他都没了意义,他的人生已经完了,他也疯了。
对疯子来说,财富金钱没任何意义。
所以,别说“小丑抢了那么多钱,为何不好好过日子”之类的“疯话”,小丑已经疯了!!!!
疯子的追求.......大概是和同伴“玩耍”。
“疯子小丑”的追求是向蝙蝠侠证明自己的理念。
唔,在小丑眼里,蝙蝠侠和他一样,都是经历过“糟糕一天”的疯子。
小丑证明理念的方式很残忍,至少对戈登来说很残忍(他纯属躺枪,被牵扯进两个疯子的恩怨情仇)。
——小丑闯入戈登家,一枪打碎芭芭拉的脊椎,把一个鲜活少女打成瘫子,不仅如此,他还扒光芭芭拉的衣服,各种姿势拍摄她的果照。
呃,不是为了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