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电车难题和衍生
纲手不愿意回答的问题,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电车难题’,这属于心理和道德上的一种问题。
对于上述场景设定,前世有不少学者组织了众多被试者做了个调查,让人们凭直觉投票到底应不应当拐弯。
结果出来后,参与投票的大部分人的直觉是认为,这时候司机应当拐弯,因为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非得死人,死1个人总比死5个人要更好。
上述这样的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思路,是一种典型的后果论的思路。简言之,一件事情是不是应当做的,取决于它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造成好的后果的就是应当做的,造成不好后果的就是不应当做的。
在电车的场景中,按照后果论的原则我们就应当选择拐弯,因为死1个人这个后果要比死5个人这个后果要更好。
然而不是有所人都觉得应该根据后果论来做事的,有些人认为需要遵循道德原则,遵循义务论。
所谓的义务论,在心理学上可以认知为义务论判断一件事是不是应当做的标准不是根据后果来取舍,而是要讲原则、讲规矩的。
有些原则和规矩,无论后果怎么样都是不应当打破的,它们是一种绝对义务。比如杀死无辜的人,这种事情无论如何都是不应当做的。
其实老百姓的日常道德很多都是义务论式的,我们觉得有些坏事儿不应该做,并不是出于我们时时刻刻都在权衡利弊,而是觉得坏事儿就是不应该做的。
所以在电车的场景中,义务论者会选择不拐弯,因为前方的5个人被轧死虽然从后果上看很不好,但是一旦司机选择拐弯,那就相当于他主动选择去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这就违反了不杀死无辜的人这么一条义务。
但问题是,人是复杂的生物,当后果论和义务论冲突的时候,就很难让人做出抉择,尤其是当人身临其境的时候。
在电车难题的场景中,多数人的直觉是赞成后果论的,而义务论在这里就显得有点僵化死板,毕竟在现实世界中当人们在进行道德问题的思考时,是很难不将行为的结果纳入考量的。
那是不是后果论原则就完胜义务论了呢?是不是我们今后面临道德抉择的时候,只需要按照造成的后果的好坏来行事,一切行动都可以因为造成了好的后果而得到辩护了呢?
并不是,因为后果论也是有众多bug的。
这就延伸出了电车难题的升级场景
现在的你不是电车里的司机了,你现在站在一个桥上,电车将会从桥洞底下经过。同样地,前方铁轨上绑着5个人。不过这时候,前方没有另一条轨道可以拐弯了,这辆刹车失灵的电车会径直轧死前方铁轨上的5个人。
除非,你把同在桥上的另一个胖子给推到桥底下去,由于这个胖子的体重很大,他足以挡住这辆疾驰的电车,让电车停下来,但是这个胖子会被撞死。
那么请问,伱会推这个胖子一把吗?
按照刚刚的后果论原则,你应当毫不犹豫地推胖子。因为这同样是拿1条命换5条命,从后果上来考量这是利大于弊的。
但推胖子这个举动却很违反我们的道德直觉,调查发现,大部分人直觉上并不能接受推胖子这么一个举动。
于是修改后的电车难题,结果得到了不同的答案。
就这么一个心理学问题,还可以进行衍生。比如说那五个人和一个人中,都正好有你熟悉的人存在,双方还都一样重要,那么这时候又应该如何选择?
日向启自己摇了摇头,即便是他也无法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