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战争(1 / 2)

只见这男爵头顶鹿角,全身被鳞甲包裹,手部不应该称手,应该说是爪才对,三根利爪,手肘关节处被羽毛所包裹,嘴部则是像鸟一样的尖,眼睛是鹰的竖瞳。

这样的形象,完全是把各个动物的器官缝合到自己身上,替换了自身的手,脚,皮肤,嘴巴等。

能让小孩子看了就哭出来的形象啊。

同话平静的评价:“这是……”

“炼金术,生命缝合?”

炼金术是魔法的分支,或者说,魔法就是分法术和炼金术这两派。

法术是内物,炼金术是外物。

像是制药,制器,发条机关,都属于炼金术的一种。

男爵那像鹰一样的眼睛看向这边:“首都来的,见识就是广博。”

“我欲亲率军队出征,法师要一起来吗?”

同话道:“当然。”

绕了一圈又绕回来了。

不过,出征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不是一拍脑袋就行的。

需要有相当的组织力,需要准备足够的粮草。

所以还有一点时间。

同话这些日子照例在研究发条机关。

顺带一提,他回蓝星的时候,几天了,看见同桌王华和李文平一直是鼻青脸肿的。

好惨。

话说,真不是他要坑同学,特么谁也想不到这能输啊!

所有人都认为稳赢的,同话也不例外。

还好,虽然看上去很惨,但还没挂。

发条机关也是照例没什么收获,出征的准备倒是完成了。

这一次出征,同话又拿到了十金,把三金的欠款还了,还剩下七金。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已经是巨款了,但对于魔法师来说,就是什么都买不起的钱。

这一次出征,依然是三百六十人。

三百农奴,五十士兵,十个骑士,和上次一摸一样。

用男爵的话来说,就是要用同样的方式,洗刷耻辱。

同话是理解不了啦。

如果是他的话,输过一次之后就要全力以赴。

不但是黑森镇,还要命令麾下的骑士出兵,还要向上一级的封君子爵请求支援,凑个两千人,进行两千打一百了。

不过,男爵明显是不知道什么叫稳如一条老狗。

他集结更多兵力的建议也被拒绝了。

没办法。

不过这一次出征的好处就是,有马车了。

男爵乘坐马车,同话也跟着沾光。

虽然人数一样,但男爵所携带的骑士都是精锐近卫,还有一些进行了生命缝合的炼金术,拥有超凡体魄,或类法术能力。

顺带一提,骑士分两种,一种是获得骑士领的,是法师帝国最小的领主,一种是没有获得骑士领的,只有一个头衔。

很显然,获得骑士领的只是少数,大多数都是服务于贵族,混口饭吃。

但偶尔也有晋升的机会。

比如这一次。

男爵就许诺了,作战最勇猛的骑士将会获得敌人的骑士领作为回报。

这等许诺,立刻就刺激到了骑士们,至少骑士这一等级是士气高涨。

经典重视骑士,不重视士兵农奴兵。

以同话的观察,男爵是把士兵和农奴兵都当成凑数的了。

不过在这个时代,铁皮罐头确实是可以在战场上大杀四方,更别说经过魔法改造过的。

重视骑士而轻视士兵,也不是没有道理。

或许也正是这一支力量,导致这一次的路况更加恶劣。

意识到正面交战将会惨败,所以不止要面对原来的糟糕路况,还要面对人为的障碍。

伏倒的树木,堵路的巨石,毁坏的桥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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