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千金买马骨(2 / 2)

原来如此,这件斗篷中储存的是使敌人燃烧的法术啊。

顷刻间就把木靶烧成了灰。

这个世界的法术一如既往的威力强劲。

不过只能用一次。

然后就要充能。

燃火术在低阶魔法一百种里也有记载,是消耗两点法力值的法术。

和光速的震慑电击一样,锁定目标就不会落空。

同话换上这斗篷。

就在这时,周婷婷走过来,道:“孙铃要见您。”

同话佯装不知:“孙铃?那是谁?”

这个问题可有点难倒周婷婷了,她,开动脑筋,过了一会才憋出来:“被您扶起来的,那个好耶女。”

同话恍然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就知道是谁了。”

实际也不用介绍,孙铃已等不及,把门打开了一条缝,半伸着头张望着。

如果真的是本土的封建主,或许会不悦吧?

不过同话只感觉……

可爱的。

对着她探出的半个头,同话道:“进来吧,别望了。”

孙铃不好意思的进来,支支吾吾,支支吾吾。

支吾了半天,四根手指对戳的小动作戳了半天,才不好意思道:“我能……在这里……做女仆吗?”

这样的请求有些突然了。

但又不是这么突然。

这几天,在天都星,孙铃已表露出了这个意思。

故而,对法师来说是突然的,但对同话不是。

同话道:“女仆仅仅是女仆,女仆又不仅仅是女仆薇薇。”

“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孙铃坚定的点头。

同话道:“那么,过来。”

校花的感觉还不错。

论起姿色,这个世界是农奴的孙铃自然不会好看。

但男人找女人,不仅是看姿色,更重要的是看身份。

同样的姿色,一人无身份,一人是公主,会选哪个不言自明。

至少对同话来说,身份甚至是要高于漂不漂亮的。

所以,两个女仆的臣服,还不及她一人臣服来的快慰。

…………

天都星。

回到天都星,时间还是没变。

照例的沉默寡言,观察众人。

怎么说呢,得益于成为法师的女仆,孙铃的班级地位提升了。

虽然原来就很高,但现在更高。

呵呵,真是有趣的情况。

不过也无所谓,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商业联合新出的英雄组合。

英雄组合,这是有着两方面的好处的东西。

粉丝合流,更多的曝光度,这是“偶像”方面的好处。

分工合作,不再单打独斗,这是“战士”方面的好处。

所以英雄组合这种东西也很常见。

但这一次不同。

商业联合力推的是,魔法少女组合,以及魔法王子组合,这两个组合。

呵呵,真有趣。

顾名思义,两个组合里的都是法师学徒。

能这么快找出这么多的法师学徒也是难为他们了。

这应该就是所谓的“千金买马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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